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施四川省农村机电提灌管理条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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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标准为5级伤残14个月,6级伤残补偿12个月。其他患有职业病需要长期治疗的劳动者,在上述标准基础上增加6个月,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标准为5级伤残补助60个月,6级伤残则补助48个月。标准为7级伤残的,补助三年,8级伤残则补助26个月,补助达到期限后用人单位或者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不再支付相关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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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永康市农村住房改造实施办法
降低了改造的规模。宅基地面积标准从原先“4人及以上不得超过120平方米,3人及以下不得超过100平方米”,分别降低为“4人及以上不得超过100平方米,3人及以下不得超过80平方米”。
2020.05.08 178 -
四川省工伤保险条例实施细则和赔偿标准
可享受治疗工伤期间的工资福利;五级和六级伤残职工按月领取的伤残津贴;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时,应当享受的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的具体标准由省人民政府规定。工人有参加工伤保险的,工伤保险待遇由工伤保险基金和用人单位支付,未参
2021.04.28 1,012 -
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实施细则
《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实施细则》是根据《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制定的细则。《国家卫生计生委关于修改〈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的决定》已于2017年2月3日经国家卫生计生委委主任会议讨论通过,自2017年4月1日起施行。
2020.12.29 1,1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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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农村机电提灌管理条例实施细则
农业机械主管部门负责农村机电提灌站国有资产的监督管理。农村机电提灌站国有资产和非国有资产的确认,应当依据投资的来源,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农业机械主管部门会同有关部门决定,并接国家有关规定进行产权登记。
2022-09-11 15,340 -
【四川省农村机电提灌管理条例】
各级农业机械主管部门应当制定农村机电提灌提水指导性计划,农村机电提灌服务组织成个人开展提灌作业,应接受农业机械主管部门的业务指导。
2022-09-20 15,340 -
四川省农村机电提灌管理条例
违反本条例第十三条的规定,购置、转让小于375千瓦农村机电提灌设备不进行登记并投入使用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农业机械主管部门或其委托的乡(镇)农业机械管理服务站责令纠正;拒不纠正的,可并处200元以
2022-09-11 15,340 -
四川省农村机电提灌管理条例?
违反本条例第三十四条的规定,非法出售、收购废旧机电提灌设备及其主要零配件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农业机械主管部门没收实物和违法所得,可并处相当于实物价值2至5倍的罚款。
2022-09-12 15,3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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垃圾分类条例实施时间
垃圾分类条例实施时间,每个地区的实施时间是不一样的。浙江省垃圾分类条例的实施时间为2021年5月1日。根据相关条例规定可知,可回收物,指适宜回收的可资源化利用的生活垃圾,主要包括废弃的纸、塑料、金属、包装物、纺织物、电器电子产品、玻璃等;易
2,957 2022.04.1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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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中小金融机构行政许可事项实施办法
农村中小金融机构行政许可事项实施办法,共8章124条,自2015年6月5日起施行。2014年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令,2014年第4号发布的《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农村中小金融机构行政许可事项实施办法》,于2015年6月5日起废止。是为
2,000 2022.04.1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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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办理施工许可证处罚条例
未办理施工许可证处罚条例如下:1、违反本法规定,未取得施工许可证或者开工报告未经批准擅自施工的,责令改正,对不符合开工条件的责令停止施工。可以处以罚款;2、对于未取得施工许可证,或者为规避办理施工许可证将工程项目分解后擅自施工的,由有管辖权
7,458 2022.04.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