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律师普法为法师兄(原110咨询网)原创内容,未经授权,任何形式的复制、转载都视为侵权行为。
犯罪嫌疑人主动投案自首的,可以从轻或减轻处罚,对于犯罪较轻的,可以免除处罚。自首的情形有:犯罪以后自动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被采取强制措施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和正在服刑的罪犯,如实供述司法机关还未掌握的本人其他罪行的。
自动投案的对象是有关机关和个人。这里的有关机关包括:公安机关、检察机关、人民法院;公、检、法的派出机构;公、检、法以外的其他国家机关;犯罪人所属的国家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等。如果在农村,包括犯罪人所属的乡、权政府及其治保组织。城镇的无业
自首包括了主动投案,两者减刑是一样的。犯罪分子被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的,减刑以后实际执行的刑期不能少于原判刑期的二分之一;被判处无期徒刑的,不能少于十三年。
主动投案不一定成立自首。成立自首需要有两个条件:一是自动投案,二是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刑法》第六十七条犯罪以后自动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的,是自首。对于自首的犯罪分子,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其中,
不知道是违反的是第三百四十五条的哪一款?不知你是盗伐还是收购?情况如何?,是法定的减轻处罚的情节。积极争取从轻处罚吧。我国刑法修正案八第三百四十五条规定【;;非法收购、运输盗伐、滥伐的林木罪】盗伐森林
投案自首是否会留案底,前提是要看投案自首交代的事实是否经过法院依法判决后构成犯罪。如果投案人认为自己的行为构成犯罪,主动自首后,经侦查机关侦查后发现其行为不构成犯罪,不予立案,或检察机关审查以后不构成
《解释》第一条第(二)项规定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除供述自己的主要犯罪事实外,还应包括姓名、年龄、职业、住址、前科等情况。供述的身份等情况与真实情况虽有差别,但不影响定罪量刑的,应认定为如实供述自己的罪
在故意杀人的刑事案件中,自首是可以减轻刑罚的因素,但不是必须减轻的因素,因此不一定会因此免除死刑,还需要结合案件的具体情节进行判断。因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的规定,犯罪分子在犯罪以后自动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的,符合自首的条件。对
自首后,是否被拘留,需要根据具体案件事实情节而定。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公安机关处理自首案件的,如果认为有犯罪事实,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时候,应当立案,这种情况下是会被拘留的。如果认为没有犯罪事实,或者犯罪事实情节轻微,无显著危害,不需要追究刑事
犯罪分子在实施犯罪以后自动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的,就构成了自首,但是对于自首后还会不会判死刑问题,这里不能给出一个明确的回答,因为这个问题需要结合具体的案件情况来具体地分析。 《刑法》第六十七条就对自首做出了相关规定,根据该条规定的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