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市国有土地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条怎么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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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补偿有:房屋基地补偿费、房屋补偿费和装修费、拆房安置费和搬迁费、困难补助和奖励费、房屋内各项家电移机补偿费、非住宅房屋营运损失补偿费。
拆迁补偿政策是各地由各市、地、县政府根据当地实际情况制定的,不能一概而论。国家规定的拆迁补偿标准如下: 1、房屋补偿费(房屋重置费),用于补偿被拆迁房屋所有权人的损失,按平方米单价计算。 2、周转补偿费,以临时居住条件划档,按被拆迁房屋住户的人口每月予以补贴。 3、奖励性补偿费,用于鼓励被拆迁房屋住户积极协助房屋拆迁或主动放弃一些权利如自愿迁往郊区或不要求拆迁单位安置住房。 4、由宅基地区位补偿价、被拆迁房屋重置成新价构计算公式为:房屋拆迁补偿价=宅基地区位补偿价×宅基地面积+被拆迁房屋重置成新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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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司法解释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司法解释:司法解释的内容包括:征地部门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是除了要提供《条例》上规定的材料,还需要提供社会风险稳定的评估报告等一些其它的司法解释。
2020.10.08 340 -
吉林省土地征收补偿新政策
吉林省土地征收补偿新政策如下:土地补偿费:一般为该耕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六至十倍;土地征收的安置补助费:按照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计算。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按照被征收的耕地数量除以征地前被征收单位平均每人占有耕地的数量计算,最高不得超
2020.03.31 431 -
吉林省土地征收补偿新政策
吉林省的补偿新政策内容如下:1、征收土地的赔偿包括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另外,土地上有附着物或者农作物的可增加额外的补偿,如青苗补偿费等;2、根据征收土地类型进行合理补偿,总体补偿金额不得超过被征用前3年平均年产值的20倍;3、如果因征用
2022.04.12 2,3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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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条
市、县(市)、区人民政府作出房屋征收决定前,房屋征收部门协调有关部门对房屋征收范围内未经登记的建筑按照下列规定进行调查、认定和处理:(一)由未经登记建筑的当事人在规定时间内出具相关资料,填写《未经登记
2022-09-12 15,340 -
吉林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7条
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确需征收房屋的,由市、县(市)、区人民政府作出房屋征收决定。市人民政府作出的房屋征收决定涉及被征收人数500户(含本数)以上,县(市)、区人民政府作出的征收决定涉及被征收人数2
2022-09-11 15,340 -
吉林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六条
XX对房屋征收实施单位实行业绩考核和年度审核,并建立全市统一的房屋征收实施单位信用档案管理系统,考核结果和年度审核结果由XX统一在建设信息网向社会公布。从事房屋征收工作的人员应当接受法律政策和专业知识
2022-09-11 15,340 -
吉林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条例?
被征收入或者房屋征收部门对评估结果有异议的,应当自收到评估报告之日起10日内,向原评估机构提出复核评估申请书,并具体说明对评估报告的异议内容。原评估机构应当自收到复核评估申请书之日起10日内对评估结果
2022-09-12 15,3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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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17
国有出让土地政府提前征收怎么补偿因为公共利益的原因,需要使用土地的,或者是为了实施城市规划进行旧城区改建,而需要调整使用土地的,经过批准之后,就能对国有土地使用权进行收回,同时给予土地使用权人适当补偿。 土地使用者合法得到的土地使用权,在出让合同约定的使用年限届满前,国家
523 2021.04.25 -
01:08
土地征收补偿标准根据土地管理法的相关规定,征收土地补偿标准是: 1、征收耕地的土地补偿费一般是该耕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6到10倍。 2、征收耕地的安置补助费,一般按照是以安置的农业人口数进行计算;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则会按照被征收的耕地数量除以征地
9,722 2021.04.25 -
01:31
国家土地征收怎样赔偿国家土地征用的补偿标准为: 国家征收土地为集体土地时,按照土地管理法的相关规定,对被征收土地的原用途给予补偿。其中赔偿范围包括:1、土地补偿费,即对土地被征用造成经济损失而支付的一种经济补偿;2、青苗补偿费,即对用地单位对被征用土地上的青苗
4,033 2021.04.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