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法师兄 > 专业问答 > 国家赔偿案件适用先行处理原则是什么,对请求权人有哪些先行处理?

国家赔偿案件适用先行处理原则是什么,对请求权人有哪些先行处理?

2022-03-05 19:59

该咨询为用户常见问题,经整理发布,仅供参考学习!

我也有类似问题!点击提问

推荐答案

西藏在线咨询顾问团

2022-03-05回复

专业分析:

所谓先行处理是指赔偿请求人在最终解决刑事损害赔偿争议之前须经赔偿义务机关先行处理。 “先行处理原则”有着明显的优越性:首先,由赔偿义务机关先行处理,表现了对赔偿义务机关的尊重,为其提供了一个自己改正错误的机会;其次,赔偿义务机关为专门的司法审判机关,熟悉业务,了解案情,先行处理程序简便、迅速,可以给请求权人提供便利、经济的救济;最后,习性处理程序可以消除大部分赔偿争议事项,减少专门机构的工作压力。 1、提起 根据中国国家赔偿法第20条的规定:赔偿请求人要求赔偿的,应当先向赔偿义务机关提出。在中国,赔偿义务机关主要包括公安机关、安全机关、军队保卫部门、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以及监狱管理机关。请求赔偿应当向赔偿义务机关递交申请书,其目的在于明确请求权人和赔偿义务机关之间的关系。申请书应当以书面形式提起,请求人因文化程度、健康状况等原因书写申请书确有困难的,可以委托他人代书,但必须有申请人和代书人的签名。 提起刑事损害赔偿的法定前提条件是司法机关依法确认发生了错羁、错判或违法行使职权的法律事实。但是,上述错羁、错判的法律事实的确认,是由司法机关依法定程序进行的。在司法机关对错误的刑事追究没有得到确认和纠正之前,任何人都不能自认为是无辜受害者,要求国家予以损害赔偿。 赔偿义务机关在收到申请人的赔偿申请书后,应当予以审查,决定是否受理。审查的内容包括:⑴申请人是否请求权;⑵请求赔偿的事实和理由是否确实、充分;⑶呈送的赔偿义务机关是否正确;⑷是否在法定时效期限内提出申请。请求人必须在其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合法权益受到侵害之日起两年内向赔偿义务机关提出申请。 赔偿义务机关经过审查后应当根据不同情况,作出不同的处理。在收到申请书后,对于无请求权的申请人,应书面通知其不予受理,并告知理由;对于不符合赔偿条件,不属于赔偿范围内的请求,应当书面通知其不予赔偿,并说明理由;收到申请书的机关为非赔偿义务机关的,应告知其向正确的赔偿义务机关申请;对于申请书内事项不符合法律规定或有逸遗漏的,应通知其限期补正;对于符合赔偿条件的,应将受理决定送达申请人。 3、决定 赔偿义务机关受理受害人的赔偿请求后,应当自收到申请书之日起两个月内依照国家赔偿法第4章的规定作出处理决定并给予赔偿。 关于赔偿方式,国家赔偿法未作规定。世界上大致有两种方式:一是由赔偿义务机关与请求人双方协商,达成赔偿协议的方式;一是由赔偿义务机关单方面就赔与不赔,赔偿发生和金额作出裁决的方式。其中,协议方式有它的优点,也比较符合中国一贯的立法精神。

展开更多

对内容有疑问,可立即反馈反馈

同类普法

丰培铭律师

天津东方律师事务所

行政先行处理原则,是指在行政赔偿请求人向法院提起赔偿诉讼之前,应当先向行政赔偿义务机关要求赔偿,由该行政机关依法进行处理。 只有当行政赔偿义务机关不予受理、逾期不处理或者请求人对处理结果持有异议的,赔偿请求人才可以寻求司法救济。

孟金龙律师

北京市京师律师事务所

国家赔偿的行政先行处理原则是什么意思 行政先行处理原则,是指在行政赔偿请求人向法院提起赔偿诉讼之前,应当先向行政赔偿义务机关要求赔偿,由该行政机关依法进行处理。,只有当行政赔偿义务机关不予受理、逾期不处理或者请求人对处理结果持有异议的,赔偿请求人才可以寻求司法救济。

律师普法更多>>
  • 行政机关先行处理原则
    行政机关先行处理原则

    行政先行处理原则,是指赔偿请求人向法院提起赔偿诉讼时,一般须经过赔偿义务机关先行处理,或与赔偿义务机关先行协商; 若不能达成协议或请求人对行政处理决定不满意的,或赔偿义务机关逾期不予处理的,才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赔偿诉讼。

    2020.02.20 94
  • 离婚案件对赔偿请求权的行使原则有哪些?
    离婚案件对赔偿请求权的行使原则有哪些?

    离婚赔偿请求权行使的条件: 一、离婚损害赔偿请求权人必须是无过错一方; 二、该项损害请求只能向自己的配偶提出,而不能向合法婚姻以外的其他人提起; 三、请求权的行使必须以当事人有过错并因此导致离婚的为前提。

    2021.03.11 47
  • 哪些案件适用于先予执行
    哪些案件适用于先予执行

    以下这些案件适用于先予执行: (一)追索赡养费、扶养费、抚育费、抚恤金、医疗费用的案件; (二)追索劳动报酬的案件; (三)因情况紧急需要先予执行的案件。 人民法院裁定先予执行的,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当事人之间权利义务关系明确,不先予

    2020.10.27 144
专业问答更多>>
  • 什么是优先续约权?优先原则的适用条件是什么?

    优先续约权,是指根据当事人约定,特种债权的债权人在同等条件下,享有优先于不特定第三方而与债务人继续签订合同和权利。由于优先续约权隶属于民事优先权,要理解优先续约权,同时要弄清民事优先权的涵义。民事优先

    2022-04-07 15,340
  • 什么是优先续约权? 优先原则的适用条件是什么?

    优先续约权,是指根据当事人约定,特种债权的债权人在同等条件下,享有优先于不特定第三方而与债务人继续签订合同和权利。由于优先续约权隶属于民事优先权,要理解优先续约权,同时要弄清民事优先权的涵义。民事优先

    2022-03-25 15,340
  • 行政处罚刑事优先原则有哪些?

    “民事优先”。一般情况下,民事责任、行政责任和刑事责任独立存在,并行不悖,但是在特定的情况下,如一责任主体的财产不足以同时满足承担民事赔偿责任和承担罚款、罚金及没收财产等行政或刑事责任时,三种责任就发

    2022-08-03 15,340
  • 适用优先续约原则的什么是优先续约权

    优先续约权,是指根据当事人约定,特种债权的债权人在同等条件下,享有优先于不特定第三方而与债务人继续签订合同和权利。由于优先续约权隶属于民事优先权,要理解优先续约权,同时要弄清民事优先权的涵义。民事优先

    2022-04-12 15,340
法律短视频更多>>
  • 行政案件怎么处理 01:02
    行政案件怎么处理

    行政案件的处理方式如下:对违法事实清楚、情节简单,后果轻微的违反行政管理行为,执法人员可当场作出如下处罚:1、警告;2、对公民处50元以下罚款;3、对法人或其他组织处以1000元以下罚款。执法人员在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前,应当口头告知当事人作出

    5,088 2022.04.17
  • 变更抚养的处理原则有哪些 01:00
    变更抚养的处理原则有哪些

    变更抚养的根本处理原则是有利于未成年子女利益。一般来说,无论是离婚协议还是法院作出的离婚判决、调解,都具有严格的约束力,双方都应当遵照履行。除非是双方能够协商一致或者是出现了法律规定的情形,有正当、合理的理由,才可以请求变更抚养权,否则变更

    310 2022.04.17
  • 两个人打架,对方先动手,该怎么处理 01:05
    两个人打架,对方先动手,该怎么处理

    打人者将面临以下后果:殴打他人的,或者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并处200元以上500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5日以下拘留或者500元以下罚款;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

    2,642 2022.04.17
著作权不同阶段法律问题导航
有问题
就会有解决办法
在线咨询

离婚、工伤、刑事、债务... 最快3分钟内有答案

法师兄法务
您好,请问有什么可以帮助到您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