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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有企业档案管理权限

国有企业档案管理权限

2020-10-26 917
普法内容
具有单独人事管理权限的单位才具有保管人事档案的权限,一般为正处级以上单位。
《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 第二条本法所称的档案,是指过去和现在的国家机构、社会组织以及个人从事政治、军事、经济、科学、技术、文化、宗教等活动直接形成的对国家和社会有保存价值的各种文字、图表、声象等不同形式的历史记录。 第十三条各级各类档案馆,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组织的档案机构,应当建立科学的管理制度,便于对档案的利用;配置必要的设施,确保档案的安全;采用先进技术,实现档案管理的现代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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