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务之债与劳务之债的区别
该咨询为用户常见问题,经整理发布,仅供参考学习!
我也有类似问题!点击提问
财务之债是指债务人应以给付一定财物为标的的债。 财务之债的特点在于,债务人应向债权人交付一定的财物,或将特定的物的所有权移转于债权人(如买卖、赠与),或将特定的物的占有转移于债权人(如使用租赁、借用)。 劳务之债是指债务人以提供一定劳务为标的的债。劳务之债的特点在于,债务人须向债权人提供一定的劳务。 (1)劳务之债涉及到财物所有权的转移,财务之债仅涉及财物使用收益权的转移,财物所有权并不发生转移 (2)劳务之债转移的财物可以是现货,也可以是期货,财务之债转移的财物只能是现货。 区分劳务之债与财务之债的意义在于: (1)能否代为履行 在财务之债中,债权人所关心的是所取得财物的性质,至于该财物由何人给付,一般并不影响债权的实现。所以,财务之债一般可由第三人代替履行。劳务之债因债权人所需要的是特定债务人的劳务或体现债务人劳务的工作成果,因此,除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外,债务人不得让第三人代替履行债务。 (2)能否直接强制执行 在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对于财务之债,可以以强制执行的方法直接强制债务人履行。对于劳务之债,债权人不能以强制执行的方法强制债务人履行,而只能请求债务人赔偿损害。
对内容有疑问,可立即反馈反馈
财务关系之债务与债权的区别是,债权是权利,债务是义务;债务人需要向债权人履行一定的义务;并且债权转让只需要通知债务人,而债务转让却要获得债权人的同意,才能转让。
财务关系之债务与债权的区别是:债权是一种典型的相对权,只在债权人和债务人间发生效力,且债权人和债务人之间的债之关系不能对抗第三人。财务关系之债务是指企业在组织财务活动过程中与有关各方面发生的经济利益关系而产生的债务。
-
劳务之债
债的一种。是以劳务人提供的劳务为标的的债。劳务之债的给付具有人身性,其债的给付须由债务人亲自履行,未经约定不能由第三人代替履行。劳务债发生履行不能时,也不适用强制履行的方法,只能转化为损害赔偿施以救济。以提供一定的劳务为标的的债。其特点是,
2021.01.17 412 -
连带之债与按份之债的区别
1、除法律有特别规定或当事人有特别约定的,都属于按份之债;而按份之债只能在法律有特别规定或当事人有特别约定的情况下才可以发生。 2、按份之债的主体仅在自己的份额内享有权利或承担义务;连带之债,每一个债务人对债务均附有全部清偿的义务,债权人有
2021.04.24 148
-
财务关系之债务与债权的区别是什么?
债权债务是不可以单独存在的。钱是债权人的,借给债务人。债权是一种典型的相对权,只在债权人和债务人间发生效力,且债权人和债务人之间的债之关系不能对抗第三人。债发生的原因主要可分为契约、无因管理、不当得利
2022-05-15 15,340 -
债务人与债权人之间的区别?
1、债权人债的关系中有权利要求另一方(债务人)为或不为一定行为的当事人。在债的关系中,债权人是特定的,只有该特定的权利主体才有权要求义务主体履行约定的义务。负有履行义务的人如不履行义务,债权人有权请求
2021-07-29 15,340 -
债权与债务之间有什么区别?
债权是指可以要求特定义务人为或者不为某一行为的权利,债务是指向权利人为或者不为某一行为的义务。债权债务的区别在于债权是一种权利,债务是一种义务;两者在债权债务关系中的地位不同。
2021-12-20 15,340 -
债务人与债权人之间有何区别
债权人指的是债的关系中有权利要求另一方(债务人)为或不为一定行为的当事人。在债的关系中,债权人是特定的,只有该特定的权利主体才有权要求义务主体履行约定的义务。负有履行义务的人如不履行义务,债权人有权请
2022-06-21 15,340
-
01:12
可分之债与不可分之债的区别
以给付是否可以分割,而由多数债务人分别为之为标准,债可以分为可分之债与不可分之债。其中,标的为可分给付的多数人之债,为可分之债;标的系不可分给付的债,为不可分之债。可分之债是由同一原因所发生的给付,其标的物具有可分性,而得由数债权人所分享或
2,928 2022.04.17 -
01:14
债务与债权的区别
在我国法律上,债务和债权其实是一种相对的关系,债权和债务都不能单独存在,否则将会失去意义。 债权是请求他人为一定行为的民法上的一种权利,而债务则是指债权人向债务人提供资金,以获得利息及债务人承诺在未来某一约定日期内,偿还这些资金和利息的一种
3,859 2022.04.17 -
01:00
公司债务与企业债务的区别
公司债务是企业债务的一部分,企业债务除了包括公司债务外,还包括个人独资企业债务和合伙企业债务。公司属于法人,有自己独立的财产,可以以自己的财产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因此,公司债务以公司财产偿还,出资人仅以其出资为限承担有限责任,但是如果出资人滥
1,112 2022.04.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