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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应当向土地承包的承包方颁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或者林权证?

2023-06-12 14: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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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6-12回复

专业分析: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向承包方颁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或者林权证等证书,并登记造册,确认土地承包经营权。颁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或者林权证等证书,除按规定收取证书工本费外,不得收取其他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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