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法师兄 > 专业问答 > 应该如何解释非诉行政执行

应该如何解释非诉行政执行

2022-09-08 16:14

该咨询为用户常见问题,经整理发布,仅供参考学习!

我也有类似问题!点击提问

推荐答案

黑龙江在线咨询顾问团

2022-09-08回复

专业分析:

非诉行政案件执行是指行政执法机关对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做出具体行政行为后,行政相对人既不申请复议,亦不起诉,又不自动履行或不完全履行义务,行政机关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人民法院经审查作出准予执行或不予执行的裁定后,在准予执行的情况下通过执行程序使行政机关的具体行政行为得以实现的制度。

展开更多

对内容有疑问,可立即反馈反馈

同类普法

章法律师

广东律参律师事务所

非诉行政执行案件若符合法律规定要件,则应当准予无行政强制执行权的行政机关对其进行强制执行;若不符合法律形式和实质的构成要件,则应当对其裁定不予执行。

丰培铭律师

天津东方律师事务所

行政诉讼是为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在各行政机关行使其行政权力时,自身的合法权益不受侵犯的诉讼种类。《行政诉讼法》规定,当事人认为行政机关和行政机关工作人员的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有权依照本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律师普法更多>>
  • 执行行政诉讼法解释
    执行行政诉讼法解释

    为正确理解和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以下简称行政诉讼法),现结合行政审判工作实际,对执行行政诉讼法的若干问题作出解释。

    2020.08.16 274
  • 行政诉讼判决书应该如何执行
    行政诉讼判决书应该如何执行

    行政诉讼判决的执行方式是: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拒绝履行判决、裁定、调解书的,行政机关或第三人可以向第一审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或者由行政机关依法强制执行。行政机关拒绝履行的,由第一审人民法院采取相关措施强制执行。

    2020.08.02 151
  • 假释刑罚应该如何执行
    假释刑罚应该如何执行

    假释刑罚的执行:对假释的犯罪分子,在假释考验期限内,依法实行社区矫正。假释是指被判处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在执行了一定时间的刑罚之后,符合一定条件,司法机关将其附条件地予以提前释放的一种刑罚执行制度。

    2020.05.03 60
专业问答更多>>
  • 如何解释非诉行政执行

    非诉行政案件执行是指行政执法机关对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做出具体行政行为后,行政相对人既不申请复议,亦不起诉,又不自动履行或不完全履行义务,行政机关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人民法院经审查作出准予执行或不予

    2022-08-23 15,340
  • 应该如何解释行政执行?

    行政执行是公共行政组织或国家行政机关的基本的活动,各种公共政策和是通过行政执行活动予以完成。完成行政管理的基本任务就是实现了行政执行职能,因此行政执行是国家行政机关最基本的职能,是行政权的集中表现。党

    2022-09-01 15,340
  • 该怎么解释非诉行政执行

    非诉行政案件执行是指行政执法机关对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做出具体行政行为后,行政相对人既不申请复议,亦不起诉,又不自动履行或不完全履行义务,行政机关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人民法院经审查作出准予执行或不予

    2022-08-21 15,340
  • 应该如何解释行政诉讼

    为了防止各司法机关、行政机关利用职权损害人们的权益,国家立法机关制定了相关法律,规定人民的权益在受到来之国家工作人员的侵犯时,是可以得到相应的赔偿的,为了完善此项制度,还制定了行政赔偿诉讼的举证制度的

    2022-09-07 15,340
法律短视频更多>>
  • 死刑该如何执行 01:16
    死刑该如何执行

    根据刑法的相关规定要求,人民法院在交付执行死刑之前,应该提前通知同级的人民检察院安排人员至现场进行临场监督执行,执行死刑在我国目前一般采用枪决或者注射等两种方法执行;执行死刑的场地可以在刑场或者指定的羁押场所内执行;执行过程中,指挥执行的审

    758 2022.04.17
  • 执行和解后不履行如何恢复执行 00:54
    执行和解后不履行如何恢复执行

    执行和解后不履行的,当事人可以申请恢复执行。民事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双方当事人达成执行和解的,执行员应当将协议内容记入笔录,由双方当事人签名或者盖章,然后让被执行人按照执行和解的内容履行义务,被执行人不履行和解协议的,当事人可以去人民法院提

    6,475 2022.05.11
  • 非法行医致人死亡应该如何处罚 01:15
    非法行医致人死亡应该如何处罚

    非法行医,是指无医生执业资格的人从事诊疗活动,包括在医疗机构中从事诊疗活动和擅自开业从事诊疗活动。本罪的主体为一般主体,但一般为未取得医生执业资格的人。在认识因素上,行为人既对自己缺乏行医技能和控制病情发展的能力是明知的,且对病人在得不到有

    1,495 2022.04.17
有问题
就会有解决办法
在线咨询

离婚、工伤、刑事、债务... 最快3分钟内有答案

法师兄法务
您好,请问有什么可以帮助到您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