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法师兄 > 专业问答 > 危险驾驶罪与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的界限,两者有什么区别?

危险驾驶罪与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的界限,两者有什么区别?

2022-03-25 02:05

该咨询为用户常见问题,经整理发布,仅供参考学习!

我也有类似问题!点击提问

推荐答案

福建在线咨询顾问团

2022-03-25回复

专业分析:

危险驾驶罪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存在许多相似之处,两者都是故意犯罪,都为刑法分则第二章中的罪名,侵害的客体是公共安全,且性质上同属于危险犯,这使得对他们的区分并非易事。二者区别如下:1、从危害程度来看,要准确区分危险驾驶罪与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关键是要弄清楚危险驾驶行为是否属于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中的“其他危险方法”?一般认为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是指故意以放火、决水、爆炸以及投放危险物质以外的并与之相当的危险方法,足以危害公共安全的行为。对于危险驾驶行为是否能构成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的关键是,危险驾驶中的追逐竞驶或者醉驾行为是否造成了与放火、决水、爆炸以及投放危险物质等相当的危害公共安全的危险。只有当危险驾驶中的追逐竞驶或者醉驾行为造成与放火、爆炸等相当的危害公共安全的危险时,才属于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中的“其他危险方法”。此时,追逐竞驶或者醉驾行为构成危险驾驶罪与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的想象竞合犯,从一重罪处罚,按照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论处;反之,若危险驾驶中的追逐竞驶或者醉驾行为只是造成一般的危害公共安全的危险时,就只能以危险驾驶罪定罪量刑。2、从危险主动性看,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的危害行为,行为人的目的往往是为了损害他人的生命健康安全,具有明显的加害性,而危险驾驶罪不具有加害的主观目的。3、从主观故意上看,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的行为,在主观方面表现为犯罪的故意。即行为人明知其实施的危险方法会危害公共安全,会发生危及不特定多数人的生命、健康或公私财产安全的严重后果,并且希望或者放任这种结果发生。这里既包括直接故意,又包括间接故意。4、从危险性质上讲,危险驾驶罪属于抽象危险犯,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属于具体危险犯。在刑法学理论上,以对法益发生侵害的危险作为处罚根据的犯罪,是危险犯。危险犯的社会危害性表现在行为虽未造成实际的损害结果,但使法益面临威胁,足以使不特定或者多数人的生命、健康和重大财产安全陷入危险。危险犯又分为具体危险犯和抽象危险犯。具体危险犯是指以发生侵害法意的具体危险作为构成要件要素的犯罪,例如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而抽象危险犯则是指行为本身包含了侵害法益的可能性而被禁止的情形。就具体危险犯和抽象危险犯的区分标准而言,可以认为二者只是危险程度的不同,即抽象危险犯是具体危险犯的前一阶段,即侵害意味着发生实害,具体的危险意味着侵害的可能性,抽象的危险意味着具体的危险的可能性。因驾驶行为本身具有很大的潜在风险,驾驶人在违反道路交通法规的情况下,发生严重后果的概率被大大提高。这使得危险驾驶成为一种高度危险的行为,这种行为一经实施就已经造成了法益处于危险的状态,危险驾驶行为本身的危险性足以直接认定犯罪成立。由此可见,危险驾驶罪属于抽象危险犯。5、从罪责刑看,犯危险驾驶罪的,处拘役并处罚金,犯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的,尚未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展开更多

对内容有疑问,可立即反馈反馈

同类普法

章法律师

广东律参律师事务所

关于危险驾驶罪与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差异: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的社会危害性比交通肇事罪、危险驾驶罪更大。 危险驾驶罪是指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追逐竞驶,情节恶劣的,或者在道路上醉酒驾驶机动车的违章驾驶行为。涉嫌危险驾驶罪的,将处拘役,并处罚金。 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是指故意以放火、决水、爆炸、投放危险物质以外的并与之危险程度相当的方法,足以危害公共安全的犯罪。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其侵犯的法益是不特定多数人或者多数人的生命、身体或者财产。

张神兵律师

广东律参律师事务所

危险驾驶罪与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的区别: 1、危害程度不同。 2、危险主动性不同,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的危害行为,行为人的目的往往是为了损害他人的生命健康安全,具有明显的加害性,而危险驾驶罪不具有加害的主观目的。 3、主观方面不同。 4、危险性质不同。 5、刑罚不同。

律师普法更多>>
  • 危险驾驶罪与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
    危险驾驶罪与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

    危险驾驶罪与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在客观上存在着法条竞合的关系,后者是一种兜底性的设定,当行为人实施的危害公共安全的行为无法以交通肇事罪和危险驾驶罪定罪量刑时,为了避免放纵犯罪,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进行处理。

    2020.05.23 500
  • 危险驾驶罪和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区别
    危险驾驶罪和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区别

    危险驾驶罪与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的区别: 1、主观方面不同。 2、在是否要求出现危害结果上不同。 3、在行为方式上不同。 4、量刑上不同。

    2020.03.02 321
  • 危险驾驶罪与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的关系
    危险驾驶罪与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的关系

    危险驾驶罪与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在客观上存在着法条竞合的关系,后者是一种兜底性的设定,当行为人实施的危害公共安全的行为无法以交通肇事罪和危险驾驶罪定罪量刑时,为了避免放纵犯罪,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进行处理。

    2020.02.15 173
专业问答更多>>
法律短视频更多>>
  • 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怎么判刑 00:58
    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怎么判刑

    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的判刑标准如下: 1、犯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的,对行为人应判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2、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3、过失犯此罪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

    364 2022.05.27
  • 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构成要件 00:54
    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构成要件

    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构成要件如下: 1、客体要件。本罪侵犯的客体是社会公共安全,即不特定多数人的生命、健康或者大量公私财产的安全; 2、客观要件。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以其他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的行为。所谓其他危险方法,是指放火、决水、爆

    1,693 2022.05.11
  • 交通肇事罪与危险驾驶罪的区别 01:14
    交通肇事罪与危险驾驶罪的区别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的有关规定,交通肇事罪与危险驾驶罪之间既有一定的联系,又有一定的区别,他们的区别在于: 1、在主观方面有所不同,交通肇事罪是一种过失犯罪,并且只能是过失;危险驾驶罪是一种放任或者是希望的故意犯罪。 2、在行为方式上

    1,638 2022.04.15
刑事辩护不同阶段法律问题导航
有问题
就会有解决办法
在线咨询

离婚、工伤、刑事、债务... 最快3分钟内有答案

法师兄法务
您好,请问有什么可以帮助到您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