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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委会选举排名第六位的候选人如何维权

2022-01-28 14: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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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01-28回复

专业分析:

1、支委成员没有没有优先权。 2、村委会选举得票多者当选。 3、无故淘汰村民选举的排名第6位的候选人违法。 4、如果无故淘汰排名第6位的候选人,可以向乡政府、县政府反映,存在违法犯罪的,可以向纪委、检察院举报、控告。 《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试行)》 第九条村民委员会主任、副主任和委员,由村民直接选举产生。村民委员会每届任期三年,其成员可以连选连任。 年满十八周岁的村民,不分民族、种族、性别、职业、家庭出身、宗教信仰、教育程度、财产状况、居住期限,都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但是,依照法律被剥夺政治权利的人除外。 《湖南省《村民委员会组织法(试行)》实施办法》 第十四条全村过半数以上的村民参加投票,选举有效。村民委员会成员候选人获得参加选举的村民过半数的选票,始得当选。 过半数选票的候选人名额超过应选人名额时,得票多的当选。如遇获得票数相等不能确定当选人时,应就票数相等的候选人重新投票,得票多的当选。 村民委员会主任、副主任或委员的当选人名额少于应选人名额时,可以在没有当选的正式候选人中另行选举,以得票多的当选,但是得票数不得少于选票数的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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