债权申报情况基本说明有哪些特别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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债权申报的特别情形有: 1、未到期的债权,在破产申请受理时视为到期。 2、附利息的债权自破产申请受理时起停止计息。 3、连带债权人可以以一人代表全体申报债权,也可以共同申报。 4、保证人或连带债务人已清偿债务的,可以追偿权申报债权。 5、其他情形。
债权申报的特别情形是,申报未到期的债权、附条件、附期限的债权和诉讼、仲裁未决的债权;以及担保人代替债务人偿还债务后,向法院申报其对债务人的求偿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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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是债权申报特别情况有哪些
债权申报有下列特别的情形:未到期的债权在破产申请受理时视为到期;附利息的债权自破产申请受理时起停止计息;以及附条件、附期限的债权和诉讼、仲裁未决的债权也都可以进行申报。
2020.07.06 72 -
债权申报的受理情况有哪些特别情形
债权申报的受理情况的特别情形如下: 1、债务人欠职工的工资、医疗、伤残补助、抚恤金,应当划入职工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支付给职工的补偿金,无需申报; 2、附利息的债权自破产申请受理之日起停止计息,
2022.04.13 281 -
债权申报有哪些特别情形
债权申报的特别的情形有:1.职工债权;2.利息请求权;3.待定债权;4.连带债权;5.连带债务人的代位求偿权;6.连带债务的债权人;7.待履行合同相对人的赔偿请求权等。
2020.01.28 9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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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债权的情形有哪些,特别债权申报,特别债权申报
债权申报的特殊情况如下:1、员工债权;2、利息请求权;3、待定债权;4、连带债权;5、连带债务人的代位权;6、连带债务的债权人;7、履行合同相对人的赔偿请求权。根据《企业破产法》第九条,债权人逾期未申
2021-11-16 15,340 -
债权申报特别情况
在债权申报的特殊情况下,破产申请受理时未到期的债权视为到期;自破产申请受理之日起停止计息;还可以向法院申报有条件、有期限的债权、诉讼、仲裁未决的债权。
2021-12-20 15,340 -
债权申报的特别情形有哪些
一、职工债权债务人所欠职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为中国破产法上的职工债权。职工不必申报。 二、利息请求权附利息的债权自破产申请受理时起停止计息。破产申请受理前的利息,随本金一同申报。 三、
2022-07-06 15,340 -
债权情况说明的规定是哪些?
除了写清楚双方当事人基本情况外,写清清偿情况。如:甲方于2011年10月10向乙方借款100万元人民币。截止2012年11月20日,甲方已经将上述借款本金和约定利息偿还完毕,特此说明。甲方:乙方:签字
2022-07-29 15,3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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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13
债权申报包括哪些债权
债权申报中的债权类型大概有以下几种:第一,债权中必须以财产给付为内容的请求权。第二,必须为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前成立的对债务人享有的债权。其中未到期的债权,在破产案件受理时即视为已到期。第三,债权中必须以债务人的财产作为受偿基础的请求权。其中有
984 2022.04.17 -
01:07
债权债务抵消规定有哪些
根据民法典的规定,债权债务的抵消需要满足以下3点。 第一,抵消人与被抵消人之间互负债务、互享债权。双方互享债权、互负债务为双方行使抵消的前提条件。 第二,抵消的债务必须是同种类的给付。用以抵销的通常是同种类的货币或者实物。如果种类相同而品质
2,240 2022.04.17 -
01:33
债权与物权有哪些区别
债权和物权有以下区别: 第一,权利的性质不同:债权是一种相对权,对人权,而物权是一种支配权,对世权; 第二,权利主体不同,债权的权利主体和义务主体都只能是特定的人,物权只是权利主体是特定的,义务主体则是不确定的; 第三,是否存在追及效力不同
2,936 2022.04.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