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法师兄 > 专业问答 > 票据抗辩权什么时候可以行使

票据抗辩权什么时候可以行使

2022-10-14 20:03

该咨询为用户常见问题,经整理发布,仅供参考学习!

我也有类似问题!点击提问

推荐答案

黑龙江在线咨询顾问团

2022-10-14回复

专业分析:

1、票据债务人依照票据法第十二条、第十三条的规定,对持票人提出下列抗辩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1)与票据债务人有直接债权债务关系并且不履行约定义务的; (2)以欺诈、偷盗或者胁迫等非法手段取得票据,或者明知有前列情形,出于恶意取得票据的; (3)明知票据债务人与出票人或者与持票人的前手之间存在抗辩事由而取得票据的; (4)因重大过失取得票据的; (5)其他依法不得享有票据权利的。 2、票据债务人依照票据法第九条、第十七条、第十八条、第二十二条和第三十一条的规定,对持票人提出下列抗辩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1)欠缺法定必要记载事项或者不符合法定格式的; (2)超过票据权利时效的; (3)人民法院作出的除权判决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 (4)以背书方式取得但背书不连续的; (5)其他依法不得享有票据权利的。

展开更多

对内容有疑问,可立即反馈反馈

同类普法

张神兵律师

广东律参律师事务所

满足下列条件之一的情况可以行使抗辩权: (1)欠缺法定必要记载事项或者不符合法定格式的; (2)超过票据权利时效的; (3)人民法院作出的除权判决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 (4)以背书方式取得但背书不连续的; (5)其他依法不得享有票据权利的; (6)与票据债务人有直接债权债务关系并且不履行约定义务的; (7)以欺诈、偷盗或者胁迫等非法手段取得票据,或者明知有前列情形,出于恶意取得票据的; (8)明知票据债务人与出票人或者与持票人的前手之间存在抗辩事由而取得票据的; (9)因重大过失取得票据的; (10)其他依法不得享有票据权利的。

章法律师

广东律参律师事务所

应当先履行债务的当事人,有确切证据证明对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中止履行: (一)经营状况严重恶化; (二)转移财产、抽逃资金,以逃避债务; (三)丧失商业信誉; (四)有丧失或者可能丧失履行债务能力的其他情形。

律师普法更多>>
  • 票据抗辩权行使限制
    票据抗辩权行使限制

    票据抗辩权行使的限制:第一,票据债务人不得以自己与出票人之间的抗辩事由对抗持票人。第二,票据债务人不得以自己与持票人的前手之间的抗辩事由对抗持票人。在票据法律关系中,持票人取得票据若有重大过失,即不能享有票据权利,票据债务人履行债务若有生大

    2020.10.09 80
  • 票据抗辩权的行使限制
    票据抗辩权的行使限制

    票据抗辩权行使的限制: 第一,票据债务人不得以自己与出票人之间的抗辩事由对抗持票人。 第二,票据债务人不得以自己与持票人的前手之间的抗辩事由对抗持票人。 在票据法律关系中,持票人取得票据若有重大过失,即不能享有票据权利,票据责务人履行债务若

    2020.11.24 107
  • 哪些情况下可以行使票据抗辩权
    哪些情况下可以行使票据抗辩权

    满足下列条件之一的情况可以行使抗辩权: (1)欠缺法定必要记载事项或者不符合法定格式的; (2)超过票据权利时效的; (3)人民法院作出的除权判决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 (4)以背书方式取得但背书不连续的; (5)其他依法不得享有票据权利的;

    2020.06.27 137
专业问答更多>>
  • 什么情况下可以行使票据抗辩权

    对持票人提出下列抗辩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1)欠缺法定必要记载事项或者不符合法定格式的; (2)超过票据权利时效的; (3)人民法院作出的除权判决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 (4)以背书方式取得但背书不

    2022-09-02 15,340
  • 不安抗辩权什么时候可以行使

    行使不安抗辩权的情形是:当事人互负债务,应当先履行债务的当事人,有确切证据证明对方经营状况严重恶化的;后履行债务的当事人有丧失或者可能丧失履行债务能力的其他情形。

    2022-06-25 15,340
  • 什么时候可以行使不安抗辩权

    1、当事人互负债务,应当先履行债务的当事人,有确切证据证明对方经营状况严重恶化的; 2、后履行债务的当事人有丧失或者可能丧失履行债务能力的其他情形。

    2022-06-28 15,340
  • 顺序履行抗辩权和不安抗辩权什么时候可以行使?

    1.顺序履行抗辩权——“对”先履行人的抗辩权; (该抗辩权的行使主体都是后履行义务人,行使对象都是先履行义务人;有的人称其为“先履行抗辩权”,有的人称其为后履行抗辩权,其实是一回事;) 2.不安抗辩权

    2022-06-17 15,340
法律短视频更多>>
  • 什么条件下可以行使不安抗辩权 01:35
    什么条件下可以行使不安抗辩权

    不安抗辩权,通常指的是在双务合同中,先履行义务的一方当事人在有充分的证据证明对方当事人有难以给付的情况时,在对方当事人没有履行或没有为合同履行提供担保之前,有暂时中止履行合同的权利。 根据《合同法》关于不安抗辩权的规定,对于应该先履行债务的

    1,634 2022.04.17
  • 什么是同时履行抗辩权 01:26
    什么是同时履行抗辩权

    同时履行抗辩权,又可称为不履行抗辩权或履行合同的抗辩权,它一般指的是在商务合同的当事人应该同时履行义务的,如一方当事人在对方没有履行前,是有权利拒绝另一方当事人请求自己履行合同义务的权利。 在性质上,同时履行抗辩权属于延期的抗辩权或者同时的

    6,479 2022.04.17
  • 什么叫后履行抗辩权 01:39
    什么叫后履行抗辩权

    在法律上,后履行抗辩权一般指的是在双务合同中,应先履行义务的一方当事人没有履行合同中所约定的义务时,对方当事人针对这一行为有权利拒绝应先履行义务的当事人请求履行的一种权利。 此外,根据合同法的有关规定,当事人互负债务后,有先后履行的顺序,首

    1,079 2022.04.17
有问题
就会有解决办法
在线咨询

离婚、工伤、刑事、债务... 最快3分钟内有答案

法师兄法务
您好,请问有什么可以帮助到您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