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法师兄 > 专业问答 > 济南市城市房屋拆迁管XX第四十条具体内容有哪些?

济南市城市房屋拆迁管XX第四十条具体内容有哪些?

2022-09-26 14:38

该咨询为用户常见问题,经整理发布,仅供参考学习!

我也有类似问题!点击提问

推荐答案

甘肃在线咨询顾问团

2022-09-26回复

专业分析:

被房屋的评估,由拆迁人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评估机构实施。拆迁当事人对评估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在收到评估结果之日起十日内向原评估机构申请复核,也可以另行委托评估机构重新评估。允许误差范围由主管部门会同物价部门确定并向社会公布。重新评估的结果在允许误差范围内的,原评估结果有效,重新评估费用由提出异议的拆迁当事人承担。超出允许误差范围的,由拆迁当事人协商解决;经协商仍达不成一致意见的,提出异议的拆迁当事人可以向评估专家委员会申请技术鉴定。评估专家委员会的鉴定结论作为最终裁决结果。重新评估和专家鉴定费用由未被采用评估结果的评估机构承担。

展开更多

对内容有疑问,可立即反馈反馈

同类普法

张神兵律师

广东律参律师事务所

本市城市房屋拆迁,必须符合城市规划,适应城镇住房制度改革,促进危旧房改造,有利于改善生态环境和保护文物古迹。本市危旧房改造采取多种形式推进,鼓励居民结合住房制度改革实施危旧房改造。拆迁人应当依照本办法的规定,对被拆迁人给予补偿。被拆迁人和被拆迁租赁房屋的承租人应当在规定的搬迁期限内完成搬迁。 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以下简称市国土房管局)主管本市城市房屋拆迁管理工作,负责本办法的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区、县房屋行政主管部门(以下简称区、县国土房管局)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城市房屋拆迁管理工作。市和区、县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应当按照各自的职责,做好城市房屋拆迁工作。 建设单位取得房屋拆迁许可证后,方可作为拆迁人实施拆迁。拆迁人可以自行拆迁,也可以委托拆迁。被委托的拆迁单位不得转让拆迁业务。市和区、县国土房管局不得接受拆迁委托。 区、县国土房管局核发房屋拆迁许可证后,应当在拆迁范围内发布拆迁公告。拆迁公告应当载明拆迁许可证批准文号、拆迁人、工程名称、拆迁范围和搬迁期限等。拆迁期限是指拆迁公告规定的被拆迁人或者房屋承租人与拆迁人订立拆迁补偿安置协议并搬离拆迁范围的期限。

张神兵律师

广东律参律师事务所

关于城市房屋拆迁程序的具体规定:建设单位申请领取房屋拆迁许可证;房屋拆迁管理部门发布拆迁公告;拆迁人书面通知拆迁范围内的房屋所有权人与被拆迁人向房屋拆迁管理部门了解拆迁事项;拆迁人与被拆迁人签订拆迁补偿安置协议;落实拆迁补偿与安置方案;实施拆迁。

律师普法更多>>
  • 城市房屋拆迁步骤有哪些
    城市房屋拆迁步骤有哪些

    城市房屋拆迁步骤有: 1.发布征收决定 2.房屋拆迁管理部门和拆迁人向被拆迁人、房屋承租人做好宣传、解释工作; 3.确定拆迁补偿标准和安置方案; 4.拆迁人与被拆迁人、房屋承租人达成拆迁补偿安置协议; 5.不能达成补偿协议的,做出征收补偿决

    2020.12.18 141
  • 城市房屋拆迁有哪些步骤
    城市房屋拆迁有哪些步骤

    1、确需征收房屋的各项建设活动,应当符合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乡规划和专项规划。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旧城区改建,应当纳入市、县级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年度计划。 2、房屋征收部门拟定征收补偿方案,报市、县级人民政府。市、县

    2020.10.28 173
  • 城市房屋拆迁有哪些程序
    城市房屋拆迁有哪些程序

    城市房屋拆迁有以下程序: (1)申请房屋拆迁许可证。 (2)审批和核发拆迁许可证。 (3)发布拆迁公告。 (4)签订拆迁补偿安置协议。 (5)实施房屋拆迁。

    2020.06.21 92
专业问答更多>>
法律短视频更多>>
  • 城市拆迁怎么补偿 01:15
    城市拆迁怎么补偿

    城市拆迁的补偿方式可以分为三种:1、货币补偿,即根据被拆迁的房屋的市场价值、被拆迁人搬迁和临时安置所需费用、拆迁造成的被拆迁人经营损失计算补偿金额,并对被拆迁人进行货币补偿。2、产权调换补偿。即按照被拆迁的房屋价值,提供一套等值的房屋调换给

    2,484 2022.04.15
  • 城市拆迁如何补偿 01:25
    城市拆迁如何补偿

    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的补偿包括: 被征收房子价值的补偿; 因征收房子的原因导致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 因征收房子的原因导致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 政府要制定补助和奖励办法,对被征收人进行补助和奖励。 针对房屋价值的补偿依据

    684 2022.05.11
  • 商标权的内容具体有哪些 01:24
    商标权的内容具体有哪些

    商标权的内容具体有: 1、专有使用权,专有使用权是商标权中最基本的核心权利,它一般是以核准注册的商标以及核定使用的产品为限的; 2、禁止权,主要指的是注册商标的所有人,有权利禁止其他人在没有经过许可的情况下,在相似的项目服务上或者是产品上使

    1,942 2022.04.15
有问题
就会有解决办法
在线咨询

离婚、工伤、刑事、债务... 最快3分钟内有答案

法师兄法务
您好,请问有什么可以帮助到您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