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予受理的裁定是否构成枉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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裁定不予受理用于行政诉讼;不予受理裁定指的是,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对具体行政行为不服,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法院对起诉材料进行初步审查后,认为起诉不符合法定条件,而作出的不予受理的裁定。
仲裁人员不构成枉法裁判罪。枉法裁判罪的主体是民事行政诉讼的审判人员。仲裁人员不成立此罪,只能构成枉法仲裁罪。依法承担仲裁职责的人员,在仲裁活动中故意违背事实和法律作枉法裁决,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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仲裁人员是否构成枉法裁判罪?
仲裁人员不构成枉法裁判罪。《刑法》第三百九十九条【徇私枉法罪】司法工作人员徇私枉法、徇情枉法,对明知是无罪的人而使他受追诉、对明知是有罪的人而故意包庇不使他受追诉,或者在刑事审判活动中故意违背事实和法律作枉法裁判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
2020.10.18 99 -
法律规定仲裁人员是否构成枉法裁判罪
仲裁人员不构成枉法裁判罪。枉法裁判罪的主体是民事行政诉讼的审判人员。 仲裁人员不成立此罪,只能构成枉法仲裁罪。依法承担仲裁职责的人员,在仲裁活动中故意违背事实和法律作枉法裁决,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
2020.07.17 111 -
裁定不予受理能否上诉
不予受理是人民法院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规定审查原告的起诉后,认为不符合法定受理条件,从程序上书面裁定不予立案受理的司法行为。裁定不予受理、驳回起诉的案件,原告再次起诉,符合起诉条件且不属于相关法律规定情形的,人民法院应予受理。
2020.01.03 1,29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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裁定不予受理是否构成枉法
1、如果案件起诉条件不足,法院应退回补充侦查。无法提出新的证据满足起诉条件的,由检察院作出撤诉决定并下达不予起诉的决定,而不是法院不受理的概念。 2、《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一条规定:当
2022-11-08 15,340 -
不予受理是否构成枉法?
1、如果案件起诉条件不足,法院应退回补充侦查。无法提出新的证据满足起诉条件的,由检察院作出撤诉决定并下达不予起诉的决定,而不是法院不受理的概念。 2、《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一条规定:当
2022-06-23 15,340 -
裁定驳回是否构成枉法
1、如果案件起诉条件不足,法院应退回补充侦查。无法提出新的证据满足起诉条件的,由检察院作出撤诉决定并下达不予起诉的决定,而不是法院不受理的概念。 2、《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一条规定:当
2022-11-12 15,340 -
仲裁人员是否构成枉法裁判罪
1、仲裁人员不构成枉法裁判罪。 2、《刑法》第三百九十九条【徇私枉法罪】司法工作人员徇私枉法、徇情枉法,对明知是无罪的人而使他受追诉、对明知是有罪的人而故意包庇不使他受追诉,或者在刑事审判活动中故意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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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26 2022.05.1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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