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安市针对一般交通肇事事件的处理方式
该咨询为用户常见问题,经整理发布,仅供参考学习!
我也有类似问题!点击提问
1、交通部门进行现场勘查。交警部门在复核记录无误后,应要求当事人或见证人在现场图上签名。为了检验需要,可以扣留肇事车辆和当事人相关证件。 2、交通部门进行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交警部门经过调查后,根据当事人的行为对发生交通事故所起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确定当事人的责任。 3、交通部门进行赔偿调解。在确认伤者治疗终结或确定损害结果后,如果事故当事人同意进行赔偿调解,交警部门可以组织调解。调解次数一般不超过2次。调解不成,填写《调解终结书》,告知当事人在法定时效期间向人民法院起诉。也可以不申请调解,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 4、向人民法院起诉。委托律师或者自行向人民法院起诉,一般在事故发生地基层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在法庭审理过程中,各方可以在法院主持下调解,达成调解协议。调解不成的,由法院依法判决。
对内容有疑问,可立即反馈反馈
对于自诉案件进行审查后,按照下列情形分别处理: (一)犯罪事实清楚,有足够证据的案件,应当开庭审判; (二)缺乏罪证的自诉案件,如果自诉人提不出补充证据,应当说服自诉人撤回自诉,或者裁定驳回。自诉人经两次依法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或者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按撤诉处理。
-
泰安车辆与行人的交通肇事应该如何处理
1、交通部门现场勘查。交警部门对现场勘查记录经复核无误后应要求当事人或见证人在现场图上签名。为检验需要,可以扣留肇事车辆和当事人相关证件。 2、交通部门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交警部门经过调查后,应当根据当事人的行为对发生交通事故所起的作用以及过
2024.05.13 17 -
泰安一般交通事故诉讼费用多少
(一)案件受理费 涉及损害赔偿,赔偿金额不超过5万元的,不另行交纳超过5万元至10万元的部分,按照1交纳超过10万元的部分,按照0。5交纳。 (二)申请费 申请执行人民法院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调解书,仲裁机构依法作出的裁决和调解书,公
2024.06.18 26 -
泰安车辆自身交通肇事处理流程是怎样的
1、交通部门现场勘查。交警部门对现场勘查记录经复核无误后应要求当事人或见证人在现场图上签名。为检验需要,可以扣留肇事车辆和当事人相关证件。 2、交通部门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交警部门经过调查后,应当根据当事人的行为对发生交通事故所起的作用以及过
2024.06.14 26
-
泰安市如何处理会车交通肇事事故?
1、交通部门进行现场勘查。交警部门在复核记录无误后,要求当事人或见证人在现场图上签名。为了检验需要,可以扣留肇事车辆和当事人相关证件。 2、交通部门进行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交警部门经过调查后,根据当事
2024-11-07 15,340 -
泰安一般交通肇事如何认定?
一、现等级划分为死亡事故、伤人事故、财产损失。 1.死亡事故 死亡事故是指仅有人员死亡或者既有人员死亡又有人员受伤和财产损失的交通事故。 2.伤人事故 伤人事故是指仅有人员受伤或者既有人员受伤又有财产
2023-05-23 15,340 -
闵行区针对交通事故处理中针对固定物体的方式
1、交通部门进行现场勘查。交警部门在复核记录无误后,应要求当事人或见证人在现场图上签名。为了检验需要,可以扣留肇事车辆和当事人相关证件。 2、交通部门进行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交警部门经过调查后,根据当
2024-11-06 15,340 -
泰安重大交通肇事处理流程
1、交通部门现场勘查。交警部门对现场勘查记录经复核无误后应要求当事人或见证人在现场图上签名。为检验需要,可以扣留肇事车辆和当事人相关证件。 2、交通部门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交警部门经过调查后,应当根据当
2024-09-22 15,340
-
00:50
交通肇事有谅解书,一般怎么判交通肇事有谅解书,法院会从轻或者减轻处罚。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犯罪嫌疑人会被人民法院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犯罪嫌疑人会被人民
1,996 2022.05.11 -
01:02
交通事故全责对驾驶员的处理交通事故全责对驾驶员的处理如下:向保险公司说明情况并提交相应的材料,先由承保机动车强制保险的保险人在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部分,由承保机动车商业保险的保险人按照保险合同的约定予以赔偿;仍然不足或者没有投保机动车商业保险的,由侵
2,892 2022.04.17 -
00:30
对于无法现场勘查的事故处理方式是什么对于无法现场勘查的事故,经县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负责人批准,可以保留部分或者全部事故现场,待条件具备后再继续勘查。具体来说,保留全部现场的,原警戒线不得撤除;保留部分现场的,只对所保留部分进行警戒。如果是因为肇事者逃逸或者故意伪造、破坏现
1,189 2022.05.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