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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予受理的裁定是否构成枉法

2023-07-18 19: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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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7-18回复

专业分析:

1、如果案件起诉条件不足,法院应退回补充侦查。无法提出新的证据满足起诉条件的,由检察院作出撤诉决定并下达不予起诉的决定,而不是法院不受理的概念。 2、《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一条规定: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可以向人民法院或者人民检察院提出申诉,但是不能停止判决、裁定的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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孟金龙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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