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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民间借贷案件当中,保证的方式分为两种,一种是一般保证,一种是连带责任。但是在保证合同中对于保证的方式约定不明的情况下,按照一般保证承担保证责任。
民间借贷中的犯法行为有:套取金融机构信贷资金又高利转贷给借款人;以向其他企业借贷或者向本单位职工集资取得的资金又转贷给借款人牟利;或者以向公众非法吸收存款等方式取得的资金转贷的等。
1、抵押担保:借款人以所购自用住房作为贷款抵押物的,必须将住房价值全额用于贷款抵押;以房地产作抵押的,抵押人和抵押权人应当签订书面抵押合同;借款人对设定抵押的财产在抵押期内必须妥善保管,负责维修、保养
当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保证担保是以保证人的身份按照约定履行债务或承担责任的行为;抵押就更好理解了;质押则是指债务人或第三人将其动产移交债权人占有,这种方式一般比较容易在房贷中出现,将该动产作为债权的担保
(一)抵押担保 抵押担保是指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不转移对某一特定物的占有,而将该财产作为债权的担保,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债权人有权依照法律的规定以该财产折价或者以拍卖、变卖该财产的价款优先受偿。 (二)保
1、借贷双方共同协商贷款事宜,比如:贷款金额、贷款利率、贷款期限等,必要时借款方需要向出借方提供收入证明等材料。 2、借贷双方协商达成之后,需要签署民间借贷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 3、签署完
民间借贷中,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借款时,保证人需要承担相应的担保责任,具体根据一般保证和连带保证,分为一般责任和连带责任。一般保证,是指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事先约定,在债务人不能履行到期债务时,由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需要注意的是,一般保证中保证人
有效的民间借贷有以下几种: 1、当事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民事行为能力包括合同行为能力和相应的缔约行为能力,这是当事人了解和把握合同的发展状况及法律效果的基本条件; 2、当事人意思表示真实。意思表示不真实,对合同效力的影响应视具体情况而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修改的最新司法解释规定,能够证明民间借贷关系存在的证据,就包括了一般的债权凭证,以及其他能够证明债权债务关系的证据。一般的债权凭证指的是,债权人和债务人出具的借条、欠条以及收据。其他能够证明债权债务关系存在的证据是指,虽然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