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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如果分公司欲对外担保,首先要取得公司的授权。如果分公司对外担保没有得到公司的授权,但后来又取得了公司的授权; 这种情况可以视为公司对分公司对外提供保证担保的行为的追认,其效力与事先取得公司的授权相同。 2、分公司对外提供保证担保的范围应
公司有以下成立条件: 1、有限责任公司应当有符合法定人数的股东,股份有限公司应当有符合法定人数的发起人; 2、有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出资额; 3、有公司名称、住所、符合要求的组织机构; 4、有符合法律规定的公司章程。
总公司可以在中标后,委托它的下属分公司以总公司的名义签订合同,相关民事责任仍由总公司承担。 公司中标后委托分公司签署合同符合“中标人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履行义务,完成中标项目”的规定,并不是招投标法中说的“转包或分包给他人完成”,在授权委托书等
按公司法及有关法律规定担保公司成立条件有: (一)股东符合法定人数; (二)股东出资达到法定资本最低限额(三)股东共同制定公司章程(四)有公司名称,建立符合有限责任公司(或股份有限公司)要求的组织机构
担保公司设立条件如下: (一)有自己的名称和组织机构; (二)有固定的服务场所; (三)有不少于1000万元人民币的实有资本; (四)有一定数量的周转住房; (五)有适应工作需要的专业管理人员; (六
成立条件编辑 1、满足注册资本最低限额(实缴货币资本500万人民币;从事再担保业务的融资性担保公司1亿,并连续营业两年以上)。 2、有符合要求的经营场所。 3、符合法律(公司法)规定的公司章程。 4、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发展改革委等部门关于加强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体系建设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06]90号)、《中小企业融资担保机构风险管理暂行办法》(财金[2001]77号)等规定,现就过渡时期内
成立投资公司需要的条件有以下五点: 1、股东符合法定人数; 2、有符合法律规定的公司章程,由全体股东共同制定; 3、有公司住所、名称; 4、有符合公司章程所规定的全体股东认缴的出资额; 5、有符合投资公司要求的组织机构。 注册投资公司的具体
分公司,主要是指在资金、业务以及人事等各方面受总公司管辖,但又不具有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原则上,分公司属于总公司的分支机构,在法律和经济上分公司没有独立性,并且不具有企业法人资格,它仅仅是总公司的一个附属机构。 根据《公司法》相关的规定,公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其司法解释详细得规定了在各种情形下,为成立公司而发生的债务的承担主体。设立中的公司具有一定的民事行为能力,能够订立合同。若发起人是以自己的名义签订的合同,公司成立后,债权人既可以要求公司承担债务也可以要求公司承担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