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侵犯著作权的赔偿标准如何确定

2022-10-23 2,341
视频内容
侵犯他人著作权的赔偿标准如下: 1、侵权人应当按照权利人因该侵权行为所受到的实际损失或者侵权人的违法所得进行赔偿; 2、如果权利人的实际损失或者侵权人的违法所得难以计算的,则侵权人可以参照该著作权的使用费用进行赔偿。如果侵权人故意侵犯他人著作权,情节严重的,则侵权人可在按照上述方法所计算出的数额的一倍以上五倍以下,进行赔偿; 3、若按照上述三种方法,均难以计算出确定数额的,则由法院根据侵权行为的情节,判决侵权人给予权利人五百元以上、五百万元以下的赔偿。 此外,侵权人的赔偿数额中,还包括权利人为制止侵权行为所支付的合理开支。如果在确定赔偿数额时,相关的账簿、资料等主要由侵权人掌握,而权利人已经尽了必要的举证责任,若侵权人经法院责令其提交仍不提交或者提交虚假的账簿、资料的,则法院可以参考权利人的主张和提供的证据,确定赔偿数额。
《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
第五十四条  侵犯著作权或者与著作权有关的权利的,侵权人应当按照权利人因此受到的实际损失或者侵权人的违法所得给予赔偿;权利人的实际损失或者侵权人的违法所得难以计算的,可以参照该权利使用费给予赔偿。对故意侵犯著作权或者与著作权有关的权利,情节严重的,可以在按照上述方法确定数额的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给予赔偿。 权利人的实际损失、侵权人的违法所得、权利使用费难以计算的,由人民法院根据侵权行为的情节,判决给予五百元以上五百万元以下的赔偿。 赔偿数额还应当包括权利人为制止侵权行为所支付的合理开支。 人民法院为确定赔偿数额,在权利人已经尽了必要举证责任,而与侵权行为相关的账簿、资料等主要由侵权人掌握的,可以责令侵权人提供与侵权行为相关的账簿、资料等;侵权人不提供,或者提供虚假的账簿、资料等的,人民法院可以参考权利人的主张和提供的证据确定赔偿数额。 人民法院审理著作权纠纷案件,应权利人请求,对侵权复制品,除特殊情况外,责令销毁;对主要用于制造侵权复制品的材料、工具、设备等,责令销毁,且不予补偿;或者在特殊情况下,责令禁止前述材料、工具、设备等进入商业渠道,且不予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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