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法师兄 > 专业问答 > 如何理解刑法的属地管辖权

如何理解刑法的属地管辖权

2023-06-13 14:00

该咨询为用户常见问题,经整理发布,仅供参考学习!

我也有类似问题!点击提问

推荐答案

浙江在线咨询顾问团

2023-06-13回复

专业分析:

刑法第6条第1款规定:“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犯罪的,除法律有特别规定的以外,都适用本法。”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的含义。 1.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是指中国境内的全部空间区域,具体包括: (1)领陆,即国境线以内的陆地及其地下层。 (2)领水,即国家领有的水域,包括内水、领海及其地下层。内水包括内河、内湖、内海以及同外国之间界水的一部分,通常以河流中心线或主航道中心线为界。领海包括某些海湾、海峡等。 (3)领空,即领陆、领水的上空。 2.刑法第6条第2款规定:“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船舶或者航空器内犯罪的,也适用本法。”这里所说的船舶、航空器,既可以是民用的,也可以是军用的;既可以是航行途中的,也可以是处于停泊状态的;既可以是航行或停泊于我国领域内的,也可以是航行或停泊于我国领域外或公海及公海上空的。 3.中国驻外使、领馆内发生的犯罪都适用中国刑法。 4.中国刑法第6条第3款规定:“犯罪的行为或者结果有一项发生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的,就认为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犯罪。”这里犯罪包括三种情况:(1)犯罪行为与犯罪结果均发生在中国境内;(2)犯罪行为在我国领域内实施,但犯罪结果发生于国外;(3)犯罪行为实施于国外,但犯罪结果发生于我国境内。根据刑法典规定,上述三种情况均适用我国刑法。 (二)“法律有特别规定”的含义 刑法第6条在确立属地管辖权的同时,明确了法律特别规定的例外情况。这些“特别规定”主要是指: 1.《刑法》第11条规定:“享有外交特权和豁免权的外国人的刑事责任,通过外交途径解决。” 所谓外交特权和豁免权,是根据国际公约,在国家间互惠的基础上,为保证驻在本国的外交代表机构及其工作人员正常执行职务而给予的一种特别权利和优遇。1961年在联合国主持下订立的《维也纳外交关系公约》,是关于外交特权和豁免权的基本法律文件,我国于1975年加入该公约。我国立法机关于1986年9月5日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外交特权与豁免条例》,详细规定了外交特权与豁免权的具体内容,其中一项重要内容就是享有外交特权和豁免权的外国人不受我国刑事管辖。但这里需要注意的是,享有外交特权和豁免权的有关人员承担着尊重我国法律、法规的义务,并不能任意违法犯罪。一旦发生此种情况,我们也不能坐视不管、听之任之,而应该通过外交途径加以解决,诸如要求派遣国召回,宣布其为不受欢迎的人,限期离境等。 2.我国香港特别行政区和澳门特别行政区基本法作出的例外规定。 由必须明确的是,在上述两种“法律有特别规定”的情形下,所谓不适用“本法”,是指不适用广义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包括不适用我国的刑法典、单行刑法和附属刑法规范。3.刑法典第90条规定:“民族自治地方不能全部适用本法规定的,可以由自治区或者省的人民代表大会根据当地民族的政治、经济、文化的特点和本法规定的基本原则,制定变通或者补充的规定,报请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批准施行。” 这是为了照顾少数民族地区的一些特殊情况而提出的变通办法,目的在于更好地尊重少数民族的风俗习惯与文化传统,切实保证民族自治权的行使,巩固多民族国家的团结、稳定与发展。但在实施这一例外规定时,应当注意以下几点:(1)民族自治地方依法制定的变通或者补充规定对刑法效力的限制,并非完全排斥刑法的适用,而只是限制适用刑法的一部分,即与少数民族特殊的风俗习惯、宗教文化传统相关的部分。因此,从总体上看,刑法基本上还是适用于少数民族自治地方的。(2)免于适用刑法的部分必须有明确的法律依据,即由自治区或省的国家权力机关制定变通或补充规定,并报请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批准施行,而不能由有关当事人、各级司法机关或行政机关妄加解释,任意行事。(3)少数民族地区制定的变通或者补充规定不能与刑法的基本原则相冲突。 4.新刑法典施行后由国家立法机关制定的特别刑法的规定。刑法典施行后,国家立法机关根据实际需要制定的单行刑法和附属刑法规范,如全国人大常委会1998年12月29日通过的《关于惩治骗购外汇、逃汇和非法买卖外汇犯罪的决定》,1999年12月25日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等。如果刑法典与特别刑法发生法规竞合或者冲突,应按“特别法优于普通法”的原则处理。 在此仍须明确的是,在上述两种“法律有特别规定”的情形下,所谓不适用“本法”,仅指不适用狭义的刑法即《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展开更多

对内容有疑问,可立即反馈反馈

同类普法

张梅律师

湖南芙蓉律师事务所

关于刑法的属地管辖权是如何确定的问题,依据我国刑法规定和刑法理论,我国刑法适用以属地管辖为,辅之一其他管辖方式。犯罪行为地和犯罪结果地有一项在我国领域内发生的,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另外,我国的航空器和船舶也视为我国领域内。

张神兵律师

广东律参律师事务所

我国刑法适用以属地管辖为,辅之一其他管辖方式。一般情况下,犯罪行为地和犯罪结果地有一项在我国领域内发生的,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另外,我国的航空器和船舶也视为我国领域内。具有外交特权和豁免的人员,不适用我国刑法关于属地管辖的规定,而适用特别规定。

律师普法更多>>
  • 如何理解我国刑法的保护管辖权
    如何理解我国刑法的保护管辖权

    我国刑法的保护管辖权是指外国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外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或者公民犯罪,而按刑法规定的最低刑为三年以上有期徒刑的,可以适用我国刑法,但是按照犯罪地的法律不受处罚的除外。

    2020.11.12 251
  • 属地管辖权和属人管辖权
    属地管辖权和属人管辖权

    属地管辖原则,即以当事人的住所地、居所地或事物的存在地等作为管辖权的连接因素而形成的原则。换言之,只要这个案件当中有一方当事人的住所地或者居所地在法院所在国,或者说这个案件的标的物在法院所在国,那么这个国家的法院就能够对这个案件进行审理,这

    2020.05.08 1,184
  • 法院属地管辖权的确定
    法院属地管辖权的确定

    一、刑事管辖权 我国刑法典第6条第2款也规定:“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船舶或者航空器内犯罪的,也适用本法。”这里的船舶或航空器,既可以是民用,也可以是军用,既可以是在航行途中,也可以是处于停泊状态,既可以是航行或停泊于我国领域内,也可以是航行或

    2020.05.01 275
专业问答更多>>
  • 专属管辖如何理解

    专属管辖是指法律特别规定某些类型的案件只能由特定的法院行使管辖权的一种诉讼管辖。根据法律规定,民事诉讼的专属管辖具体分类如下: 1.国内案件专属管辖 (1)因不动产纠纷提起的诉讼,由不动产所在地人民法

    2022-06-30 15,340
  • 如何理解我国刑法的普遍管辖权

    普遍管辖权是现代国际社会有效惩治与防范国际犯罪的重要法律措施。 根据刑法规定,凡是我国缔结或者参加的国际条约中规定的罪行,不论罪犯是中国人还是外国人,也不论其罪行发生在我国领域内还是领域外,也不论其具

    2023-01-26 15,340
  • 要如何理解我国刑法的保护管辖权

    我国刑法采取了有限制的保护管辖原则。《》第8条规定:“外国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外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或者公民犯罪,而按本法规定的最低刑为三年以上有期徒刑的,可以适用本法;但是按照犯罪地的法律不受处罚

    2022-08-28 15,340
  • 刑法中属地管辖权的规定是什么,刑法中属地管辖权的规定是什么样的

    我国《刑法》中的属地管辖权,主要是规定了对在什么样的地域范围内的刑事犯罪可以适用《刑法》。《刑法》第六条就是对属地管辖权的规定,根据该条规定: 1、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犯罪的,除法律有特别规定的以

    2022-03-04 15,340
法律短视频更多>>
  • 债权债务管辖法院如何选择 00:55
    债权债务管辖法院如何选择

    债权债务管辖法院的选择如下: 1、当事人有约定的,由约定地法院管辖; 2、没有约定的,因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两个以上法院都有管辖权的,原告可以向其中一个法院起诉,可以在被告住所地法院起诉,当然也可以在

    505 2022.11.23
  • 欠款起诉管辖权是如何确定的 00:57
    欠款起诉管辖权是如何确定的

    根据我国《民事诉讼法》的规定,对于一般债权债务纠纷的管辖法院,如果当事人双方有约定的,从其约定;无约定的,管辖法院为被告所在地人民法院。在合同借贷的案件中,合同履行地的人民法院也有管辖权,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

    1,249 2022.04.17
  • 如何确定专利侵权案件的管辖 01:16
    如何确定专利侵权案件的管辖

    对专利侵权案件的管辖进行确定,可按照以下规定: 没有经过专利权人的同意,为了生产经营,而对产品进行制造、使用、销售发明等的行为,由该产品制造地的法院进行管辖,不清楚制造地的,由该产品的使用地或销售地的法院受理。 为了生产经营目的而使用专利方

    499 2022.04.17
刑事辩护不同阶段法律问题导航
有问题
就会有解决办法
在线咨询

离婚、工伤、刑事、债务... 最快3分钟内有答案

法师兄法务
您好,请问有什么可以帮助到您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