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关于盗窃罪的立案标准最新规定是什么
该咨询为用户常见问题,经整理发布,仅供参考学习!
我也有类似问题!点击提问
福建省盗窃罪立案标准:《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盗窃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条 盗窃公私财物价值一千元至三千元以上、三万元至十万元以上、三十万元至五十万元以上的,应当分别认定为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规定的“数额较大”、“数额巨大”、“数额特别巨大”。
《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 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对内容有疑问,可立即反馈反馈
福建省盗窃罪立案标准:《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盗窃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条 盗窃公私财物价值一千元至三千元以上、三万元至十万元以上、三十万元至五十万元以上的,应当分别认定为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规定的“数额较大”、“数额巨大”、“数额特别巨大”。
福建省盗窃罪的立案标准包括: 1、行为人盗窃公私财物价值一千元至三千元以上的,即应予立案追诉; 2、如果存在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的情形,无论其盗窃数额多少,只要实施了该行为即构成盗窃罪,应予立案追诉。
-
福建省盗窃罪的立案标准
福建省盗窃罪立案标准:《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盗窃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条 盗窃公私财物价值一千元至三千元以上、三万元至十万元以上、三十万元至五十万元以上的,应当分别认定为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规定的“数额较大”、“
2020.12.01 315 -
福建盗窃罪立案标准
福建盗窃罪立案标准:《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盗窃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条 盗窃公私财物价值一千元至三千元以上、三万元至十万元以上、三十万元至五十万元以上的,应当分别认定为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规定的“数额较大”、“数
2020.11.24 282 -
福建省高级法院盗窃罪立案标准
甘肃省高级法院和甘肃省检察院已经调整了盗窃罪的立案标准,将原来的盗窃罪数额较大、数额巨大、数额特别巨大三个量刑档次的数额起点标准由原来的一千元、一万元、八万元调整到二千元、六万元、四十万元。因此,甘肃省盗窃罪立案标准为二千元。
2020.12.01 220
-
福建省盗窃罪的立案标准是什么?
福建省盗窃罪立案标准:《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对盗窃刑事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说明》第一条。 盗窃公私财物价值一千元至三千元以上,三万元至十万元以上,三十万元至五十万元以上的,应当分别认定为刑法第二
2021-10-24 15,340 -
福建省盗窃罪立案标准
我来为你解答福建省盗窃罪立案标准这一问题。 2011年5月1日,刑法修正案(八)正式实施。修正案第39条将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修改为:“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
2022-07-21 15,340 -
福建盗窃罪的立案标准是什么?
福建盗窃罪的立案标准如下:对于盗窃罪的立案标准,我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有相关的规定:“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
2022-07-08 15,340 -
福建盗窃罪的立案标准
福建省盗窃罪立案标准:《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对盗窃刑事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说明》第一条。 盗窃公私财物价值一千元至三千元以上,三万元至十万元以上,三十万元至五十万元以上的,应当分别认定为刑法第二
2021-10-24 15,340
-
01:24
盗窃罪最新立案标准盗窃罪最新立案标准为两类:1、具有法定情节即达到立案标准,包括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的;2、盗窃数额较大的达到立案标准。数额较大由司法解释规定了一般标准,各地可以根据本地经济、社会情况在一般标准下制定的具体立案标准,在实践中
1,244 2022.04.17 -
00:48
关于盗窃罪的立案标准首先对于盗窃案件,无论盗窃的金额多少,公安机关凡是接到报警的,都应该受理,登记,并且认真的查处。如果达到了盗窃罪立案的标准,那么就要依法追究行为人的刑事责任。每个地方的盗窃罪的立案标准是不一样的。具体的是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法院,检察院,
1,785 2022.04.17 -
01:17
盗窃罪立案的标准是什么根据《最高院、最高检关于办理盗窃刑事案件的解释》第一条的规定,盗窃公私财物价值一千元至三千元以上、三万元至十万元以上、三十万元至五十万元以上的,应当分别认定为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规定的“数额较大”、“数额巨大”、“数额特别巨大”。现行司法实践
4,626 2022.04.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