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担保人的特殊规定有哪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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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具有代为清偿债务能力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公民,可以作保证人。但是,不具有完全代偿能力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以保证人身份订立保证合同后,又以自己没有代偿能力要求免除保证责任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2、根据相关法律规定,个体工商户、农村承包经营户是公民的一种特殊形态。因此作为保证人的公民,也可以是个体工商户、农村承包经营户。 3、可以充当保证人的包括:依法登记领取营业执照的独资企业、合伙企业;依法登记领取营业执照的联营企业;依法登记领取营业执照的中外合作经营企业;经民政部门核准登记的社会团体;经核准登记领取营业执照的乡镇、街道、村办企业。 4、企业法人的分支机构未经法人书面授权提供保证的,保证合同无效。企业法人的职能部门提供保证的,保证合同无效。 5、以公益为目的的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不得充当保证人。而从事经营活动的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为保证人的,如无其他导致保证合同无效的情况,其所签定的保证合同应当认定为有效。 6、国家机关在接受外国政府或者国际经济组织提供的贷款的过程中,并经国务院批准后可以作为保证人。其他情况下不允许作为保证人。 : 担保人的撤销权期限有多长 担保人能否行使撤销权 担保合同无效担保人还有法律责任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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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对担保人的特殊规定是: 1、担保期间,担保财产毁损、灭失或者被征收等,担保物权人可以就获得的保险金、赔偿金或者补偿金等优先受偿; 2、第三人提供担保,未经其书面同意,债权人允许债务人转移全部或者部分债务的,担保人不再承担相应的担保责任。
法律对担保人的特殊规定是,一般情形下机关法人不能担任担保人;以公益为目的的非营利法人、非法人组织不能担任担保人;以及担保人需要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和担保意愿、担保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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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对担保人的特殊规定包括哪些
法律对担保人的特殊规定包括如下: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具有清偿债务能力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公民可以作为担保人; 2、《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国家机关不得为担保人,但经国务院批准使用外国政府或者国际经济组织贷款转除外; 3
2022.06.17 454 -
法律对担保人的特殊规定有什么
法律对担保人的特殊规定有担保的范围包括主债权和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和实现债权的费用。保证合同另有约定的,按照约定。当事人对担保范围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担保人应当对全部债务承担责任。债权人在担保期间依法将主债权转让给第三人的,保证人
2022.04.14 262 -
法律对担保人的特殊规定是什么
法律对担保人的特殊规定是,一般情形下机关法人不能担任担保人;以公益为目的的非营利法人、非法人组织不能担任担保人;以及担保人需要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和担保意愿、担保能力。
2021.03.30 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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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对担保人的特殊规定
法律对担保人的特殊规定是: 1、担保期间,担保财产毁损、灭失或者被征收等,担保物权人可以就获得的保险金、赔偿金或者补偿金等优先受偿; 2、第三人提供担保,未经其书面同意,债权人允许债务人转移全部或者部
2022-06-08 15,340 -
特殊收养的法律规定有哪些
特殊收养 1、无配偶男性收养女性的,收养人与被收养人的年龄应相差40周岁以上。 2、收养三代以内同辈旁系血亲的子女的。 3、对孤儿、弃儿或者残疾儿童收养的特殊规定。 收养孤儿、残疾儿童或者收养由社会福
2022-03-21 15,340 -
特殊收养的法律规定有哪些?
特殊收养 1、无配偶男性收养女性的,收养人与被收养人的年龄应相差40周岁以上。 2、收养三代以内同辈旁系血亲的子女的。 3、对孤儿、弃儿或者残疾儿童收养的特殊规定。 收养孤儿、残疾儿童或者收养由社会福
2022-04-09 15,340 -
担保人有什么特殊的规定?
法律对担保人的特殊规定是: 1、担保期间,担保财产毁损、灭失或者被征收等,担保物权人可以就获得的保险金、赔偿金或者补偿金等优先受偿; 2、第三人提供担保,未经其书面同意,债权人允许债务人转移全部或者部
2022-06-08 15,3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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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殊工种有哪些
特殊工种一般包含的范围有: 1、电工作业,含变电、配电工、电气设备的安装、矿山井下电钳工等; 2、金属焊接、切割作业; 3、起重机械作业; 4、企业内机动车辆驾驶; 5、登高架设作业,包含2米以上登高设备及拆除、高层建筑物表面清洗工; 6、
12,420 2022.04.1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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担保人承担连带责任的法律规定
担保人承担连带责任的法律规定主要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688条。该条文规定,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约定保证人和债务人对债务承担连带责任的,为连带责任保证。连带责任保证的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情形时,债权人可以请求债务人履
11,606 2022.04.1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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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全费由谁承担的法律规定
保全费一般由申请保全的当事人预交,最终由败诉方承担的。如果属于当事人及其诉讼代理人因客观原因不能自行收集的证据,或者人民法院认为审理案件需要的证据,主动采取保全措施的情形,不收取费用。案件受理费由原告、有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上诉人预交。被告
8,537 2022.05.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