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法师兄 > 专业问答 > 我国专利侵权中的归责原则包括哪些

我国专利侵权中的归责原则包括哪些

2021-08-09 14:21

该咨询为用户常见问题,经整理发布,仅供参考学习!

我也有类似问题!点击提问

推荐答案

辽宁在线咨询顾问团

2021-08-09回复

专业分析:

专利权是一种无形的财产权,它较之普通的物权具有无形性,地域性,受法定时间限制等特点。专利制度就是要通过对无形财产权的保护,鼓励创造发明、鼓励新技术的公开,鼓励各国引进先进的技术,对于专利侵权的打击力度,直接影响这些目标的实现。下面我想囿于领域,谈几点个人看法,希望能够管中窥豹,说清楚几个问题。一、关于归责原则在我国知识产权领域尤其是专利领域内的适用归责原则是指行为人因其行为(物件)致他人损害的事实发生以后,应依据何种根据使其负责。在我国《专利法》2000年8月25日修改以前,其中关于主观过错的规定仅有一条,即第62条第二款规定“使用、销售不知道是未经专利权人许可而制造并售出的专利产品”的行为作为一种例外,不视为侵权。知识产权界的权威郑成思老师对这条规定的评价是“如果不从它倒推出地过错责任或准无过错责任,则这一款就显得极不合理、也不必要”,姑且不论“准无过错责任”的定义及规范性,对于该表述,我有以下几点看法:首先,这是一款关于例外的规定,如果要由此推出专利法关于侵权归责原则的一般规定是无过错责任,那么该条应当是关于过错责任的规定。但从法条上是否可以看出这一点呢?答案是否定的。关于侵权责任人的主观状态有不同的表述,“姑意、过失”和“知、不知、应知”,其含义相近,互有交叉,十分容易混淆。区分它们的标准在于过错情况:首先,故意和过失是一对经常出现的范畴,故意指明知行为的后果而希望或放任其发生;过失有两种,一种是应当预见行为后果而由于疏忽大意没有预见,第二种是已经预见了行为后果,却因为过于自信其不会发生或可以避免而使其发生,这里的故意和过失显然都是过错的表现。其次是“知、不知、应知”。如果“知道”行为的不良后果还使其发生或放任其发生,显然具备主观过错。但“不知”却有两种可能,一种是“应当知道”而不知道即疏忽大意的过失,这是有过错的;另一种是不知道,也没有义务知道主观上自然没有过错。侵权人存在主观上存在故意/过失心理,或者“明知”/“应知”行为结果的时候才对侵权行为承担赔偿责任,这是过错责任;如果侵权人主观上并不存在故意/过失,或并“不知”且“不应知”行为结果时,也必须承担责任,是为无过错责任。在前面已经分析了主观过错的表现形式,“不知”的情况有两种可能,一为应当知道而不知道,二为不知道也没有必要知道。前者主观上有过错,后者是正当的。在第62条第2款中,专利的使用者或销售者的“不知”如果是前者,就是说行为人主观上有过错却不承担责任的话,那么由此条例外规定倒可推出专利法实行过错责任原则。可见如此推论在逻辑上是不严谨的。其次,第62条第2款是对不视为侵权的情况的规定。权利是指主体可以为或不为某种行为,或者要求他人为或不为某种行为以实现其某种利益的可能性。对权利的侵犯则相应地表现为不按权利人的要求作为或不作为,或是强迫权利人做某种原本不可为的行为,使得权利人可以为的行为受到阻碍,从而使权利人实现利益的可能性落空。这不是绕口令,它试图说明的是:侵权的认定和侵权责任的认定是完全不同的两个概念。侵权是客观的,因为对权利的侵犯是一种事实状态。这种法律上的状态是不以人的意志为转移的,无论侵权人的主观有多么无辜,只要他事实上使权利人受法律保护的利益的实现出现瑕疵,便构成侵权,即违法,自然必须停止,以避免法律赋予的权利被进一步侵害(除非法律对某些情况作出特别的规定,如这里讨论的第62条第2款的“不视为侵权的情况”)。如果否定这一点,就会使法律出现逻辑矛盾,即法律一方面保护权利,另一方面又可以因为侵权人的主观因素(过错、无过错)允许侵权行为的存在。正如前文所述,对侵权的认定区别于侵权责任的认定,因而“不视为侵权”的例外规定也不能同归责原则中“免除侵权责任”的例外规定混为一谈。可以说从该条款中只能反映:使用、销售他人专利产品的人主观上如果是明知的,一定是构成侵权行为;如使用销售时并不知道,则作为法律规定的例外情况不构成侵权,并未反映侵权人的主观过错状态与侵权责任承担的关系。由此可见上述的推论在概念上是模糊不清的。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六十四条注册商标专用权人请求赔偿,被控侵权人以注册商标专用权人未使用注册商标提出抗辩的,人民法院可以要求注册商标专用权人提供此前三年内实际使用该注册商标的证据。注册商标专用权人不能证明此前三年内实际使用过该注册商标,也不能证明因侵权行为受到其他损失的,被控侵权人不承担赔偿责任。 销售不知道是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商品,能证明该商品是自己合法取得并说明提供者的,不承担赔偿责任。

展开更多

对内容有疑问,可立即反馈反馈

同类普法

章法律师

广东律参律师事务所

(1)过错责任原则。 (2)过错推定责任原则。 (3)无过错责任原则。

孟金龙律师

北京市京师律师事务所

侵权责任所适用的归责原则根据我国《民法典》的规定包括有过错原则和无过错原则等。我国《民法典》规定,行为人因过错侵害他人民事权益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律师普法更多>>
  • 专利权侵权赔偿的原则包括哪些?
    专利权侵权赔偿的原则包括哪些?

    对于专利侵权行为的受害人进行赔偿的原则包括有:平等原则、全部赔偿原则、合法原则、合理原则、对精神损害赔偿适当限制原则、补偿性赔偿原则、法定标准赔偿原则、禁止权利滥用原则、填平原则等。

    2020.03.01 113
  • 侵权行为的归责原则包括哪些?
    侵权行为的归责原则包括哪些?

    侵权行为的归责原则有以下内容: 1、过错责任原则,是指以过错作为归责的最终构成要件; 2、过错推定责任原则; 3、无过错责任原则,是指基于法律的特别规定,受害人能够证明损害是加害人的行为或者物件所致,加害人就应当承担民事责任,而不论其是否存

    2021.01.08 256
  • 侵权责任法的归责原则包括哪些
    侵权责任法的归责原则包括哪些

    侵权责任法已经失效,适用民法典。民法典中侵权责任篇的归责原则包括: 1、过错原则,行为人因过错侵害他人民事权益,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2、过错推定责任原则。根据法律规定推定行为人有过错,行为人不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2021.03.21 141
专业问答更多>>
  • 专利侵权的归责原则有哪些

    销售或使用者只有符合“不知道”且“来源合法”时,才可以免除赔偿责任,但仍然构成侵权,应承担停止侵害和消除影响的责任。也就是对善意的销售或使用者来说,停止侵害和消除影响适用无过错责任原则,赔偿则适用过错

    2021-10-14 15,340
  • 侵权责任的归责原则包括哪些

    1.过错责任原则是指以过错作为归责的最终构成要件。即行为人的行为给对方造成损害,须行为人在主观上存在过错才承担相应的。过错责任是侵权责任的一般归责原则,除规定的特别侵权行为外,一般侵权行为均适用过错归

    2022-08-31 15,340
  • 侵权责任归责原则包括哪些

    侵权责任的归责原则包括: 一、过错原则,行为人因过错侵害他人民事权益而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二、无过错原则,依法推定行为人有过错,不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2021-12-20 15,340
  • 专利侵权判定原则包括哪些

    1、全面覆盖是指被诉侵权物或者方法成立,那么该产品或者方法应该具备专利权利要求中所描述的每一项特征,缺一不可。2、等同原则,就是尽管被诉侵权物不具备专利权利要求的全部特征,但是在其上面能够找到该特征的

    2022-09-03 15,340
法律短视频更多>>
  • 专利侵权判定原则有哪些 01:03
    专利侵权判定原则有哪些

    专利侵权的判定原则,包括全面覆盖原则和等同原则。首先,全面覆盖原则是一个最基本的原则,它指的是被诉侵权产品或方法,具备专利权利要求的每一项特征,缺一不可。在全面覆盖原则下,如果被诉侵权产品或方法所拥有的特征,甚至多于专利权利人的产品所拥有的

    1,060 2022.05.11
  • 违约责任的归责原则不包括 01:02
    违约责任的归责原则不包括

    根据相关法律的规定,民事合同的违约责任适用无过错责任原则。即只要出现了合同所约定的违约事由,违约一方就需要承担合同所约定的违约责任。换句话说,民事合同的违约责任,不适用过错责任或者过错推定责任。违约责任不需要以违约方存在过错,作为违约责任的

    914 2022.04.17
  • 专利权人包括哪些人 01:21
    专利权人包括哪些人

    专利权人包括: 1、设计人、发明人所在单位。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国家单位机关的工作人员在执行本单位的任务、或主要利用本单位物质条件所完成的岗位发明创造,所申请的专利权利,属于本单位。 2、设计人、发明人。设计人或发明人所完成的非岗位发明创

    2,954 2022.04.15
其他知识产权不同阶段法律问题导航
有问题
就会有解决办法
在线咨询

离婚、工伤、刑事、债务... 最快3分钟内有答案

法师兄法务
您好,请问有什么可以帮助到您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