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摇撞骗罪与诈骗罪具有什么本质区别
该咨询为用户常见问题,经整理发布,仅供参考学习!
我也有类似问题!点击提问
1、侵犯的客体不同:招摇撞骗罪侵犯的客体既包括国家机关的威信及其正常活动,还包括公共利益或公民的合法利益。招摇撞骗罪只能根据行为人的行为所侵犯的主要客体和主要危害性来确定罪名并予以处罚,对骗取财物不大,却严重损害了国家机关的威信的,也应按招摇撞骗罪论处。而诈骗罪侵犯的客体仅限于公私财产权益。 2、行为的手段不同:招摇撞骗罪的手段仅限于冒充国家工作人员的身份或者职称进行诈骗,而诈骗罪的手段则无此限制,可多种多样,其中也包括冒充国家工作人员的身份或者职称进行诈骗。 3、犯罪主观目的有所不同:招摇撞骗罪的目的是追求各种物质的或者非物质的非法利益,而诈骗罪的目的仅限于非法占有公私财物。 4、构罪要件不同:招摇撞骗罪不以占有公私财物数额较大为构罪要件,行为人只要冒充国家工作人员的身份或者职称进行了诈骗,其行为侵害了国家机关的威信及其正常活动,则构成招摇撞骗罪;而诈骗罪则以骗取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为构罪要件,不达规定的数额较大,则不构成诈骗罪。
对内容有疑问,可立即反馈反馈
招摇撞骗罪与诈骗罪的区别主要表现在犯罪的构成特征上,主要是以下几方面:1、侵犯的客体不同;2、行为手段不同;3、行为人犯罪的目的不同;4、构成犯罪有无数额限制不同。
(1)犯罪对象不同:本罪只限于骗取他人财物;招摇撞骗罪则是冒充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身份进行欺骗,骗取荣誉、职务、职称、福利待遇、甚至爱情。 (2)犯罪客体不同:本罪侵犯的是公私财物的所有权;招摇撞骗罪主要侵犯的是国家机关的正常活动。 (3)如果犯罪分子冒充国家机关工作人员,骗取财物数额特别巨大,情节特别严重的,应按诈骗罪处罚。
-
招摇撞骗罪与诈骗罪区别有什么
招摇撞骗罪与诈骗罪的区别如下: 1、侵犯的客体不同。前者侵犯的是国家机关的威信及其对社会的正常管理活动,后者侵犯的则是公私财产的所有权; 2、侵犯对象不同。前者的对象既包括钱财等物质性利益,也包括非物质性利益,后者的对象则仅限于钱财; 3、
2023.01.04 3,582 -
招摇撞骗罪与诈骗罪区别
具体区别如下: (1)侵害的客体不同。招摇撞骗罪侵犯的客体主要是国家机关的威信及其正常活动;而诈骗罪侵犯的客体仅限于公私财产权利。 (2)行为手段不同。招摇撞骗罪的手段只限于冒充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身份或职称进行诈骗;诈骗罪的手段并无此限制,
2020.05.18 170 -
诈骗罪与招摇撞骗罪的区别有什么
诈骗罪与招摇撞骗罪的区别如下: 1、犯罪对象不同。招摇撞骗罪仅限于骗取他人财产,欺骗罪是作为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欺骗、骗取荣誉、职务、职称、福利甚至爱情; 2、犯罪对象不同。欺骗罪侵犯公私财产所有权,招摇撞骗罪主要侵犯国家机关的正常活动。 犯罪
2022.07.12 107
-
招摇撞骗罪与诈骗罪具体有什么区别
(1)侵犯的客体不同,诈骗罪侵犯的客体是公私财产所有权,因此规定在现行刑法典分则第五章侵犯财产罪中。 (2)行为手段不同。招摇撞骗罪的手段只限于冒充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身份或职称;而诈骗罪的手段并无此限
2022-05-11 15,340 -
招摇撞骗诈骗罪与诈骗罪有什么区别?
两者都表现为欺骗行为,而且招摇撞骗罪也可以如诈骗罪那样骗取财物,因而容易混淆。两者的区别主要表现在:1、侵害的客体不同。招摇撞骗罪侵犯的客体主要是国家机关的威信及其正常活动;而诈骗罪侵犯的客体仅限于公
2021-03-14 15,340 -
招摇撞骗罪与招摇撞骗罪有什么区别?
招摇撞骗行为和招摇撞骗罪有共同的行为方式,二者的区别在于:1、行为的情节和危害后果的不同,冒充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招摇撞骗情节轻微,危害不大的属于违反治安管理行为;情节严重,危害较大的,则构成招摇撞骗罪,
2021-03-14 15,340 -
诈骗罪与招摇撞骗罪有什么区别
两者都使用骗术,后者也可能获得财产利益,这两点相同;但是,主观目的、犯罪手段、财物数额要求和侵犯的客体,均有不同。
2021-01-05 15,340
-
01:01
什么是招摇撞骗罪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九条规定,招摇撞骗罪是指为谋取非法利益,假冒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身份或职称,进行诈骗,损害国家机关的威信及其正常活动的行为。本罪的主体为一般主体,即任何达到刑事责任年龄,具备刑事责任能力的人都可以成为本罪的
1,212 2022.04.17 -
01:03
什么算招摇撞骗罪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九条规定,招摇撞骗罪是指为谋取非法利益,假冒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身份或职称,进行诈骗,损害国家机关的威信及其正常活动的行为。犯本罪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情节严重的处3年以上10年
1,320 2022.04.15 -
01:12
什么叫招摇撞骗罪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九条的规定,招摇撞骗罪是指为谋取非法利益,假冒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身份或职称,进行诈骗,损害国家机关的威信及其正常活动的行为。本罪的主体为一般主体,即任何达到刑事责任年龄,具备刑事责任能力的人都可以成为本罪
1,124 2022.04.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