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法师兄 > 专业问答 > 国外银行业不正当竞争立法

国外银行业不正当竞争立法

2023-08-29 09:07

该咨询为用户常见问题,经整理发布,仅供参考学习!

我也有类似问题!点击提问

推荐答案

吉林省在线咨询顾问团

2023-08-29回复

专业分析:

1.人民银行的确有文件禁止有奖储蓄、禁止以发放礼品的方式吸引储蓄存款,但当时是在银行间这种现象极为突出的情况下发的文,后来几年由于情况有所好转,强调得就少了。 2.但最近两年,一些银行又开始了,甚至将存多少万就送米送油送小家电的宣传单大张旗鼓的张贴在银行门口和小区。但是你说的1万送100的力度我们这还没有,相当于1%,加上一年期息2.52%,是很高的付息率的,算细账银行吸引这部分资金有可能是没有收益的。 3.因次,你们总行或分行是决不会跟风的,而且这也有可能导致人行或银监的处罚。至于你说该怎么办,一是被动地等,邮储快要改革了成商业银行了,国家对他的政策一改变,就不可能这样不计成本地吸存了;二是向当地银监或人行反映下,只有看监管部门的动作了。

展开更多

对内容有疑问,可立即反馈反馈

同类普法

孟金龙律师

北京市京师律师事务所

1.虚假宣传行为,是指经营者利用广告或其他方法对商品质量、制作成分、性能、用途、生产者、有效期限、产地等作引人误解的虚假宣传的行为。 2.虚假标识行为。即经营者采用假冒他人注册商标;擅自使用知名商品特有的名称、包装、装潢,使用与其相近似的名称、包装、装潢,造成和他人的知名商品相混淆的;擅自使用他人的企业名称或者姓名、引人误认的;在商品上伪造、冒用认证标志、名优标志等质量标志,伪造产地,对商品质量作引人误解的虚假表示的行为。 3.滥用优势地位行为,是指公用企业或者其他依法具有独占地位的经营者,限定他人购买其指定的经营者的商品,以排挤其他经营者公平竞争的行为。

孟金龙律师

北京市京师律师事务所

1.采用假冒或仿冒等混淆手段从事市场交易,损害竞争对手的行为 2.商业贿赂行为 3.引人误解的虚假宣传 4.侵犯商业秘密的行为 5.经营者以排挤竞争对手为目的,以低于成本价格销售商品 6.附条件交易行为 7.违反规定的有奖销售行为 8.损害竞争对手信誉的行为 9.投标招标中的不正当竞争行为 10.公用企业或其他依法具有独占地位的经营者强制交易的行为 11.政府及其所属部门滥用行政权力限制竞争的行为

律师普法更多>>
  • 我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的立法目的
    我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的立法目的

    在维护市场竞争秩序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

    2020.07.23 463
  • 银行间不正当竞争如何处罚
    银行间不正当竞争如何处罚

    对于银行之间的不正当竞争行为,根据情节等因素,由监督检查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没收违法商品,可以并处罚款等。情节严重的,吊销营业执照。被处罚的银行不服的,可以申请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

    2020.03.25 426
  • 不正当竞争行为与正当竞争行为的区别
    不正当竞争行为与正当竞争行为的区别

    不正当竞争行为包括:市场混淆、商业贿赂、引人误解的虚假宣传、侵犯商业秘密、低价倾销、违反规定的有奖销售、商业毁谤。不正当竞争行为与正当竞争行为的区别主要是手段是否合法或者是否违反公认的商业道德。

    2020.04.16 209
专业问答更多>>
  • 银行送礼不正当竞争

    1.人民银行的确有文件禁止有奖储蓄、禁止以发放礼品的方式吸引储蓄存款,但当时是在银行间这种现象极为突出的情况下发的文,后来几年由于情况有所好转,强调得就少了。 2.但最近两年,一些银行又开始了,甚至将

    2023-08-28 15,340
  • 国际上不正当竞争法中的不正当竞争行为是什么

    1、假冒行为。 2、引人误解虚假宣传行为。 3、侵犯商业秘密行为。 4、商业诋毁行为。 5、以不正当利益进行交易的行为。 6、不正当有奖销售行为。 7、低于成本价的销售行为。 8、串通招标投标行为。

    2022-08-11 15,340
  • 国际上不正当竞争法中的不正当竞争行为是哪些

    1、假冒行为。 2、引人误解虚假宣传行为。 3、侵犯商业秘密行为。 4、商业诋毁行为。 5、以不正当利益进行交易的行为。 6、不正当有奖销售行为。 7、低于成本价的销售行为。 8、串通招标投标行为。

    2022-08-29 15,340
  • 银行业不正当竞争规定是怎样的

    1、人民银行的确有文件禁止有奖储蓄、禁止以发放礼品的方式吸引储蓄存款,但当时是在银行间这种现象极为突出的情况下发的文,后来几年由于情况有所好转,强调得就少了。但最近两年,一些银行又开始了,甚至将存多少

    2023-07-12 15,340
法律短视频更多>>
  • 竞业限制人员的竞业限制期限不得超过 01:00
    竞业限制人员的竞业限制期限不得超过

    根据我国劳动合同法的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终止和解除劳动合同后,竞业限制的期限不得超过两年。也就是说,竞业限制协议签订双方可以自行约定竞业限制期限,但是此期限最长不得超过两年。在约定的期限内,用人单位按月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劳动者违反竞业限

    2,083 2022.04.17
  • 竞业限制义务的成立条件 01:21
    竞业限制义务的成立条件

    根据我国《劳动合同法》的规定,竞业限制成立应当同时满足以下五项条件:1、书面约定。因为竞业限制关系到员工的择业权和生存权,而并非属于企业内部制度可以约定的事项,故企业应当与涉密员工单独签订书面协议,或者在劳动合同中进行约定;2、特定的主体。

    1,454 2022.04.15
  • 我国现行宪法有几个修正案 00:57
    我国现行宪法有几个修正案

    我国现行宪法有五个修正案。1988年4月12日第七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修正案》;1993年3月29日第八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修正案》;1999年3月15日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

    262,460 2022.04.12
法律综合不同阶段法律问题导航
有问题
就会有解决办法
在线咨询

离婚、工伤、刑事、债务... 最快3分钟内有答案

法师兄法务
您好,请问有什么可以帮助到您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