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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债权债务抵销的规定有哪些?

单位债权债务抵销的规定有哪些?

2021-01-11 80
普法内容
债务发生抵消的法定条件是: 1、抵销人与被抵销人之间互负债务、互相债权。 2、抵销的债务必须是同种类的给付。 3、必须双方债务均已届清偿期。 4、双方适用抵销的债务是能抵销的债务。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五百六十八条当事人互负债务,该债务的标的物种类、品质相同的,任何一方可以将自己的债务与对方的到期债务抵销;但是,根据债务性质、按照当事人约定或者依照法律规定不得抵销的除外。 当事人主张抵销的,应当通知对方。通知自到达对方时生效。抵销不得附条件或者附期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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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1-01-27 1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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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1-02-10 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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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1-03-08 1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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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3-10-20 15,3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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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3-10-24 15,3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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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2-07-23 15,3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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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债务人行使抵销权的规定如下: 1、债务人收到债权转让通知时,可以向受让人主张抵销债权,债务人对转让人享有债权,债务人的债权先于转让的债权到期或同时到期,或者债务人的债权和转让的债权基于同一合同产生。

    2021-11-11 15,3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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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神兵律师 张神兵律师

广东律参律师事务所 | 合伙人

擅长:刑事辩护、民事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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