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法师兄 > 专业问答 > 如果遗失话,对案件的审理有什么关系吗

如果遗失话,对案件的审理有什么关系吗

2022-10-25 20:13

该咨询为用户常见问题,经整理发布,仅供参考学习!

我也有类似问题!点击提问

推荐答案

河北在线咨询顾问团

2022-10-25回复

专业分析:

我现在和我老婆离婚,我已经在法院起诉的,法院也给我传票的,如果我的法院传票遗失或者被撕掉的,这个有什么关系吗如果有关系,这个传票要如何去补呢

展开更多

对内容有疑问,可立即反馈反馈

同类普法

丰培铭律师

天津东方律师事务所

自杀案件中的因果关系: 1、正当行为引起他人自杀的,不存在刑事责任问题; 2、错误行为或者轻微违法行为引起他人自杀的,也不成立犯罪; 3、严重违法行为引起他人自杀身亡,将严重违法行为与引起他人自杀身亡的后果进行综合评价,达到犯罪的社会危害程度时,应当追究刑事责任; 4、犯罪行为引起他人自杀身亡,但对自杀身亡结果不具有故意时,应按先前的犯罪行为定罪并从重处罚。

张丽丽律师

北京市京师律师事务所

自杀案件中的因果关系的相关规定包括:正当行为引起他人自杀的,不存在刑事责任问题;错误行为或者轻微违法行为引起他人自杀的,也不成立犯罪; 3、严重违法行为引起他人自杀身亡,将严重违法行为与引起他人自杀身亡的后果进行综合评价,达到犯罪的社会危害程度时,应当追究刑事责任。

律师普法更多>>
  • 自杀案件中的因果关系
    自杀案件中的因果关系

    自杀案件中的因果关系: 1、正当行为导致别人自杀的,不存在刑事责任问题; 2、错误行为或者轻微违法行为导致别人自杀的,不成立犯罪; 3、严重违法行为导致别人自杀的,应当对严重违法行为和造成别人自杀的后果进行综合评价,达到犯罪的社会危害程度,

    2022.04.12 1,792
  • 自杀案件中的因果关系有哪些?
    自杀案件中的因果关系有哪些?

    自杀案件中的因果关系: 1、正当行为引起他人自杀的,不存在刑事责任问题; 2、错误行为或者轻微违法行为引起他人自杀的,也不成立犯罪; 3、严重违法行为引起他人自杀身亡,将严重违法行为与引起他人自杀身亡的后果进行综合评价,达到犯罪的社会危害程

    2020.09.03 462
  • 过失犯罪是有因果关系的吗
    过失犯罪是有因果关系的吗

    过失犯罪中有因果关系。应当预见自己的行为可能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因为疏忽大意而没有预见,或者已经预见而轻信能够避免,以致发生这种结果的,是过失犯罪。其中应当预见但因疏忽大意或过于自信是原因,危害社会结果的发生是结果。

    2020.10.04 177
专业问答更多>>
法律短视频更多>>
  • 离婚对孩子的抚养权有关系吗 00:55
    离婚对孩子的抚养权有关系吗

    婚姻关系的解除,并不意味着父母与子女之间的亲子关系的解除。换句话说,离婚并不会影响父母对孩子抚养权的拥有和行使,只是直接抚养孩子的一方享有直接抚养权。这主要根据了我国民法典第1084条的规定。根据相关法律规定,离婚后无论是由父亲一方直接抚养

    938 2022.04.15
  • 人民法院审理案件由谁审理答案 00:53
    人民法院审理案件由谁审理答案

    人民法院审理案件由审判员审理。如果案情复杂的话,可以由人民陪审员和审判员组成合议庭,然后共同对这个案件进行审理。基层人民法院审理,除了法律规定由上级人民法院管辖以外的所有普通刑事案件的办理,对于这些案件应该由中级人民法院进行管。高级人民法院

    1,316 2022.04.17
  • 劳动关系和劳务关系有什么区别 01:07
    劳动关系和劳务关系有什么区别

    我国劳动法并没有严格规定,劳动关系以及劳务关系的性质。但是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劳动关系与劳务关系存在较大区别。二者最主要的区别就在于,劳动关系受到劳动法律制度的周全保护,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是管理与被管理的关系;劳务关系就要受到一般民事合同法

    5,740 2022.04.17
刑事辩护不同阶段法律问题导航
有问题
就会有解决办法
在线咨询

离婚、工伤、刑事、债务... 最快3分钟内有答案

法师兄法务
您好,请问有什么可以帮助到您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