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理解共同危险行为
该咨询为用户常见问题,经整理发布,仅供参考学习!
我也有类似问题!点击提问
在共同危险行为制度中,对共同危险行为的正确认定至关重要。对此问题,在民法理论上,主要有两种学说。一种学说是“行为之共同说”,认为行为人的行为须具有共同的一体性,才能构成共同危险行为。 另一种学说是“致害人的不能确知说”,该学说认为构成共同危险行为,不须具有行为共同性的要件,行为人的行为,虽不在同时、同地发生,只要均具有造成损害的可能性,仍构成共同危险行为。 两种学说的分歧主要在于,共同危险行为是重在行为的共同性,还是重在致害人的不能确知性。如果重在行为的共同性,则行为人须有共同行为,才构成共同共同危险行为;如果重在致害人的不能确知性,则只需受害人不明,不须有共同行为,仍可构成共同危险行为。
共同危险行为的认定: 1.共同危险行为的实施主体为两人或两人以上。 2.加害人在一个相对明确的范围之内,但不能判明。 3.共同危险行为具有导致他人权利受损的危险,并且造成了致人损害的后果。 4.共同危险行为人实施的行为是造成损害后果的原因。
-
危害行为如何理解
危害行为是指在行为人的意志支配下,所实施的危害社会的行为。 刑法规定的危害社会犯罪行为分为作为与不作为两种基本形式。作为是人的身体的积极动作,是犯罪人用积极的行为实施的刑法禁止的危害社会行为。 不作为,是指犯罪人有义务实施且可能实施某种积极
2020.08.17 145 -
共同危险行为有何特点
共同危险行为成立后,虽然真正侵害行为人只能是其中一人或一部分人,但如果无法确定谁是真正的侵害行为人,共同实施危险行为的数人承担连带责任。目前,法律暂无共同危险行为的种类分类。
2020.03.04 92
-
如何解释共同危险行为
共同危险行为是指数人共同实施危及他人人身安全的行为并造成损害结果,而实际侵害行为人又无法确定的行为。共同危险行为成立后,虽然真正侵害行为人只能是其中一人或一部分人,但如果无法确定谁是真正的侵害行为人,
2022-08-23 15,340 -
应该如何解释共同危险行为
共同危险行为是指数人共同实施危及他人人身安全的行为并造成损害结果,而实际侵害行为人又无法确定的行为。共同危险行为成立后,虽然真正侵害行为人只能是其中一人或一部分人,但如果无法确定谁是真正的侵害行为人,
2022-08-18 15,340 -
共同危险行为
共同危险行为,是指两个或两个以上的行为人,共同实施可能导致他人权利受损的危险行为,造成了损害后果,但不能确定实际侵害人的情形。如甲乙共同向空中抛掷石块,导致丙受伤,经验明丙的伤害是被一块石块击中所致,
2022-02-15 15,340 -
怎样解释共同危险行为
共同危险行为是指数人共同实施危及他人人身安全的行为并造成损害结果,而实际侵害行为人又无法确定的行为。共同危险行为成立后,虽然真正侵害行为人只能是其中一人或一部分人,但如果无法确定谁是真正的侵害行为人,
2022-08-23 15,340
-
01:20
危险驾驶罪如何处罚
根据《刑法》的有关规定,危险驾驶罪的处罚标准为: 驾驶人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出现以下情况之一的,依法可判处拘役,并处罚金: 1、驾驶人在道路上追逐他人、竞驶,导致情节恶劣的; 2、驾驶人醉酒时,仍驾驶机动车的; 3、驾驶人主要从事旅客车辆运
7,942 2022.04.15 -
01:06
爆炸罪是危险犯还是行为犯
爆炸罪是危险犯。只要行为人实施了故意爆炸行为,并且足以威胁不特定的多数人的人身和财产安全,不要求造成严重后果,就构成犯罪。放火、决水、爆炸以及投放毒害性、放射性、传染病病原体等物质或者以其他危险方法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
1,660 2022.05.11 -
01:14
解除合同后如何处理
在合同解除后,还没有履行的,要终止履行;如果已经履行完毕的话,则按照履行的情况和合同的性质,双方可以要求把物品恢复原状、采取补救措施和赔偿损失。 这里所说的恢复原状,指的是恢复到合同签订之前的状态。原物还存在的,要返还原物;原物不存在的,如
1,888 2022.04.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