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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予不予解除保全裁定书

2022-08-12 20: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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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08-12回复

专业分析:

(______)______民字第______号 原告(或申请人)______(写明姓名或名称等基本情况) 被告(或被申请人)______(写明姓名或名称等基本情况) 本院于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作出(______)___民___字第___号财产保全的裁定,现因______(写明解除财产保全的理由)。依照______(写明裁定所依据的法律条款项)的规定,裁定如下: 解除对______的______(写明财产的名称、数量或数额等)的查封(或扣押、冻结等)。 审判长:____________ 审判员:____________ 审判员:____________ ______年____月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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