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法师兄 > 律师普法 > 判刑的一般原则是什么,判刑的基准及量刑要素有哪些
判刑的一般原则是什么,判刑的基准及量刑要素有哪些

判刑的一般原则是什么,判刑的基准及量刑要素有哪些

2020-01-23 184
普法内容
量刑主要参考的原则是罪责刑相适应的原则。 判刑基准如下: 1.非数额型一般典型犯罪,以法定刑中段略下为量刑基准; 2.法定刑幅度为单一有期徒刑的,以该幅度的五分之二为量刑基准; 3.法定刑仅为两个刑种的,以两个刑种的结合点为量刑基准; 4.法定刑为多个刑种的,以中间刑种或中间刑种的结合点为量刑基准,但法定最高刑为有期徒刑三年的,量刑基准为有期徒刑一年; 5.法定最高刑为有期徒刑五年的,量刑基准为有期徒刑二年; 6.法定刑为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的,基准刑为有期徒刑十一年。 量刑要素有法定要素和酌定要素;社会危害性要素和人身危险性要素。
《刑法》第5条,刑罚的轻重,应当与犯罪分子所犯罪行和承担的刑事责任相适应。

*注:律师普法为法师兄(原110咨询网)原创内容,未经授权,任何形式的复制、转载都视为侵权行为。

律师普法更多>>
  • 一般量刑的原则是哪些内容
    一般量刑的原则是哪些内容

    一般量刑的原则有以下这些: 1、人民法院应当根据犯罪的事实、犯罪的性质、情节和对于社会的危害程度,确定犯罪分子的刑罚; 2、有从重处罚、从轻处罚情节的,应当在法定刑的限度以内判处刑罚; 3、有减轻处罚情节的,应当在法定刑以下判处刑罚。

    2021-06-25 31
  • 一般量刑原则是什么? 如何量刑?
    一般量刑原则是什么? 如何量刑?

    一般在量刑时适用的原则为:罪刑法定原则,即法律明文规定为犯罪的,才定罪处罚;未规定为犯罪的,不能定罪处刑;以及根据犯罪的事实、犯罪的性质、情节和对于社会的危害程度来量刑的原则。

    2020-05-31 131
  • 量刑的一般原则可以概括哪些
    量刑的一般原则可以概括哪些

    量刑的一般原则可以概括为:以犯罪事实为基础,以刑法为准绳。犯罪事实是量刑的客观依据。没有犯罪事实,犯罪就无法确定,量刑就失去了前提。这里的犯罪事实是广义的犯罪事实。广义犯罪事实是指与犯罪有关的各种事实的客观总和。不仅包括犯罪构成的基本事实,

    2022-04-15 206
专业问答更多>>
  • 刑诉法量刑的原则是什么,有哪些要素?

    1、量刑的规范依据。 2、量刑的事实依据。 3、量刑的时空均衡原则。 4、量刑从轻规则。 5、量刑从重规则。 6、量刑减轻规则。要素: 1、量刑要素分为法定要素和酌定要素。 2、量刑要素包括社会危害性

    2023-10-31 15,340
  • 贪污罪的判刑标准及具体原则有哪些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贪污贿赂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以下称《解释》),该《解释》把贪污罪、受贿罪的量刑起点由1997年刑法确定的5000元调整至三万元,同时,对以上新问题也

    2023-03-29 15,340
  • 湖北高院量刑的基本原则和量刑标准是哪些

    1.只有单个量刑情节的,在确定量刑情节的调节比例后,直接对基准刑进行调节,确定拟宣告刑。 2.具有多个刑情节的,在确定各量刑情节的调节比例后,对于不具有本条第3项规定的量刑情节的,采用同向相加、逆向相

    2022-08-06 15,340
  • 2022年量刑的一般原则是什么

    1、主要根据犯罪事实。犯罪人投案自首可以使其犯罪所造成的危害社会的持续状态结束,但是给社会造成的损害并不会因自首而消灭。犯罪人投案自首,仅仅表明对自己所犯罪行的态度,并不会改变其原来犯罪事实。因此,审

    2022-11-12 15,340
法律短视频更多>>
  • 自首的量刑原则是什么 01:12
    自首的量刑原则是什么

    根据我国刑法的相关规定,对于自首的量刑作出以下解释: 1、犯罪嫌疑人犯罪后,自动投案并如实交代自己的犯罪行为,即视为自首,对于自首的犯罪分子,可以对罪犯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2、对于罪犯的具体量刑标准应当根据罪犯所犯的罪行来确定。对于犯罪较轻

    2,006 15,340
  • 什么是判刑五年缓刑一年 01:31
    什么是判刑五年缓刑一年

    不存在判刑五年缓刑一年的说法。根据《刑法》第七十二条的规定,对于被判处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可以宣告缓刑,对其中不满十八周岁的人、怀孕的妇女和已满七十五周岁的人,应当宣告缓刑。其次,缓刑考验期必须比原判刑期长,判刑五年缓刑一年是

    1,126 15,340
  • 个人信息罪量刑标准判刑 00:54
    个人信息罪量刑标准判刑

    个人信息罪量刑标准判刑: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是指通过窃取或者以其他方法非法获取公民个人信息。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犯罪主体是特殊主体,是指国家机关或者金融、电信、交通、教育、医疗等单位本身以及单位的工作人员。有上述行为,将会被判处三年以下的有期徒

    1,600 15,340
刑事辩护不同阶段法律问题导航
张神兵律师 张神兵律师

广东律参律师事务所 | 合伙人

擅长:刑事辩护、民事诉讼
咨询律师
134-1035-7909
主讲嘉宾
为您推荐
法师兄法务
您好,请问有什么可以帮助到您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