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法师兄 > 律师普法 > 行政诉讼的缺席判决的情形有哪些
行政诉讼的缺席判决的情形有哪些

行政诉讼的缺席判决的情形有哪些

2022-09-03 351
普法内容
1、经人民法院两次合法传唤,被告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可以缺席判决。 2、原告或者上诉人申请撤诉,人民法院裁定不予准许的,原告或者上诉人经合法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或者未经法庭许可而中途退庭的,人民法院可以缺席判决。 3、法院裁定不准撤诉的,原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 4、无民事行为能力的被告人的法定代理人,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 5、在借贷案件中,债权人起诉时,债务人下落不明的,人民法院受理案件后公告传唤债务人应诉。公告期限届满,债务人仍不应诉,借贷关系明确的,经审理后可缺席判决。在审理中债务人出走,下落不明,借贷关系明确的,可以缺席判决。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 第五十八条经人民法院传票传唤,原告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或者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可以按照撤诉处理;被告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或者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可以缺席判决。

*注:律师普法为法师兄(原110咨询网)原创内容,未经授权,任何形式的复制、转载都视为侵权行为。

律师普法更多>>
  • 民诉不可以缺席判决的情形
    民诉不可以缺席判决的情形

    民诉不可以缺席判决的情形为:当事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但由于不可抗因素导致无法出庭;当事人不出庭无法查明事实真相的等。人民法院对必须到庭的被告,经两次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可以拘传。

    2020-11-25 230
  • 刑诉中的缺席审判情形
    刑诉中的缺席审判情形

    刑诉中的缺席审判的情形有被告人患有严重疾病无法出庭;贪污贿赂犯罪案件、严重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恐怖活动犯罪案件嫌疑人在境外的;被告人死亡。被告人死亡的,人民法院应当裁定终止审理,但有证据证明被告人无罪,人民法院经缺席审理确认无罪的,应当依法作

    2020-06-26 95
  • 离婚进行缺席判决的适用情形有几种
    离婚进行缺席判决的适用情形有几种

    离婚进行缺席判决的适用情形: 1、被告下落不明而采用公告送达方式缺席开庭; 2、被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参加诉讼而缺席开庭。

    2020-03-10 96
专业问答更多>>
  • " 缺席判决" 的" 缺席判决" 情形包括哪些

    1、经人民法院二次合法传唤,被告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可缺席判决。2、原告或上诉人申请撤销申诉,人民法院裁定不允许的,原告或上诉人合法召唤无正当理由拒绝法庭的,或未经法庭许中途撤销法庭的,人民法院可以缺

    2021-10-28 15,340
  • 民事诉讼中当事人在什么情况下可以缺席判决, 缺席判决的情形有哪些

    法庭不出席:缺席判决是相对于对席判决而言,就是人民法院在当事人一方不出庭的情况下作出判决。当事人参加诉讼活动,可能是原告、被告亲自到庭,也可能是无诉讼行为能力的当事人的法定代理人或法院指定的代理人出庭

    2022-01-21 15,340
  • 缺席判决有哪些缺席判决有哪些法条

    缺席判决是指开庭审理案件时,只有一方当事人到庭,人民法院依法 缺席判决 缺席判决 对案件进行审理之后所作出的判决。 缺席判决是相对于对席判决而言的。开庭审理时,只有一方当事人到庭,人民法院仅就到庭的一

    2022-07-30 15,340
  • 哪些情形下可以缺席判决离婚

    在以下几种情况下离婚缺席判决是可以的: (1)被告经传唤拒不到庭,可以缺席判决。但如果是关于赡养、抚育、扶养义务和不到庭就无法查清案情的,可以拘传被告。 (2)被告不到庭可以缺席判决的情况。 (3)被

    2023-08-26 15,340
法律短视频更多>>
  • 离婚缺席判决怎么判 01:54
    离婚缺席判决怎么判

    一方下落不明,另一方起诉离婚的案件,在审判实践中还是比较多见的。因夫妻长期不在一起生活,导致双方感情淡化,故法官在解决此类案件时,大都判决离婚。《婚姻法》第三十二条明确规定了,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出离婚诉讼的,应准予离婚。此判决即为缺席

    1,924 15,340
  • 诉讼离婚的法定情形有哪些 00:55
    诉讼离婚的法定情形有哪些

    诉讼离婚的法定情形具体如下: 1、夫妻一方重婚或与他人同居的; 2、一方有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3、一方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这里所指的并非一般的赌博、吸毒行为,而必须是达到已成恶习且屡教不改的地步;除了明确列举的赌

    398 15,340
  • 欠款诉讼诉讼时效中止的情形有哪些 01:14
    欠款诉讼诉讼时效中止的情形有哪些

    第一,当事人一方死亡,要等候继承人是否参与诉讼案件的。第二,当事人一方没有诉讼行为能力的,也没有委托辩护人的。第三,代表一方当事人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中止,还未确定权利义务承受人的。第四,当事人一方因不可抗拒的原因不能参加诉讼的,应当中止诉讼

    1,004 15,340
杨强律师 杨强律师

北京中复律师事务所 | 律所主任

擅长:行政诉讼、拆迁安置
咨询律师
156-5079-8851
主讲嘉宾
为您推荐
法师兄法务
您好,请问有什么可以帮助到您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