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法师兄 > 专业问答 > 集团犯罪的从犯能定为犯罪集团吗?

集团犯罪的从犯能定为犯罪集团吗?

2022-10-27 22:24

该咨询为用户常见问题,经整理发布,仅供参考学习!

我也有类似问题!点击提问

推荐答案

四川在线咨询顾问团

2022-10-27回复

专业分析:

缓刑首先是刑期为三年以下有期徒刑、不是累犯;但对共同犯罪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从犯是否判处缓刑,没有明确规定。法律对累犯不判缓刑有明确规定。需要结合被告人所起作用、案件的社会影响性程度等因素,如果没有自首、立功情节的,几率不大。刑法第七十二条对于被判处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根据犯罪分子的犯罪情节和悔罪表现,适用缓刑确实不致再危害社会的,可以宣告缓刑。第七十四条对于累犯,不适用缓刑

展开更多

对内容有疑问,可立即反馈反馈

同类普法

吴莉律师

广东天穗律师事务所

从犯是相对于主犯而言的,主犯是指组织、领导犯罪集团进行犯罪活动或者在共同犯罪中起主要作用的犯罪分子。在共同犯罪中起次要或者辅助作用的,是从犯。 1、在事前共谋的共同犯罪中,首先提出犯意者通常为主犯,随声附和、表示赞同者通常为从犯。但这个标准并不是一成不变的,仅仅在犯罪共谋阶段随声附和,而在具体犯罪行为实施过程中起主要作用的犯罪分子亦属于主犯,而不构成从犯。 2、在事前共谋的共同犯罪中,策划、指挥犯罪活动者通常为主犯,被动接受任务、服从指挥者通常为从犯。 3、从参加共同犯罪的频率来看,多次参加共同犯罪者或者参加全部共同犯罪活动者通常为主犯,而首次参加共同犯罪或者参加次数少于其他犯罪分子的,以及仅参加了部分共同犯罪的犯罪分子通常为从犯。 4、从参加共同犯罪的强度来看,主犯的实行行为通常强度较大、手段残忍、技巧熟练,而从犯的实行行为强度通常较小,或者技巧不够熟练。 5、从对犯罪结果的作用来看,主犯由于行为强度大或者技巧热练,通常对犯罪结果的作用较大,是造成犯罪结果的主要原因;而从犯由于初次作案、行为强度小,或者技巧不熟练,通常对造成犯罪结果只起很小的作用,甚至根本未起任何作用。【案例】2017年以来,周某某、徐某某、孙某、涂某某租用南昌市西湖区某写字楼作为办公室,在未办理任何手续的情况下,成立某某贷款公司,以个人名义对外从事非法放贷讨债活动。周某某系该公司实际负责人,徐某某、孙某、涂某某均听从周某某的安排和指挥。2017年12月8日,被害人李某向周某某借款并签订一份2万元的合同,周某某通过手机账号向李某转款2万元,李某收款后立即回转1万元至徐某某的支付宝,实得金额1万元。后李某逾期未归还欠款,周某某、徐某某、孙某、涂某某到李某住处,采用喷漆、堵锁眼的方式威胁恐吓李某还钱。2017年12月24日,陈某某以其车辆做抵押向涂某某借款3万元,涂某某转款2.997万元后,陈某某立刻将0.55万元转回涂某某。后陈某某逾期未归还欠款,2018年1月10日晚22时许,徐某某、涂某某到陈某某的公司催收,采用踹门、砸车等破坏性手段,威胁恐吓陈某某还钱,陈某某归还2万元。2017年至2018年2月,周某某等人通过上述等手段共作案七起,涉案金额共计30余万元。【判决】以敲诈勒索罪,判处被告人周某某等4人有期徒刑八年六个月至四年不等,并处相应罚金。本案例是一起典型的“套路贷”恶势力犯罪集团案件,被告人周某某、徐某某、孙某、涂某某共同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与他人签订虚高借款金额的合同和收据,待他人产生逾期后,索要高额“逾期费”“上门费”等,通过转单平账的方式恶意垒高“借款”金额,并采用喷漆、堵锁眼、言语威胁、上门滋扰等“软暴力”方式进行催收,多次敲诈勒索他人财物,其行为均已构成敲诈勒索罪无疑。周某某、徐某某、孙某、涂某某为共同实施犯罪而组成较为固定的犯罪组织,属于法定上的犯罪集团。周某某组织、领导犯罪集团进行犯罪活动,应认定为主犯,且是首要分子,应按照集团所犯的全部罪行处罚;徐某某、孙某、涂某某在共同犯罪中地位、作用相对较轻,可认定为从犯,按照其参与的罪行予以从轻处罚。同时,徐某某、孙某具有坦白情节,周某某、涂某某当庭认罪,依法同样可酌情从轻处罚,法院根据各被告人的犯罪事实、性质、情节和对于社会危害程度,综合考量,最终依法做出判决。

孟金龙律师

北京市京师律师事务所

犯罪集团犯罪有未遂形态,只要满足未遂特征即可。根据《刑法》的规定,犯罪未遂的特征是犯罪分子已经着手实行犯罪,由于犯罪分子意志以外的原因而未得逞。

律师普法更多>>
  • 集团犯罪从犯怎么判的
    集团犯罪从犯怎么判的

    依据我国《刑法》的规定,对于集团犯罪的从犯,应该依据犯罪情节,从轻、减轻处罚,如果情节比较轻的,可以免除刑事处罚。《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十七条【从犯】在共同犯罪中起次要或者辅助作用的,是从犯。对于从犯,应当从轻、减轻处罚或者免除处罚。

    2020.07.06 56
  • 集团犯罪从犯怎么判
    集团犯罪从犯怎么判

    对于集团犯罪的从犯,应该依据犯罪情节,从轻、减轻处罚,如果情节比较轻的,可以免除刑事处罚。《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十七条【从犯】在共同犯罪中起次要或者辅助作用的,是从犯。对于从犯,应当从轻、减轻处罚或者免除处罚。

    2020.12.16 63
  • 犯罪集团
    犯罪集团

    犯罪集团是3人以上为实施一次或多次犯罪,经事前通谋而建立的犯罪组织。共同犯罪的一种特殊形式。主要特点: (1)具有一定的组织性,有领导、有组织、有计划地进行犯罪活动。 (2)具有一定的目的性,为实施一种或多种犯罪而组建。 (3)具有一定的稳

    2020.05.23 290
专业问答更多>>
  • 集团犯罪从犯怎么判的

    依据我国《刑法》的规定,对于集团犯罪的从犯,应该依据犯罪情节,从轻、减轻处罚,如果情节比较轻的,可以免除刑事处罚。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十七条【从犯】在共同犯罪中起次要或者辅助作用的,是从犯。

    2022-06-03 15,340
  • 犯罪团伙犯罪集团的区别

    1、犯罪集团与犯罪团伙的区别 犯罪团伙和犯罪结伙都不是严格意义上的法律概念,只是长期司法实践中形成的习惯用语,旨在描述人数较多(通常为三人以上)的共同犯罪,而并未在其中作进一步的划分,因而这样一个概念

    2022-08-27 15,340
  • 集团犯罪中,从犯需要构成犯罪吗

    集团犯罪中从犯需要构成犯罪。既然是共同犯罪,那么参与共同犯罪行为的当然都构成犯罪,都要被追究刑事责任。集体犯罪是指由3人以上构成的,为了多次实施某种或多种犯罪,事先通过计划设立的比较稳定的犯罪组织实施

    2021-10-21 15,340
  • 犯罪集团的

    刑事犯罪集团一般应具备下列基本特征:(一)人数较多(三人以上),重要成员固定或基本固定。(二)经常纠集一起进行一种或数种严重的刑事犯罪活动。(三)有预谋地实施犯罪活动。(四)不论作案次数多少,对社会造

    2022-09-04 15,340
法律短视频更多>>
  • 涉黑集团的经济犯罪怎么判刑 01:05
    涉黑集团的经济犯罪怎么判刑

    对于涉黑集团所实施的经济犯罪怎么判刑这个问题,需要具体情况具体分析。因为涉黑集团所实施的经济犯罪行为有所不同,其所触犯的罪名不相同,由此所判的刑罚也不一样。例如,如果涉黑集团实施的是集资诈骗行为,触犯了《刑法》第一百九十二条规定的集资诈骗罪

    781 2022.04.17
  • 团伙盗窃罪从犯怎么量刑 01:23
    团伙盗窃罪从犯怎么量刑

    团伙盗窃,构成盗窃罪的,对于其中的从犯,应当按照其所参与共同盗窃的数额,确定量刑幅度,并依照法律规定,从轻、减轻处罚或者免除处罚。在共同盗窃犯罪中,各共犯人基于共同的故意,实施了共同的犯罪行为,应对共同盗窃行为,所造成的危害后果负责。 人民

    449 2022.10.08
  • 诈骗集团员工怎么定罪 01:01
    诈骗集团员工怎么定罪

    单位犯诈骗罪,员工是否要承担责任,不能够一概而论。员工是否定罪以及如何定罪主要根据员工的工作性质、员工是否有实际参与犯罪的行为、对于单位的犯罪行为员工是否明知这几个方面来入手。首先应当考虑员工在单位中的工作性质是否与单位从事犯罪存在关联性。

    1,235 2022.04.17
刑事辩护不同阶段法律问题导航
有问题
就会有解决办法
在线咨询

离婚、工伤、刑事、债务... 最快3分钟内有答案

法师兄法务
您好,请问有什么可以帮助到您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