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法师兄 > 律师普法 > 公益诉讼管辖法院级别
公益诉讼管辖法院级别

公益诉讼管辖法院级别

2020-07-12 317
普法内容
公益诉讼属什么法院管辖范围最高法院发布的《民诉法司法解释》规定,公益诉讼案件由侵权行为地或者被告住所地中级人民法院管辖,但法律、司法解释另有规定的除外。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五十一条诉讼请求处分和反诉 原告可以放弃或者变更诉讼请求。被告可以承认或者反驳诉讼请求,有权提起反诉。 第五十二条共同诉讼 当事人一方或者双方为二人以上,其诉讼标的是共同的,或者诉讼标的是同一种类、人民法院认为可以合并审理并经当事人同意的,为共同诉讼。共同诉讼的一方当事人对诉讼标的有共同权利义务的,其中一人的诉讼行为经其他共同诉讼人承认,对其他共同诉讼人发生效力;对诉讼标的没有共同权利义务的,其中一人的诉讼行为对其他共同诉讼人不发生效力。 第五十三条代表人诉讼一 当事人一方人数众多的共同诉讼,可以由当事人推选代表人进行诉讼。代表人的诉讼行为对其所代表的当事人发生效力,但代表人变更、放弃诉讼请求或者承认对方当事人的诉讼请求,进行和解,必须经被代表的当事人同意。

*注:律师普法为法师兄(原110咨询网)原创内容,未经授权,任何形式的复制、转载都视为侵权行为。

律师普法更多>>
  • 反诉级别管辖
    反诉级别管辖

    反诉标的额会影响级别管辖。根据法律规定,如果反诉标的额增加致使案件标的额超过受诉人民法院级别管辖标准的,被告提出管辖权异议,请求由上级人民法院管辖的,受诉人民法院应当审查,并在受理异议之日起十五日内作出裁定: (一)异议不成立的,裁定驳回;

    2020-08-17 245
  • 法院能变更管辖级别吗
    法院能变更管辖级别吗

    具有隶属关系的上下级法院之间,可以依法将案件的管辖权由原本有管辖权的法院转移到原本没有管辖权的法院,这就是移转管辖,也叫管辖权转移。

    2020-11-07 94
  • 检察院的级别管辖
    检察院的级别管辖

    级别管辖是指审判管辖中的一种,亦称为'审级管辖'、'事务管辖'。各级审判机构对第一审案件管辖范围的划分,主要根据案件性质、情节轻重和影响范围大小来确定。

    2020-11-10 775
专业问答更多>>
  • 行政诉讼级别管辖中,中级人民法院管辖的XX院各部门指的是?

    国务院各部门包括:外交部国防部发展改革委教育部科技部国防科工委国家民委公安部安全部监察部民政部司法部财政部人事部劳动保障部国土资源部建设部铁道部交通部信息产业部水利部农业部商务部文化部卫生部人口计生委

    2022-10-06 15,340
  • 求解答公益诉讼中级人民法院一般怎样进行管辖?

    第一审环境民事公益诉讼案件由污染环境、破坏生态行为发生地、损害结果地或者被告住所地的中级以上人民法院管辖。 中级人民法院认为确有必要的,可以在报请高级人民法院批准后,裁定将本院管辖的第一审环境民事公益

    2022-08-01 15,340
  • 离婚诉讼要如何确定管辖法院,向哪个级别法院起诉

    离婚引发的纠纷由被告住所地或者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一般为基层人民法院。 下列民事诉讼,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原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原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一)对不在中华人民

    2022-06-12 15,340
  • 商标事件诉讼级别管辖

    1、不服国务院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商标评审委员会(以下简称商标评审委员会)作出的复审决定或者裁定的第一审案件,由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根据最高人民法院的授权确定辖区内中级人民法院的管辖。2、不服工商行政管理部

    2021-11-17 15,340
法律短视频更多>>
  • 公益诉讼起诉期限 01:25
    公益诉讼起诉期限

    公益诉讼的起诉期限一般不做规定。一般公益诉讼由检察院提起,分为民事公益诉讼和行政公益诉讼。如果个人提起私益环境侵权诉讼则有三年的诉讼时效限制,具体规定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明确私益环境侵权诉讼的诉讼时效规定,即向法院

    3,617 15,340
  • 检察院公益诉讼的范围是什么 01:04
    检察院公益诉讼的范围是什么

    公益诉讼一般包括:民事公益诉讼和行政公益诉讼,这是按照适用的诉讼法的性质,或者被诉对象的不同划分的。诉讼法理论认为,利益受到了损害,受害者就有权向法院起诉,请求司法救济。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五次会议决定:授权最高人民检察院

    2,189 15,340
  • 怎么确定涉外诉讼管辖 01:28
    怎么确定涉外诉讼管辖

    涉外诉讼的管辖可以通过我国涉外民事诉讼管辖的原则进行确定。 一、基本原则: 1、诉讼与法院所在地实际联系的原则。凡是诉讼与我国法院所在地存在一定实际联系的,我国人民法院都有管辖权。 2、尊重当事人的原则。无论当事人一方是否为中国公民、法人和

    1,461 15,340
刑事辩护不同阶段法律问题导航
张神兵律师 张神兵律师

广东律参律师事务所 | 合伙人

擅长:刑事辩护、民事诉讼
咨询律师
134-1035-7909
主讲嘉宾
为您推荐
法师兄法务
您好,请问有什么可以帮助到您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