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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高级人民法院的相关规定是什么

2023-09-02 13: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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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9-02回复

专业分析:

高级人民法院主要职责,由法律进行规定: (一)依法审判法律规定由高级人民法院管辖的和其认为应当由自己审判的刑事、民事、行政、海事等第一审案件; (二)依法审判法律规定由高级人民法院管辖的刑事、民事、行政、海事等第二审案件; (三)依法核准死刑缓期二年执行的案件; (四)审理死刑缓刑缓期二年执行、无期徒刑的减刑案件和依法应由高级人民法院审理的假释案件; (五)受理不服全省各级人民法院、专门法院生效裁判的各类申诉和再审申请,对其中确有错误的,提起再审或指令下级人民法院再审; (六)依法审判由省人民检察院按照程序提出的抗诉案件; (七)依法审判最高人民法院交办的刑事、民事、行政、海事等案件; (八)依法对下级人民法院行使指定管辖权; (九)监督下级人民法院的审判工作; (十)根据《国家赔偿法》规定,办理赔偿案件; (十一)执行高级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第一审判决、裁定以及法律规定应当由高级人民法院执行的其他生效法律文书和外省区市法院委托执行的案件; (十二)对法律、法规、规章等草案提出意见;针对案件审理中发现的问题提出司法建议;组织、指导全省法院的调研工作; (十三)组织全省各级人民法院、专门法院同外国司法界、国际组织之间的司法交流活动;办理有关国际司法协助事项; (十四)在审判工作中宣传法制,教育公民自觉遵守宪法、法律; (十五)管理高级人民法院直属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 (十六)承办其他应由高级人民法院负责的工作。 见:《人民法院组织法》第二十七条高级人民法院审判下列案件: (一)法律、法令规定由它管辖的第一审案件; (二)下级人民法院移送审判的第一审案件; (三)对下级人民法院判决和裁定的上诉案件和抗诉案件; (四)人民检察院按照审判监督程序提出的抗诉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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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根据医疗机构出具的医药费、住院费等收款凭证,结合病历和诊断证明等相关证据确定。医疗费的赔偿数额,按照一审法庭辩论终结前实际发生的数额确定。 2、住院伙食补助费:计算公式: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出差伙食补助标准(100元)×住院天数。《河北省省级机关差旅费管理办法》冀财行【2014】42号。 3、营养费:根据受害人伤残情况参照医疗机构的意见确定。 4、误工费:误工时间根据受害人接受治疗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确定。受害人因伤致残持续误工的,误工时间可以计算至定残日前一天。计算公式:受害人固定收入(天/月/年)×误工时间或者(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或受诉法院所在地相同(近)行业上一年度职工的平均工资÷365日×误工天数)。 5、护理费:根据护理人员的收入状况和护理人数、护理期限确定。护理人员有收入的,参照误工费的规定计算理人员没有收入或者雇佣护工的,参照当地护工从事同等级别护理的劳务报酬标准计算。护理人员原则上为一人,但医疗机构或者鉴定机构有明确意见的,可以参照确定护理人员人数。护理期限应计算至受害人恢复生活自理能力时止。受害人因残疾不能恢复生活自理能力的,可以根据其年龄、健康状况等因素确定合理的护理期限,但最长不超过二十年。受害人定残后的护理,应当根据其护理依赖程度并结合配制残疾辅助器具的情况确定护理级别。 6、交通费:计算公式:实际发生的合理交通费用(凭票据)。 7、住宿费:计算公式:一般公职人员出差住宿标准×住宿天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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