您的位置:法师兄 > 律师普法 > 达到什么标准组织邪教组织致人重伤罪才能立案?
达到什么标准组织邪教组织致人重伤罪才能立案?

达到什么标准组织邪教组织致人重伤罪才能立案?

2020-06-26 64
普法内容
达到以下标准组织邪教组织致人重伤罪才能立案:本罪是行为犯,只要行为人组织了邪教组织致人重伤,就应当立案追诉。组织邪教组织致人重伤罪是指组织邪教组织致人重伤的行为。
《刑法》第三百条 组织、利用会道门、邪教组织或者利用迷信破坏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实施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组织、利用会道门、邪教组织或者利用迷信蒙骗他人,致人重伤、死亡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犯第一款罪又有奸淫妇女、诈骗财物等犯罪行为的,依照数罪并罚的规定处罚。

*注:律师普法为法师兄(原110咨询网)原创内容,未经授权,任何形式的复制、转载都视为侵权行为。

律师普法更多>>
  • 组织邪教组织致人重伤罪的主体与客体?
    组织邪教组织致人重伤罪的主体与客体?

    组织邪教组织致人重伤罪的主体与客体: 1、客体要件,本罪侵犯的客体是社会管理秩序; 2、客观要件,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组织邪教组织,蒙骗其成员或者其他人实施绝食、自残等行为,导致重伤结果发生的行为; 3、主体要件,本罪的主体为年满l6周岁具

    2020-11-23 76
  • 法律规定组织邪教组织致人重伤罪责任如何追究
    法律规定组织邪教组织致人重伤罪责任如何追究

    1.利用邪教组织致人重伤罪既遂的刑事责任为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2.造成多人重伤的,属于“情节特别严重”,是本罪的加重量刑情节,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本罪侵犯的客体是社会管理秩序;在客观方

    2020-09-28 54
  • 邪教组织致人重伤会判什么样的刑
    邪教组织致人重伤会判什么样的刑

    如果利用迷信,或者组织和利用会道门、邪教组织唆使信徒杀害其他信徒或者其他人的,或者故意地引起他人自杀的意图的,应以故意杀人罪论处。故意杀人的,处死刑、无期徒刑或者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2020-02-29 57
专业问答更多>>
  • 达到什么标准组织邪教组织致人重伤罪才能立案

    组织、利用会道门、邪教组织或者利用迷信蒙骗他人,致人死亡的,应当立案。本罪是结果犯,本罪的立案标准要求同时具备两个条件: 一是行为人实施了组织、利用会道门、邪教组织或者利用迷信蒙骗他人的行为。 二是发

    2022-06-04 15,340
  • 组织邪教组织致人重伤罪标准是什么

    组织邪教组织致人重伤罪立案标准: 一是行为人实施了组织、利用会道门、邪教组织或者利用迷信蒙骗他人的行为。 二是发生了致人死亡的严重后果。

    2022-05-13 15,340
  • 犯组织邪教,邪教组织内容致人重伤

    现行刑法对组织邪教组织造成重伤罪的量刑规定如下: 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

    2021-11-22 15,340
  • 组织邪教组织致人重伤罪的概念?

    客体要件。本罪侵权的客体是社会管理秩序。会道门、邪教组织、迷信活动不受宪法、法律保护,组织和利用会道门、邪教组织或利用迷信欺骗他人,使他人死亡,严重破坏稳定和谐的社会关系,妨碍正常的社会秩序。本罪的成

    2021-10-09 15,340
法律短视频更多>>
  • 组织卖淫罪立案标准 01:10
    组织卖淫罪立案标准

    组织卖淫罪,指的是通过雇佣、招募、引诱、强迫、容留等方式,控制他人从事卖淫活动的行为。 根据相关的法律规定,行为人采用容留、引诱、强迫等方式组织实施卖淫,涉嫌以下情况之一的,应该立案追诉: 1、容留、引诱或介绍2人以上,从事卖淫活动的; 2

    1,635 15,340
  • 组织卖淫罪最新立案标准 01:08
    组织卖淫罪最新立案标准

    组织卖淫罪最新立案标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相关的规定,行为人通过雇佣、使用金钱等引诱、招募自愿卖淫者、以暴力形式强迫、收留自愿卖淫者等方式,组织、控制、或者纠集他人从事卖淫活动的行为,应予以立案并追诉其相关的刑事责任。 组织卖淫罪的

    2,017 15,340
  • 协助组织卖淫罪立案标准 01:23
    协助组织卖淫罪立案标准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五十八条的规定,行为人为组织卖淫的人招募、运送人员或者有其他协助组织他人卖淫行为的,不以组织卖淫罪的从犯论处,应以协助组织卖淫罪论处;明知他人实施组织卖淫犯罪活动而为其招募、运送人员或者充当保镖、打手、管账人

    418 15,340
刑事辩护不同阶段法律问题导航
张丽丽律师 张丽丽律师

北京市京师律师事务所 | 专职律师

擅长:婚姻家庭、公司法、债权债务
咨询律师
159-1026-0523
主讲嘉宾
为您推荐
法师兄法务
您好,请问有什么可以帮助到您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