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法师兄 > 专业问答 > 什么是行政强制中止行政中止程序的条件

什么是行政强制中止行政中止程序的条件

2022-11-12 01:28

该咨询为用户常见问题,经整理发布,仅供参考学习!

我也有类似问题!点击提问

推荐答案

海南在线咨询顾问团

2022-11-12回复

专业分析: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中止执行: (一)当事人履行行政决定确有困难或者暂无履行能力的; (二)第三人对执行标的主张权利,确有理由的; (三)执行可能造成难以弥补的损失,且中止执行不损害公共利益的; (四)行政机关认为需要中止执行的其他情形。

展开更多

对内容有疑问,可立即反馈反馈

同类普法

章法律师

广东律参律师事务所

行政强制中止执行的条件:当事人履行确有困难或暂无履行能力的;第三人确有理由对执行标的主张权利的;执行可能造成难以弥补的损失,且中止执行不损害公共利益的;以及其他条件。

章法律师

广东律参律师事务所

我国行政机关中止对于行政相对人进行的行政强制执行行为的,包括有以下情形:履行确有困难的;第三人确有理由对执行标的主张权利的;执行可能造成难以弥补的损失,且中止执行不损害公共利益的;或者行政机关认为需要中止的其他情形。

律师普法更多>>
  • 中止行政强制执行的条件有哪些
    中止行政强制执行的条件有哪些

    可以中止行政强制执行的条件有当事人履行行政决定确有困难或者暂无履行能力的;第三人对执行标的主张权利,确有理由的;执行可能造成难以弥补的损失,且中止执行不损害公共利益的。

    2020.05.10 83
  • 行政强制什么叫中止执行?
    行政强制什么叫中止执行?

    在下列条件下,行政强制执行要中止执行:当事人履行确有困难或暂无履行能力的;第三人确有理由对执行标的主张权利的;执行可能造成难以弥补的损失,且中止执行不损害公共利益的;以及其他条件。

    2020.12.24 106
  • 行政强制执行中止的情形
    行政强制执行中止的情形

    强制执行过程中若出现下列情形,可中止行政强制执行: 一、当事人履行行政决定确有困难或者暂无履行能力的; 二、第三人对执行标的主张权利,确有理由的; 三、执行可能造成难以弥补的损失,且中止执行不损害公共利益的; 四、行政机关认为需要中止执行的

    2020.07.30 582
专业问答更多>>
  • 行政强制中止执行的条件是什么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中止执行: (一)当事人履行行政决定确有困难或者暂无履行能力的; (二)第三人对执行标的主张权利,确有理由的; (三)执行可能造成难以弥补的损失,且中止执行不损害公共利益的; (四)

    2022-07-03 15,340
  • 行政强制执行中止的条件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第三十九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中止执行: (一)当事人履行行政决定确有困难或者暂无履行能力的; (二)第三人对执行标的主张权利,确有理由的; (三)执行可能造成难以

    2022-08-12 15,340
  • 行政案件中止程序

    行政诉讼中止是在行政诉讼进行之中,由于存在或发生了某种特定原因,使正在进行的诉讼程序暂时中断,待中断的原因消除后,再恢复诉讼程序的一项制度。行政诉讼中止不同于行政案件的延期审理,前者是行政诉讼程序的暂

    2022-07-21 15,340
  • 行政机关强制执行程序中止执行

    民事诉讼申请执行的期间为二年。根据诉讼时效规定,二年的起算日期为权利人最后主张时期开始计算。 《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三十九条申请执行的期间为二年。申请执行时效的中止、中断,适用法律有关诉讼时效中止、中断

    2022-08-23 15,340
法律短视频更多>>
  • 强制执行中止满3年不再执行 01:02
    强制执行中止满3年不再执行

    强制执行中止满3年不再执行一般是指,对没有明显社会危害,当事人确无能力履行,中止执行满三年未恢复执行的,行政机关不再执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中止执行:1、当事人履行行政决定确有困难或者暂无履行能力的;2、第三人对执行标的主张权利,确有理由的

    5,281 2022.04.17
  • 行政程序登记离婚的条件 01:03
    行政程序登记离婚的条件

    行政程序登记离婚又称作协议离婚,是指夫妻双方已经达成了离婚协议书,共同自愿前往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手续,解除合法的婚姻关系。而登记离婚需要具备一定的条件:首先,双方必须是已经登记过的合法夫妻,只有合法婚姻才能登记解除,而同居关系是不需要登

    1,103 2022.04.17
  • 行政诉讼强制的主体是什么 00:58
    行政诉讼强制的主体是什么

    行政诉讼的主体一般是指,就实体争议依法参加到诉讼中来,享有诉讼权利承担诉讼义务的人。这里的人指的是,法律拟制人包括:自然人、法人以及其他组织。就本质来说,诉讼主体通常是指,实体法上存有争议的双方当事人或第三人。《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规

    1,279 2022.05.11
有问题
就会有解决办法
在线咨询

离婚、工伤、刑事、债务... 最快3分钟内有答案

法师兄法务
您好,请问有什么可以帮助到您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