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法师兄 > 律师普法 > 当场处罚的适用条件
当场处罚的适用条件

当场处罚的适用条件

2022-04-16 4,334
普法内容
现场处罚程序只能由公安机关人民警察执行。另外,其他机关和其他主体的人民警察办理治安案件不能适用当场处罚程序,这是法律对执法主体的限制性规定。人民警察查办治安案件的行为是依法履行职责的行为。所谓“依法履行职责”,是指人民警察在法律法规范围内履行职责的行为,包括群众直接查处、控告、查获的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以及人民警察接报后赶赴现场。公安机关人民警察在非工作时间发现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应当及时制止。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
第一百条  【当场处罚的适用条件】 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处警告或者二百元以下罚款的,可以当场作出治安管理处罚决定。

*注:律师普法为法师兄(原110咨询网)原创内容,未经授权,任何形式的复制、转载都视为侵权行为。

律师普法更多>>
  • 不适用当场处罚的案件:
    不适用当场处罚的案件:

    对于违法行为人不应当当场进行处罚的案件:不符合违法事实确凿并有法定依据的条件的案件;拟对违法行为人处较大数额罚款的案件;或者拟对行为人处其他较重的行政处罚的案件。

    2020-01-04 133
  • 吸毒适用当场处罚吗
    吸毒适用当场处罚吗

    涉及卖淫、嫖娼、赌博、毒品等的案件,因为他的复杂性和危害性,需要进一步调查取证,所以不能适用于简易程序处罚,吸毒可以适用当场处罚,属于治安管理处罚。全国人民常委员会《关于禁毒的决定》规定,吸食、注射毒品的,由公安机关处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单

    2022-04-16 1,922
  • 什么情形下适用当场处罚
    什么情形下适用当场处罚

    (一)依法给予二十元以下的罚款的。 (二)不当场收缴事后难以执行的。 在边远、水上、交通不便地区,行政机关及其执法人员规定作出罚款决定后,当事人向指定的银行缴纳罚款确有困难,经当事人提出,行政机关及其执法人员可以当场收缴罚款。

    2020-12-21 184
专业问答更多>>
  • 公安机关不适用当场处罚的案件

    不适用现场处罚的案件:不符合确凿违法事实和法律依据的案件;对违法行为人处以大额罚款的案件;或者对行为人处以其他重大行政处罚的案件。

    2021-12-22 15,340
  • 可以适用当场处罚的情况有哪些?当场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条件是什么

    首先,根据《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三条规定,违法事实确凿并有法定依据,对公民处以五十元以下、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处以一千元以下罚款或者警告的行政处罚的,可以当场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当事人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六条

    2022-02-10 15,340
  • “嫖娼”是否适用当场处罚?

    涉及卖淫、嫖娼、赌博、毒品的案件,因为其复杂性和危害性,需要进一步调查取证,所以不能适用简易程序处罚,不适用当场处罚。 《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程序规定》(公安部令第125号) 第六章简易程序 第三十四

    2022-04-28 15,340
  • 扩展资料行政处罚简易程序适用于哪些情况,当场处罚的条件适用于哪些情况?

    简易程序的规定当场处罚程序,又称简易程序,是指根据《行政处罚法》或《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的规定,由法定的行政机关对符合法定条件的处罚事项当场进行处罚所应遵循的程序。根据《行政处罚法》第33条及《治安管理

    2022-04-01 15,340
法律短视频更多>>
  • 代位继承的适用条件 01:02
    代位继承的适用条件

    根据《民法典》相关规定,代位继承的适用条件有以下几点: 1、被代位人必须先于被继承人死亡; 2、如果先死亡的被代位人,必须是被继承人的子女,而其他的继承人,例如被继承人的父母、配偶、兄弟姐妹等等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则不发生代位继承; 3、代

    232 15,340
  • 强制医疗手续的适用条件 01:16
    强制医疗手续的适用条件

    如果需要申请强制医疗,需要同时满足下面三个条件: 第一,犯罪嫌疑人实施了危害公共安全或者严重危害公民人身安全的暴力行为。我国法律将强制医疗的适用对象限制在具有暴力倾向并且具有主动攻击意识的精神病人,这就要求行为人实施了暴力行为并且造成了一定

    1,411 15,340
  • 经济适用房申请条件 00:59
    经济适用房申请条件

    经济适用房申请应符合以下的三个条件:1、具有当地城镇户口;2、家庭收入符合市、县人民政府划定的低收入家庭收入标准;3、无房或现住房面积低于市、县人民政府规定的住房困难标准。经济适用住房供应对象的家庭收入标准和住房困难标准,由市、县人民政府根

    8,846 15,340
朱文燕律师 朱文燕律师

广东洛亚律师事务所 | 专职律师

擅长:刑事辩护、知识产权、债权债务
咨询律师
400-110-2019
主讲嘉宾
为您推荐
法师兄法务
您好,请问有什么可以帮助到您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