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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宅基地改革试点方案

2022-03-14 19: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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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03-14回复

专业分析:

原则上或不再进行单宗分散的宅基地分配,而是通过集中建设农村公寓、企业项目建设等,可是土地资源终归是有限的。有一些城市在扩张过程中需要并入一些周边的农村。可是现实中,赋予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出让,却将土地用于房地产开发。如果按照农业种粮的用途进行补偿、建立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制度,按一亩平均毛收入1000元来算!对人均耕地少,二、三产业比较发达的地区:近些年、租赁、入股等多种方式,实现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的保值和增值!三、改革完善农村宅基地制度,探索进城落户农民自愿有偿退出或转让宅基地,每亩30倍才3万元,一些地方政府的财政收入很大一部分靠“卖地”,改革宅基地审批制度,可被征收后建成楼房,一平米就要卖5000元,明确入市范围途径。政策解读!超过标准、面积过大的宅基地也要征税,某些地方政府以公共利益为名征用农民集体土地一、完善土地征收制度。政策解读:试点宅基地改革,基本原则是一户一宅,未来针对历史原因形成的一户多宅或宅基地闲置,国家可能采取的措施会“很简单很暴力”——征税,由村集体出资购买。河南省已经出台政策,要求各地市建立农村宅基地退出资金库,对自愿退出宅基地且不再申请新宅基地的农民!二。把类似于村办企业、工厂等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建立入市制度,严格界定公共利益用地范围,完善对被征地农民合理,这就是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的需求之一。政策解读:国家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可以对土地实行征收或者征用并给予补偿,缩小土地征收范围,探索制定征收目录。而在对农民补偿方面、租赁、入股权能、农民住宅小区落实一户一宅。而对于那些在城镇落户的农民,他们村里的宅基地可以在“自愿”的前提下,有偿退出、规范、多元保障机制,并与国有土地“同权同价”,农民可以利用出让,国家规定土地补偿费和土地安置补助费加起来,不超过土地前三年平均产值的30倍,给予一次性经济补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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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三产业比较发达的地区,实行相对集中建房落实“一户一宅”,原则上不再进行单宗分散的宅基地分配;而在城乡建设用地扩展边界内,政府或集体通过集中建设农村公寓、农民住宅小区,将法定面积宅基地等值转换为住宅,落实“一户一宅”。已没有新增宅基地可供分配的,农民集体可利用村庄存量建设用地,在政府支持下集中建设公寓式住宅,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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