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法师兄 > 专业问答 > 指定管辖的情形有哪,法律是如何规定的

指定管辖的情形有哪,法律是如何规定的

2023-09-06 05:43

该咨询为用户常见问题,经整理发布,仅供参考学习!

我也有类似问题!点击提问

推荐答案

内蒙古在线咨询顾问团

2023-09-06回复

专业分析:

指定管辖的情形有: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由于特殊原因,不能行使管辖权的,由上级人民法院指定管辖;人民法院之间因管辖权发生争议,由争议双方协商解决;协商解决不了的,报请它们的共同上级人民法院指定管辖。

法律依据:

《民事诉讼法》第三十八条 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由于特殊原因,不能行使管辖权的,由上级人民法院指定管辖。 人民法院之间因管辖权发生争议,由争议双方协商解决;协商解决不了的,报请它们的共同上级人民法院指定管辖。 第三十九条 上级人民法院有权审理下级人民法院管辖的第一审民事案件;确有必要将本院管辖的第一审民事案件交下级人民法院审理的,应当报请其上级人民法院批准。 下级人民法院对它所管辖的第一审民事案件,认为需要由上级人民法院审理的,可以报请上级人民法院审理。

展开更多

对内容有疑问,可立即反馈反馈

同类普法

孟金龙律师

北京市京师律师事务所

指定管辖的法定情形有: 1、依据法律规定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因为某种特殊原因而不能行使管辖权的,如事实上的原因,发生了地震、洪水等不可抗力因素或者是法律上的原因需要回避; 2、两个以上人民法院都具有管辖权,人民法院之间因为关管辖权发生争议的,经双方法院协商仍未能解决管辖权争议的,就可以采取指定管辖。

唐玉娟律师

广东国凡律师事务所

指定管辖的法定情形有:1、依据法律规定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因为某种特殊原因而不能行使管辖权的;2、两个以上人民法院都具有管辖权,人民法院之间因为关管辖权发生争议的,经双方法院协商仍未能解决管辖权争议的,就可以采取指定管辖。

律师普法更多>>
  • 有关指定管辖的法定情形
    有关指定管辖的法定情形

    指定管辖的法定情形有: 1、依据法律规定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因为某种特殊原因而不能行使管辖权的,如事实上的原因,发生了地震、洪水等不可抗力因素或者是法律上的原因需要回避; 2、两个以上人民法院都具有管辖权,人民法院之间因为关管辖权发生争议的,

    2020.10.24 193
  • 指定管辖的情形有哪些?
    指定管辖的情形有哪些?

    指定管辖,是指上级人民法院依照法律规定指定其辖区内的下级法院对某一具体案件行使管辖权。 根据《民事诉讼法》规定,指定管辖有以下几种情况: 1、接受移送案件的人民法院认为移送的案件按法律规定不属于本院管辖的,依法报请上级法院指定管辖。 2、有

    2020.02.11 158
  • 指定管辖的情形有哪些
    指定管辖的情形有哪些

    指定管辖的适用情形如下: 1、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由于特殊原因,不能行使管辖权; 2、因管辖权发生争议,经双方协商未能解决争议。

    2020.08.09 108
专业问答更多>>
  • 法律指定管辖的情形有哪些

    民事诉讼中指定管辖的情形如下:1。移送法院认为移送案件不属于法院管辖。2、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因特殊原因不能行使管辖权的。《民事诉讼法》第三十六条:人民法院发现受理的案件不属于法院管辖的,应当移送有管辖

    2021-11-26 15,340
  • 指定管辖的规定有哪些,可以指定管辖的情形有

    指定管辖,是指上级人民法院依照法律规定指定其辖区内的下级法院对某一具体案件行使管辖权。根据法律规定,指定管辖有以下几种情况:r1、接受移送案件的人民法院认为移送的案件按法律规定不属于本院管辖的,依法报

    2022-10-30 15,340
  • 指定管辖的规定有哪些,可以指定管辖的情形有哪些

    《民事诉讼法》第三十六条、第三十七条对指定管辖进行了规定。 可指定管辖的范围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三十七条的规定: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由于特殊原因,不能行使管辖权的,由上级人民法院指定管辖。 人民法院之间

    2023-03-04 15,340
  • 指定管辖和指定管辖的情形

    (一)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因特殊原因不能行使管辖权。所谓特殊原因,包括实际和法律原因。事实上,如果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遇到不可抗力的原因,即地震、洪水等。,不能行使管辖权;法律原因,如被诉法院的法官,因当

    2021-10-28 15,340
法律短视频更多>>
  • 离婚管辖地法律有什么规定 01:23
    离婚管辖地法律有什么规定

    离婚案件一方原则上是去被告住所地的人民法院起诉,但是在特殊的情况下,也是可以在原告一方住所地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的。从级别管辖来看,此时对离婚案件进行管辖的,往往都是基层人民法院。夫妻一方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另一方起诉离婚的案件,由原告住所

    1,178 2022.04.17
  • 欠款起诉管辖权是如何确定的 00:57
    欠款起诉管辖权是如何确定的

    根据我国《民事诉讼法》的规定,对于一般债权债务纠纷的管辖法院,如果当事人双方有约定的,从其约定;无约定的,管辖法院为被告所在地人民法院。在合同借贷的案件中,合同履行地的人民法院也有管辖权,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

    1,237 2022.04.17
  • 劳动争议管辖法院的规定 01:05
    劳动争议管辖法院的规定

    劳动争议案件由用人单位所在地,或者劳动合同履行地的基层人民法院管辖。劳动争议实行仲裁前置程序,应当先向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劳动争议由劳动合同履行地,或者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管辖。劳动争议处理机构的受案范围是中国境内的企业和职工

    1,978 2022.04.17
刑事辩护不同阶段法律问题导航
有问题
就会有解决办法
在线咨询

离婚、工伤、刑事、债务... 最快3分钟内有答案

法师兄法务
您好,请问有什么可以帮助到您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