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50万财产来源不明是否有一定的刑罚
该咨询为用户常见问题,经整理发布,仅供参考学习!
我也有类似问题!点击提问
一般处罚是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国家工作人员在境外的存款,应当依照国家规定申报。数额较大、隐瞒不报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较轻的,由其所在单位或者上级主管机关酌情给予行政处分 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是指国家工作人员的财产或者支出明显超过合法收入,差额巨大,本人不能说明其来源是合法的行为。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复杂客体。即国家工作人员职务行为的廉洁制度和公私财物的所有权。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国家工作人员的财产或支出明显超过合法收入,且差额巨大,本人不能说明其合法来源。本罪的主体是特殊主体,即国家工作人员。非国家工作人员不能成为本罪主体。本罪在主观上是故意,即行为人明知财产不合法而故意占有,案发后又故意拒不说明财产的真正来源,或者有意编造财产来源的合法途径。
对内容有疑问,可立即反馈反馈
存在150万财产来源不明的,涉嫌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是指国家工作人员的财产或者支出明显超过合法收入,差额巨大,本人不能说明其来源是合法的行为。
新刑法财产来源不明立案标准:来源不明,超过30万元的;国家工作人员支出明显超过合法收入的;差别巨大,可以责令说明出处。
-
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的是否罚金
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的最高刑期为十年有期徒刑。根据刑法规定,国家工作人员的财产、支出明显超过合法收入,差额巨大的,可以责令该国家工作人员说明来源,不能说明来源的,差额部分以非法所得论,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差额特别巨大的,处五年以上十年
2020.11.08 81 -
巨额财产来源不明300万量刑
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是指国家工作人员的财产或者支出明显超出合法收入,差额巨大,而本人又不能说明其来源是合法的行为。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人民检察院直接受理立案侦查案件立案标准的规定(试行)》的有关规定,涉嫌巨额财产来源不明,数额在30万元
2020.12.05 393 -
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是否有判刑
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有判刑,具体规定为: 1、差额巨大的,可以责令国家工作人员说明来源。不能说明来源的,以非法所得论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2、差额特别巨大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追回财产的差额。 根据法律规定,国家工作人员的财
2022.05.11 458
-
150万财产来源不明算累犯吗?
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人民检察院直接受理调查案件立案标准的规定(试行)》的有关规定,涉嫌巨额财产来源不明,金额超过30万元的,应当立案。根据我国刑法的规定,犯有本罪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追
2021-12-12 15,340 -
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的刑罚
第三百九十五条第一款国家工作人员的财产、支出明显超过合法收入,差额巨大的,可以责令该国家工作人员说明来源,不能说明来源的,差额部分以非法所得论,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差额特别巨大的,处五年以上十
2020-12-30 15,340 -
财产来源不明200万判刑多久
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是指国家工作人员的财产或者支出明显超过合法收入,差额巨大,本人不能说明其来源是合法的行为。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复杂客体。即国家工作人员职务行为的廉洁制度和公私财物的所有权。本罪在客观方
2022-08-21 15,340 -
巨额财产来源不明被判刑,巨额财产来源不明30万属于犯罪吗
"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是指国家工作人员的财产、支出明显超过合法收入,差额巨大,在有关机关责令行为人说明来源时行为人不能说明其来源是合法的行为。涉嫌巨额财产来源不明,数额在30万元以上的,应予立案。1.
2022-07-17 15,340
-
01:24
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如何处罚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是指国家工作人员拥有的财产和平时的支出,明显超过个人合法的收入,同时超出的差额数量巨大,本人没有说明或者不能说明财产支出的合法来源的行为。根据相关司法解释的规定,国家工作人员巨额财产来源不明,数额达到三十万元以上的,司法
1,087 2022.04.17 -
00:58
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量刑标准根据《刑法》相关的规定,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量刑的标准为: 国家单位的工作人员,其支出、财产明显超过个人合法收入,且差额巨大的,有关部门可责令其说明差额的主要来源,如果当事人无法说明来源的,则差额部分将以非法所得论,依法可被判处五年以下的有期
3,472 2022.04.17 -
01:12
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怎样判刑如果国家工作人员的支出或者财产明显超出了合法收入,相差巨大,如果本人不能说明理由,无法解释财产合法来源的,就构成了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根据我国刑法的相关规定可以知道,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主要有下面几个量刑幅度: 第一,如果国家工作人员不能说明
1,651 2022.04.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