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法师兄 > 专业问答 > 土地所有权与使用权有什么区别?

土地所有权与使用权有什么区别?

2021-04-10 10:30

该咨询为用户常见问题,经整理发布,仅供参考学习!

我也有类似问题!点击提问

推荐答案

广西在线咨询顾问团

2021-04-10回复

专业分析:

土地所有权土地使用权的主要区别:土地所有权是国家和集体的,个人没有所有权。你可以通过合法手段取得使用这块土地几十年的使用权(住宅是70年),然后可以种地、盖楼、或卖掉。土地所有权是指土地所有者依法对自己的土地所享有的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土地所有者这种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权利,是土地所有制在法律上的体现。 土地使用权中,地上、地下建设用地使用权是随着城市化、工业化进程的加快,土地的立体化利用而出现的土地权利。早在19世纪末20世纪初,美国、德国等发达资本主义国家就已经相继出现土地的立体利用。由此而产生的土地权利,我国以前称为空间权。但是去年10月1日实施的《物权法》并没有采用空间权的概念,而是统称为建设用地使用权。 如《物权法》第一百三十六条中规定“建设用地使用权可以在土地的地表、地上或者地下分别设立”。但这种权利具体如何设定和登记,《物权法》中没有作出明确的规定,只是规定“新设立的建设用地使用权,不得损害已设立的用益物权”,另外规定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应包括“建筑物、构筑物及其附属设施占用的空间”的条款。2008年1月3日,国务院发布的《国务院关于促进节约集约用地的通知》(国发〔2008〕3号)明确要求:“国土资源部要会同有关部门,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的有关规定,抓紧研究制订土地空间权利设定和登记的具体办法”。 《土地登记办法》没有对地上、地下建设用地使用权如何进行登记作出明确的规定,而是通过明确宗地的概念将其纳入了一般土地登记范畴。《土地登记办法》根据《物权法》第一百三十六条和第一百三十八条的规定,将宗地明确定义为土地权属界线封闭的地块或者空间,使宗地不再仅仅是一个平面的概念,而且还是一个立体的三维的空间概念了。因此土地登记不仅要登记土地平面的四至界限,而且要登记土地的上下立体空间,从而解决了地上、地下设立的土地权利的登记问题。 2008年4月29日,国土资源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发布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示范文本(GF-2008-2601)明确指出出让宗地空间范围是以平面界址点所构成的垂直面和上、下界限高程平面封闭形成的空间范围,并要求“出让宗地的平面界限按宗地的界址点坐标填写;出让宗地的竖向界限,可以按照1985年国家高程系统为起算基点填写,也可以按照各地高程系统为起算基点填写。高差是垂直方向从起算面到终止面的距离。如:出让宗地的竖向界限以标高 60米(1985年国家高程系统)为上界限,以标高-10米(1985年国家高程系统)为下界限,高差为70米”。2008年4月3日,国土资源部《关于印发〈国有建设用地划拨决定书〉的通知》也有类似的规定。因此以后在登记实践中,碰到此类地上、地下设立的土地权利,直接按照出让合同或者划拨决定书约定的内容加以登记即可。《物权法》第一百三十六条规定:“建设用地使用权可以在土地的地表、地上或者地下分别设立。新设立的建设用地使用权,不得损害已设立的用益物权。”(1)地下空间开发利用的实务界已经接受了地下空间使用权的概念。(2)“地下空间使用权”的概念与土地使用权的概念类似,可以平行使用。 (1)地下空间在物理学、测量学上比较容易界定其四周,并且能够进行物权公示登记;而地上空间在物理学、测量学上虽然也能够确认,但通常不能为普通公众接受,并且无法进行物权公示登记。因此,有待科学技术进一步发展能够为公众所认知。 (2)现实中,地上空间使用权的纠纷比较少,司法实践中也没有相关案例。而地下空间,由于现有法律没有相关规定,影响了其开发利用,司法实践中存在着许多纠纷。 (3)近些年,我国地下空间开发利用发展比较迅速,出现了各种形态的地下空间开发利用。但是,也出现了一些问题,比如,许多城市地铁设施、城市广场下面的地下街由于无法进行不动产登记,没有办法向银行进行抵押贷款;同时也出现了地下空间建设施工纠纷,甚至有人提出,城市的地铁规划是否需要征求土地使用权人的意见的说法。 综上所述,我国物权法明确规定了对于我国的土地使用权来说是一个3维立体的解释概念,是具有地下的使用权的,按照我国土地使用权转让条例所规定的,出让土地的使用年限是按照土地的用途来计算的,而且我们要知道其中之一的土地划拨使用权只能作为单位来使用。

法律依据:

《土地管理法》第十三条,依法登记的土地的所有权和使用权受法律保护,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犯。

展开更多

对内容有疑问,可立即反馈反馈

同类普法

章法律师

广东律参律师事务所

土地所有权由国家和集体享有,个人不享有土地所有权,个人只有土地使用权;土地使用权只有年限规定的。土地所有权是指土地所有者依法对自己的土地所享有的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

章法律师

广东律参律师事务所

土地所有权是指土地所有者对土地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我国有两种土地所有权,即国有土地所有权和农民集体土地所有权。土地使用权是指土地使用者根据法律、文件、合同的规定,对国家或集体所有的土地享有的占有、使用、收益及部分处分的权利。土地使用权分为国有土地使用权和集体土地使用权。

律师普法更多>>
  • 土地使用权和土地所有权有什么区别
    土地使用权和土地所有权有什么区别

    土地所有权由国家和集体享有,个人不享有土地所有权,个人只有土地使用权;土地使用权只有年限规定的。土地所有权是指土地所有者依法对自己的土地所享有的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

    2020.05.28 252
  • 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有什么区别?
    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有什么区别?

    开荒土地所有权和土地使用权的区别是:二者的所有人是不同的。开荒土地所有权属于开荒者,土地使用权的所有权属于国家。国家有法律规定,开荒者有权使用被开荒的土地,可以用来耕种,但不能用于建房。如果所有权属于村集体的开荒地,村集体可以依法追回开荒地

    2020.09.25 243
  • 土地使用权和所有权有什么区别
    土地使用权和所有权有什么区别

    土地所有权和土地使用权的区别:

    2020.09.27 458
专业问答更多>>
  • 土地使用权与房屋所有权有什么区别?

    购房者大多对房屋产权问题是一知半解,混淆了房屋产权和土地使用权问题,“土地使用权”与“房屋产权”是两个不同的概念,房屋产权是所有权,土地使用权是国家出让的。所谓房地产使用权,其实只是土地使用权。土地使

    2022-05-11 15,340
  • 土地使用权与房屋所有权有什么区别?

    购房者大多对房屋产权问题是一知半解,混淆了房屋产权和土地使用权问题,“土地使用权”与“房屋产权”是两个不同的概念,房屋产权是所有权,土地使用权是国家出让的。所谓房地产使用权,其实只是土地使用权。土地使

    2021-02-28 15,340
  • 土地使用权与房屋所有权有什么区别

    土地使用权与房屋所有权的区别在于:土地使用权是权利人依照法定程序占有、利用、收益和有限处分国有土地或集体土地的权利。土地使用权有期限,到期办理续期手续后方可继续使用;房屋所有权是权利人占有、使用、收益

    2021-11-09 15,340
  • 土地使用权与房屋所有权有区别?

    房屋所有权(即房产权)是永远的,没有期限限制,只要房产没有完全毁损灭失就能一直享有;土地使用权是有期限的。国家通过土地有期出让方式,授予用地人40年、50年、70年不等的使用权。到期后,如国家需要收回

    2021-06-12 15,340
法律短视频更多>>
  • 债权与物权有什么区别 01:30
    债权与物权有什么区别

    债权和物权具有以下几点区别: 1、两者所行使权利条件不同;债权是请求权,债权人只能通过请求债务人履行债务才能实现自己利益的;而物权是支配权,无须借助于他人的同意,即可行使权利。 2、两者所设定的方式不同。当事人在不违反法律的强制性规定,即可

    1,364 2022.04.15
  • 什么是土地使用权划拨 01:07
    什么是土地使用权划拨

    土地使用权划拨,主要指的是县级以上的人民政府依法批准,在土地使用人缴纳补偿金或者安置费等之后,将该土地交给其使用,或将国有的土地使用权无偿交给土地使用人使用的一种行为。通过划拨的形式,所得的土地使用权,除了行政法规或者法律另有规定以外,一般

    2,774 2022.04.17
  • 什么是土地使用权出让 01:02
    什么是土地使用权出让

    根据相关的规范,土地使用权出让,一般指的是国家以土地所有人的身份,将一部分属于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地块,在设定时间期限后让给土地使用人,并且要求土地使用人向国家缴纳一定数量的土地使用费的行为。土地使用权出让,应该要通过签订书面出让合同的形式进行

    2,370 2022.04.15
有问题
就会有解决办法
在线咨询

离婚、工伤、刑事、债务... 最快3分钟内有答案

法师兄法务
您好,请问有什么可以帮助到您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