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法师兄 > 专业问答 > 反不正当竞争法明确了哪些管辖范围?

反不正当竞争法明确了哪些管辖范围?

2022-08-18 14:49

该咨询为用户常见问题,经整理发布,仅供参考学习!

我也有类似问题!点击提问

推荐答案

四川在线咨询顾问团

2022-08-18回复

专业分析:

关于反不正当竞争法管辖需要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不正当竞争民事案件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八条规定:“反不正当竞争法第五条、第九条、第十条、第十四条规定的不正当竞争民事第一审案件,一般由中级人民法院管辖。(第2款)各高级人民法院根据本辖区的实际情况,经最高人民法院批准,可以确定若干基层人民法院受理不正当竞争民事第一审案件,已经批准可以审理知识产权民事案件的基层人民法院,可以继续受理”。

展开更多

对内容有疑问,可立即反馈反馈

同类普法

张丽丽律师

北京市京师律师事务所

不正当竞争行为,是指经营者在生产经营活动中,违反本法规定,扰乱市场竞争秩序,损害其他经营者或者消费者的合法权益的行为。

丰培铭律师

天津东方律师事务所

若行为人之间存在不正当竞争的行为,则具有管辖权的法院可以根据级别管辖,地域管辖等方式确定。根据我国最高人民法院所出台的司法解释规定,反不正当竞争法第五条、第九条、第十条、第十四条规定的不正当竞争民事第一审案件,一般由中级人民法院管辖。

律师普法更多>>
  • 反不正当竞争法的不正当竞争行为
    反不正当竞争法的不正当竞争行为

    1.虚假宣传行为,是指经营者利用广告或其他方法对商品质量、制作成分、性能、用途、生产者、有效期限、产地等作引人误解的虚假宣传的行为。 2.虚假标识行为。即经营者采用假冒他人注册商标;擅自使用知名商品特有的名称、包装、装潢,使用与其相近似的名

    2020.10.20 559
  • 反不正当竞争
    反不正当竞争

    1.不正当竞争行为的主体是市场经营者;2.不正当竞争行为侵害的对象主要是同业经营者;3.不正当竞争行为的违法性;4.不正当竞争行为的危害性,实施不正当竞争行为,通常导致其他经营者权益的损害,也可能损害尚未发生,但同业经营者合法权益却已受到现

    2020.12.11 340
  • 反不正当竞争法的不正当行为有哪些
    反不正当竞争法的不正当行为有哪些

    反不正当竞争法的不正当行为有: 1、欺诈性交易方法; 2、商业贿赂行为; 3、虚假广告; 4、侵犯商业秘密; 5、掠夺定价; 6、欺骗性有奖销售和巨奖销售; 7、诋毁竞争对手的商业信誉。 一、欺诈性交易方法:包括4种: 1、假冒他人的注册商

    2022.08.16 6,809
专业问答更多>>
  • 反不正当竞争法院管辖范围

    第十四条规定的不正当竞争民事第一审案件《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不正当竞争民事案件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八条规定、第十条:“反不正当竞争法第五条,一般由中级人民法院管辖。(第2款)各高级人民法院根据

    2022-03-16 15,340
  • 反不正当竞争案件的管辖范围有哪些

    《解释》第十八条是对反不正当竞争法第五条、第九条、第十条、第十四条规定的不正当竞争民事第一审案件的级别管辖所作的解释,即一般由中级人民法院管辖。但考虑到随着经济科技的发展,不正当竞争案件可能会增加,为

    2022-08-01 15,340
  • 不正当竞争行为管辖范围有哪些

    《解释》第十八条是对反不正当竞争法第五条、第九条、第十条、第十四条规定的不正当竞争民事第一审案件的级别管辖所作的解释,即一般由中级人民法院管辖。但考虑到随着经济科技的发展,不正当竞争案件可能会增加,为

    2022-08-01 15,340
  • 不正当竞争纠纷法院管辖范围有哪些?

    具有区别商品来源的显著特征的商品的名称、包装、装潢,应当认定为反不正当竞争法第五条第(二)项规定的“特有的名称、包装、装潢”。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不认定为知名商品特有的名称、包装、装潢: (一)

    2022-07-28 15,340
法律短视频更多>>
  • 公安机关管辖范围 00:58
    公安机关管辖范围

    公安机关管辖范围,具体如下: 1、公安机关对属于自己管辖范围内的刑事案件有权立案侦查; 2、使用各种秘密侦察手段的权力,包括秘密监视、秘密搜查、使用秘密力量进行内线侦察和阵地控制,以及使用秘密的技术手段等; 3、有权依法使用武器和警械,实行

    6,454 2022.04.17
  • 审计机关之间对审计管辖范围有争议的由什么确定 01:02
    审计机关之间对审计管辖范围有争议的由什么确定

    监察机关之间对监察事项的管辖有争议的,由其共同的上级监察机关确定。上级监察机关可以办理下一级监察机关管辖范围内的监察事项,必要时也可以办理所辖各级监察机关管辖范围内的监察事项。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各级监察机关按照管理权限管辖本辖区内本法第十五条

    1,025 2022.04.17
  • 劳动争议管辖法院的规定 01:05
    劳动争议管辖法院的规定

    劳动争议案件由用人单位所在地,或者劳动合同履行地的基层人民法院管辖。劳动争议实行仲裁前置程序,应当先向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劳动争议由劳动合同履行地,或者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管辖。劳动争议处理机构的受案范围是中国境内的企业和职工

    1,972 2022.04.17
刑事辩护不同阶段法律问题导航
有问题
就会有解决办法
在线咨询

离婚、工伤、刑事、债务... 最快3分钟内有答案

法师兄法务
您好,请问有什么可以帮助到您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