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年车辆购置税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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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年车辆购置税政策:根据我国出台的《车辆购置税法》的规定,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购置汽车、有轨电车、汽车挂车、排气量超过一百五十毫升的摩托车(以下统称应税车辆)的单位和个人,为车辆购置税的纳税人,应当缴纳车辆购置税。税率为10%。
《车辆购置税法》第一条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购置汽车、有轨电车、汽车挂车、排气量超过一百五十毫升的摩托车(以下统称应税车辆)的单位和个人,为车辆购置税的纳税人,应当依照本法规定缴纳车辆购置税。 《车辆购置税法》第四条 车辆购置税的税率为百分之十。 《车辆购置税法》第五条 车辆购置税的应纳税额按照应税车辆的计税价格乘以税率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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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年车辆购置税政策为《车辆购置税法》,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购置汽车、有轨电车、汽车挂车、排气量超过一百五十毫升的摩托车的单位和个人,为车辆购置税的纳税人,应当缴纳车辆购置税。
2019年车辆购置税政策如下: 1、车辆购置税的税率为10%,自2019年7月1日起施行。但下面五种车辆免征车辆购置税: (1)依照法律规定应当免税的外国驻华使馆、领事馆和国际组织驻华机构有关人员的自用车辆; (2)中国人民解放军和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列入装备的订货计划车辆; (3)悬挂应急救援专用号牌的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车辆; (4)设有固定装置的非运输专用作业车辆; (5)城市公交企业购置的公共汽电车辆。 2、车辆购置税实行一次性征收。购置已征车辆购置税的车辆,不再征收车辆购置税。纳税人进口自用应税车辆的计税价格,为关税完税价格加上关税和消费税。 3、纳税人应当在办理车辆转移登记或变更登记缴纳车辆购置税。计税价格以免税、减税车辆初次办理纳税申报时确定的计税价格为基准,每满一年扣减百分之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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