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法师兄 > 律师普法 > 应付票据的分类有哪些
应付票据的分类有哪些

应付票据的分类有哪些

2020-06-06 302
普法内容
应付票据的分类: 一、商业承兑汇票银行承兑汇票应付票据是由出票人出票,委托付款人在指定日期无条件支付确定的金额给收款人或持票人的票据。 二、短期应付票据与长期应付票据应付票据是企业出具的、承诺在将来某一时日支付一定款项给持票人的书面凭证。
《中华人民共和国票据法》第四条票据行为、票据权利与票据责任 票据出票人制作票据,应当按照法定条件在票据上签章,并按照所记载的事项承担票据责任。持票人行使票据权利,应当按照法定程序在票据上签章,并出示票据。其他票据债务人在票据上签章的,按照票据所记载的事项承担票据责任。本法所称票据权利,是指持票人向票据债务人请求支付票据金额的权利,包括付款请求权和追索权。本法所称票据责任,是指票据债务人向持票人支付票据金额的义务。

*注:律师普法为法师兄(原110咨询网)原创内容,未经授权,任何形式的复制、转载都视为侵权行为。

律师普法更多>>
  • 应付票据与应收票据有哪些区别
    应付票据与应收票据有哪些区别

    应付票据与应收票据的区别: 1、应付票据是指企业在商品购销活动和工程价款结算中以商业汇票结算方式发生的持票人,包括商业承兑汇票和银行承兑汇票; 2、应收票据是指企业持有的尚未到期的商业票据。票据活动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不得损害社会公共利

    2022-05-26 2,552
  • 证据的种类有哪些证据的分类有哪些
    证据的种类有哪些证据的分类有哪些

    证据的种类有书证、物证、视听资料、电子数据、证人证言等。证据的分类按证据来源可分为原始证据和传来证据;按证据与案件事实的关系可分为直接证据和间接证据等。

    2020-01-03 274
  • 票据付款人的角色有哪些
    票据付款人的角色有哪些

    票据付款人的角色包括如下几种: 1、付款人是出票人命令支付票据款的人,付款人只有在确认付款责任后,才能成为票据的债务人; 2、付款人是票据的主债务人; 3、付款人是出票人或出票人在汇票上记载的委托其支付票据金额的人。付款人不是因为出票人的支

    2022-04-11 978
专业问答更多>>
  • 应收票据和应付票据的区别是什么?应收票据的分类与应收票据的种类

    应收票据、应付票据通常是指"商业汇票",包括"银行承兑汇票"和"商业承兑汇票"两种,商业承兑汇票是付款人签发并承兑,或由收款人签发交由付款人承兑的汇票。银行承兑汇票是由在承兑银行开立存款账户的存款人出

    2022-03-03 15,340
  • 票据的种类有哪些,哪些票据属于票据?哪些票据属于票据的范围呢?

    广义上的票据包括各种有价证券和凭证,如股票、国库券、企业债券、发票、提单等;狭义上的票据则仅指《票据法》上规定的票据。狭义的票据仅指以支付金钱为目的的有价证券,即出票人根据票据法签发的,由自己无条件支

    2022-02-09 15,340
  • 包括哪些应付票据

    应付票据是指由出票人出票,并由承兑人允诺在一定时期内支付一定款项的书面证明。主要包括商业承兑与银行承兑。银行本票、银行汇票等结算手段在其他货币资金核算。。

    2023-07-09 15,340
  • 票据抗辩分类有哪几种

    票据抗辩的范围包含下列种类: 1、对物的抗辩。对物的抗辩,是指因票据本身所存在的事由而发生的抗辩。 2、对人的抗辩。对人的抗辩,是指因票据债务人和特定的票据权利人之间存在一定关系而发生的抗辩。

    2023-07-18 15,340
法律短视频更多>>
  • 公司股东权利的分类有哪些 01:06
    公司股东权利的分类有哪些

    根据法律规定,股东权利可以分为两类:一类是自益权,另一类是共益权。 自益权,即股东用自己的利益为目的,而行使的权利。包括请求分红的权利、请求分配剩下的财产的权利。 共益权,就是股东参与公司经营活动和管理事务的权利。但其实,共益权对公司和别的

    1,127 15,340
  • 共同犯罪的分类哪些 01:23
    共同犯罪的分类哪些

    在刑法理论上,根据不同的标准可以对共同犯罪不出不同的分类。 以一个主体是否可以构成犯罪为标准,共同犯罪可以分为任意共同犯罪和必要共同犯罪。任意共同犯罪,指该罪名可以只有一个犯罪主体,当两个犯罪主体共同实施该犯罪,就构成共同犯罪。必要共同犯罪

    1,302 15,340
  • 法院传票送达方式有哪些种类 01:26
    法院传票送达方式有哪些种类

    法院传票的送达方式一般是依据刑事诉讼法或民事诉讼法等程序法规定的送达方式进行送达,送达方式法定,主要有以下几个方法:1、直接送达:是指法院通过工作人员将法律文书或传票直接送达到收件人手中,不通过别人转交或其他环节。送达回证由当事人直接签字。

    1,593 15,340
张神兵律师 张神兵律师

广东律参律师事务所 | 合伙人

擅长:刑事辩护、民事诉讼
咨询律师
134-1035-7909
主讲嘉宾
为您推荐
法师兄法务
您好,请问有什么可以帮助到您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