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法师兄 > 专业问答 > 公安机关行政复议案件的程序规定有哪些?

公安机关行政复议案件的程序规定有哪些?

2022-09-09 18:59

该咨询为用户常见问题,经整理发布,仅供参考学习!

我也有类似问题!点击提问

推荐答案

甘肃在线咨询顾问团

2022-09-09回复

专业分析:

对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内设的公安消防机构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向该公安机关申请行政复议

展开更多

对内容有疑问,可立即反馈反馈

同类普法

张丽丽律师

北京市京师律师事务所

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程序规定是为了规范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程序,保障公安机关在办理行政案件中正确履行职责,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而制定的一项规定。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应当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

章法律师

广东律参律师事务所

《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程序规定》是为了规范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程序,保障公安机关在办理行政案件中正确履行职责,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而制定的。

律师普法更多>>
  • 行政案件公安机关办理程序有哪些
    行政案件公安机关办理程序有哪些

    行政案件公安机关办理程序包含调查取证、听证程序、行政处理、治安调解执行等这几项。调查取证主要是询问、鉴定、辨认、检查、勘验、证据保全、实施强制措施等工作。听证程序包含听证人员和听证参加人,听证的告知、申请和受理等程度,还有听证的举行程序等规

    2022.07.07 594
  • 公安机关行政复议有哪些特别规定
    公安机关行政复议有哪些特别规定

    对省(自治区、直辖市)公安厅(局)直属的公安局、市(地、州、盟)公安局(处)直属的公安分局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向设立该直属公安局、公安分局的省(自治区、直辖市)公安厅(局)、市(地、州、盟)局(处)申请行政复议。对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

    2020.10.14 386
  • 公安机关行政复议规定
    公安机关行政复议规定

    对省(自治区、直辖市)公安厅(局)直属的公安局、市(地、州、盟)公安局(处)直属的公安分局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向设立该直属公安局、公安分局的省(自治区、直辖市)公安厅(局)、市(地、州、盟)局(处)申请行政复议。对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

    2020.06.16 485
专业问答更多>>
  • 公安机关办理行政复议案件程序规定

    申请行政复议,可以书面申请,也可以口头申请。

    2022-09-09 15,340
  • 公安机关处理行政复议案件程序规定文件

    上级公安机关责令下级公安机关受理行政复议申请的,应当制作《责令受理通知书》,送被责令机关,并通知申请人。被责令受理行政复议申请的公安机关收到《行政复议申请责令受理通知书》,即视为受理;行政复议决定作出

    2022-09-09 15,340
  • 公安机关办理行政复议案件程序规定全文

    下列时间可以认定为申请人知道具体行政行为的时间:(一)当场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具体行政行为作出时间为知道的时间;(二)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法律文书直接送交受送达人的,受送达人签收的时间为知道的时间;送达

    2022-09-09 15,340
  • 公安机关办理行政复议案件程序规定全文?

    对公安边防部门以自己名义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向其上一级公安边防部门申请行政复议;对公安边防部门以地方公安机关名义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向其所在地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公安机关申请行政复议。

    2022-09-09 15,340
法律短视频更多>>
  • 公安机关执行的刑罚有哪些 00:50
    公安机关执行的刑罚有哪些

    公安机关执行的刑罚有: 1、管制。管制是指对犯罪分子不实行关押,交由专门机关管束和人民群众监督,限制其一定自由的刑罚方法; 2、拘役。拘役是指短期剥夺罪犯人身自由,就近拘禁并强制劳动的刑罚; 3、剥夺政治权利。剥夺政治权利是指,剥夺犯罪人参

    7,207 2022.05.13
  • 公安机关强制措施有哪些 01:32
    公安机关强制措施有哪些

    公安机关可执行的强制措施有以下几种: 1、拘传。拘传是指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对未被羁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强制其到案并接受以上部门讯问的一种强制方法; 2、取保候审,是指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或公安机关责令某些犯罪嫌疑人、刑事被告人

    3,161 2022.05.11
  • 公安机关刑罚执行有哪几种 01:13
    公安机关刑罚执行有哪几种

    公安机关刑罚执行具体有哪几种: 1、管制。对犯罪分子不实行关押,交由专门机关管束和人民群众进行监督,限制其一定自由的一种刑罚方法;判处管制的罪犯仍然留在原工作单位或居住地进行工作或者劳动,在劳动中应当同工同酬。管制的期限为3个月以上2年以下

    2,088 2022.11.21
有问题
就会有解决办法
在线咨询

离婚、工伤、刑事、债务... 最快3分钟内有答案

法师兄法务
您好,请问有什么可以帮助到您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