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法师兄 > 专业问答 > 深圳经济特区审计监督条例第四十三条

深圳经济特区审计监督条例第四十三条

2022-09-13 15:57

该咨询为用户常见问题,经整理发布,仅供参考学习!

我也有类似问题!点击提问

推荐答案

黑龙江在线咨询顾问团

2022-09-13回复

专业分析:

审计机关依照审计法律、法规的规定,向被审计单位送达审计通知书,实施审计,出具审计报告。

展开更多

对内容有疑问,可立即反馈反馈

同类普法

章法律师

广东律参律师事务所

1、该违法行为未造成交通事故。 2、该违法行为发生之日前二十四个月内该机动车在本市无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记录。 3、该违法行为仅被处以罚款处罚,且数额在五百元以下。 4、机动车注册或者变更登记后已满二十四个月。

章法律师

广东律参律师事务所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1、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2、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3、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4、患职业病的; 5、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6、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 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律师普法更多>>
  • 深圳市经济适用房条件
    深圳市经济适用房条件

    申请人有深圳本市户籍;申请人与共同申请人之间有法定的赡养、抚养或扶养关系,包括申请人及配偶、子女、父母等。申请人已婚的,其配偶及未成年子女必须作为共同申请人。投靠子女取得本市户籍的居民,只能作为共同申请人;申请人及共同申请人不拥有任何自有形

    2020.01.10 197
  • 拘留条例第六十四条是什么
    拘留条例第六十四条是什么

    被拘留人拘留期满,拘留决定机关决定对其停止执行拘留的,或者拘留决定机关决定对其暂缓执行行政拘留的,拘留所应当核实其身份,查验有关法律文书,发给解除拘留证明书,按时解除拘留。

    2020.11.12 1,464
  • 1980年起,深圳设立什么经济特区?
    1980年起,深圳设立什么经济特区?

    1980年8月26日,第五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15次会议决定,批准国务院提出的决定在广东省的深圳、珠海、汕头和福建省厦门建立经济特区。1980年国务院提出的《广东省经济特区条例》规定:特区鼓励客商及其公司投资设厂或与我方合资设厂、兴办企业和其

    2020.11.14 1,063
专业问答更多>>
  • 深圳经济特区审计监督条例第三十条

    审计机关依照审计法律、法规的规定,向被审计单位送达审计通知书,实施审计,出具审计报告。

    2022-09-11 15,340
  • 深圳经济特区审计监督条例第四条

    审计机关应当开展对自然资源的开发利用和保护、污染防治、生态保护以及其他环境资源事项的财政收支、财务收支审计监督。

    2022-09-12 15,340
  • 深圳经济特区审计监督条例第三十六条

    审计机关除依照本条例第六条第二款的规定进行审计评价外,还可以依据地区性或者行业标准以及被审计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制定的工作目标和绩效目标进行审计评价。审计机关进行绩效审计评价,可以参考同行业或者被审计单位

    2022-09-13 15,340
  • 深圳经济特区审计监督条例第三十一条

    审计机关依法出具的经济责任审计结果,应当作为考核、任免、奖惩该主要负责人的重要依据。有关部门或者单位应当将审计结果运用情况书面反馈审计机关。经济责任审计结果报告应当归入被审计的主要负责人个人档案。

    2022-09-11 15,340
法律短视频更多>>
  • 深圳户口办理条件 01:32
    深圳户口办理条件

    根据深圳有关政府部门公布的社保加居住入户新的政策,深圳户口办理条件有:申请入口的年龄放宽至55周岁以下;申请人需持有有效的深圳经济特区的居住证;申请人在深圳拥有合法产权住房或者租房满五年的;申请人的社保连续缴纳满五年的;申请人未违反国家计划

    23,757 2022.04.17
  • 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二条释义 01:15
    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二条释义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二条释义如下: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5日以下拘留或者500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500元以下罚款:1、写恐吓信或者以其他方法威胁他人人身安全的;2、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

    22,184 2022.04.17
  • 审判监督程序与二审的区别 00:58
    审判监督程序与二审的区别

    审判监督程序与二审的区别有以下三点,分别是: 1、审判监督程序审理的对象是已经生效的判决或者裁定;二审程序的审理对象是尚未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或者裁定; 2、审判监督程序提起的理由是生效的判决或者裁定确有错误;二审程序对上诉理由未作限制; 3

    531 2022.07.06
交通事故不同阶段法律问题导航
有问题
就会有解决办法
在线咨询

离婚、工伤、刑事、债务... 最快3分钟内有答案

法师兄法务
您好,请问有什么可以帮助到您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