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法师兄 > 专业问答 > 2022年如何降低行政诉讼案件的发生

2022年如何降低行政诉讼案件的发生

2022-12-08 08:18

该咨询为用户常见问题,经整理发布,仅供参考学习!

我也有类似问题!点击提问

推荐答案

青海在线咨询顾问团

2022-12-08回复

专业分析:

降低行政诉讼案件的发生率,行政机关应当保证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保证行政决定信息公开、保证行政决定作出程序合法。保证了自身行政行为的合法性,就可以有效避免行政诉讼。

展开更多

对内容有疑问,可立即反馈反馈

同类普法

张丽丽律师

北京市京师律师事务所

降低行政诉讼案件的发生率,行政机关应当保证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保证行政决定信息公开、保证行政决定作出程序合法。保证了自身行政行为的合法性,就可以有效避免行政诉讼。

张神兵律师

广东律参律师事务所

行政机关降低行政复议或者行政诉讼风险应当保证自身行政行为合法,在程序上以及适用法律,以及事实认定上上都要坚持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的原则。

律师普法更多>>
  • 行政诉讼案件如何立案
    行政诉讼案件如何立案

    行政诉讼的立案条件行政诉讼,又俗称“民告官”,行政机关及其授权的组织行使行政权时,被管理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被称为“管理相对人”。“管理相对人”认为行政机关和行政机关工作人员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有权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提起诉讼应

    2022.09.03 234
  • 行政诉讼案件如何执行
    行政诉讼案件如何执行

    当事人必须履行人民法院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调解书。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拒绝履行判决、裁定、调解书的,行政机关或者第三人可以向第一审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或者由行政机关依法强制执行。 行政机关拒绝履行判决、裁定、调解书的,第一审人民

    2020.09.23 127
  • 怎样降低行政诉讼败诉率
    怎样降低行政诉讼败诉率

    在审理行政诉讼案件过程中发现,由于行政诉讼案件的特殊性,常发生当事人因不知哪些案件应申请复议及申请复议后什么时候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从而发生案件超诉讼时效最终败诉的结果,对某些具体行政行为不服,法律规定必须要先向作出该行为的机关的上级机关提

    2022.09.03 471
专业问答更多>>
  • 如何降低行政诉讼案件的发生?

    在审理行政诉讼案件过程中发现,由于行政诉讼案件的特殊性,常发生当事人因不知哪些案件应申请复议及申请复议后什么时候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从而发生案件超诉讼时效最终败诉的结果,对某些具体行政行为不服,法律规

    2022-09-02 15,340
  • 如何降低行政诉讼案件的发生?

    在审理行政诉讼案件过程中发现,由于行政诉讼案件的特殊性,常发生当事人因不知哪些案件应申请复议及申请复议后什么时候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从而发生案件超诉讼时效最终败诉的结果,对某些具体行政行为不服,法律规

    2022-08-25 15,340
  • 如何降低行政诉讼案件的发生

    降低行政诉讼案件的发生率,行政机关应当保证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保证行政决定信息公开、保证行政决定作出程序合法。保证了自身行政行为的合法性,就可以有效避免行政诉讼。

    2022-11-13 15,340
  • (二)如何降低行政诉讼案件的发生

    在审理行政诉讼案件过程中发现,由于行政诉讼案件的特殊性,常发生当事人因不知哪些案件应申请复议及申请复议后什么时候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从而发生案件超诉讼时效最终败诉的结果,对某些具体行政行为不服,法律规

    2022-09-02 15,340
法律短视频更多>>
  • 虚假诉讼罪如何报案 01:10
    虚假诉讼罪如何报案

    虚假诉讼罪,指的是民事诉讼案件中的当事人提起民事诉讼时,所依据的事实是捏造的,其行为严重侵害第三人的合法权益或妨害司法秩序,构成犯罪。 由于虚假诉讼发生在民事诉讼案件中,所以,发现虚假诉讼罪时,最直接的报案方式是向受理案件的人民法院报案。报

    3,837 2022.05.11
  • 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的区别与联系 01:47
    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的区别与联系

    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的联系是:解决行政争议的方式。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的区别如下: 1、处理机关不同。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的处理机关是不同的,前者是行政机关,后者是人民法院,即司法机关; 2、性质不同。行政复议机关的复议行为属于行政行为,是一种行

    4,778 2022.05.11
  • 分居两年如何离婚诉讼 00:52
    分居两年如何离婚诉讼

    分居两年要起诉离婚,可以向被告住所地或者经常居住地的人民法院申请离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相关规定可知,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应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但是,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值得注意

    739 2022.04.17
有问题
就会有解决办法
在线咨询

离婚、工伤、刑事、债务... 最快3分钟内有答案

法师兄法务
您好,请问有什么可以帮助到您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