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法师兄 > 专业问答 > 违规不披露重要信息罪的立案条件是什么?

违规不披露重要信息罪的立案条件是什么?

2022-06-28 16:56

该咨询为用户常见问题,经整理发布,仅供参考学习!

我也有类似问题!点击提问

推荐答案

浙江在线咨询顾问团

2022-06-28回复

专业分析:

依法负有信息披露义务的公司、企业向股东和社会公众提供虚假的或者隐瞒重要事实的财务会计报告,或者对依法应当披露的其他重要信息不按照规定披露,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追诉: (一)造成股东、债权人或者其他人直接经济损失数额累计在五十万元以上的; (二)虚增或者虚减资产达到当期披露的资产总额百分之三十以上的; (三)虚增或者虚减利润达到当期披露的利润总额百分之三十以上的; (四)未按照规定披露的重大诉讼、仲裁、担保、关联交易或者其他重大事项所涉及的数额或者连续十二个月的累计数额占净资产百分之五十以上的; (五)致使公司发行的股票、公司债券或者国务院依法认定的其他证券被终止上市交易或者多次被暂停上市交易的; (六)致使不符合发行条件的公司、企业骗取发行核准并且上市交易的; (七)在公司财务会计报告中将亏损披露为盈利,或者将盈利披露为亏损的; (八)多次提供虚假的或者隐瞒重要事实的财务会计报告,或者多次对依法应当披露的其他重要信息不按照规定披露的; (九)其他严重损害股东、债权人或者其他人利益,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情形。

展开更多

对内容有疑问,可立即反馈反馈

同类普法

丰培铭律师

天津东方律师事务所

违规不披露重要信息罪立案条件是: (一)虚增或者虚减资产达到当期披露的资产总额百分之三十以上的; (二)虚增或者虚减利润达到当期披露的利润总额百分之三十以上的; (三)造成股东、债权人或者其他人直接经济损失数额累计在五十万元以上的。

章法律师

广东律参律师事务所

违规披露重要信息罪立案条件是: 1、造成股东、债权人或者其他人直接经济损失数额累计在五十万元以上的; 2、虚增或者虚减利润达到当期披露的利润总额百分之三十以上的; 3、致使不符合发行条件的公司、企业骗取发行核准并且上市交易; 4、其他严重损害股东、债权人或者其他人利益,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情形。

律师普法更多>>
  • 违规披露、不披露重要信息罪立案标准
    违规披露、不披露重要信息罪立案标准

    违规披露不披露重要信息罪立案标准:严重损害股东或者其他人利益,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

    2020.07.16 130
  • 什么是违规披露、不披露重要信息罪
    什么是违规披露、不披露重要信息罪

    违规披露、不披露重要信息罪是指,肩负信息披露义务的公司,隐瞒重要的财务会计报告,向股东和公众提供虚假的,不披露或不按规定披露应该披露的其他重要信息,严重损害股东和他人的利益,严重情节的行为。我国相关法律规定,触犯违规披露、不披露重要信息罪的

    2022.04.12 801
  • 什么标准下违规披露、不披露重要信息罪才立案?
    什么标准下违规披露、不披露重要信息罪才立案?

    违规披露、不披露重要信息罪立案标准为:依法负有信息披露义务的公司、企业向股东和社会公众提供虚假的或者隐瞒重要事实的财务会计报告,造成股东、债权人或者其他人直接经济损失数额累计在五十万元以上的等。

    2020.07.25 87
专业问答更多>>
  • 违规披露不披露重要信息罪立案标准是什么?

    依法负有信息披露义务的公司、企业向股东和社会公众提供虚假的或者隐瞒重要事实的财务会计报告,或者对依法应当披露的其他重要信息不按照规定披露,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追诉:(一)造成股东、债权人或者其

    2021-05-22 15,340
  • 违规披露,不披露重要信息罪的立案标准是什么

    依法负有信息披露义务的公司、企业向股东和社会公众提供虚假的或者隐瞒重要事实的财务会计报告,或者对依法应当披露的其他重要信息不按照规定披露,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追诉:(一)造成股东、债权人或者其

    2021-05-10 15,340
  • 违规披露不披露重要信息罪的立案标准是什么

    (一)造成股东、债权人或者其他人直接经济损失数额累计在五十万元以上的; (二)虚增或者虚减资产达到当期披露的资产总额百分之三十以上的; (三)虚增或者虚减利润达到当期披露的利润总额百分之三十以上的;

    2021-06-24 15,340
  • 什么是违规披露重要信息罪,什么是违规不披露重要信息

    违规披露,不披露重要信息罪的处罚:依法承担信息披露义务的公司,企业向股东和公众提供虚假或者隐瞒重要事实的财务会计报告,或者依法应当披露的其他重要信息未按照规定披露,严重损害股东或者他人利益,或者有其他

    2021-11-01 15,340
法律短视频更多>>
  • 遗弃罪立案条件是什么 00:55
    遗弃罪立案条件是什么

    根据我国刑法第二百六十一条的相关规定,遗弃罪立案条件为:对于年老、年幼、患病或者其他没有独立生活能力的人,负有扶养的义务却拒绝扶养,且情节恶劣的。 上述所提及的情节恶劣是区分遗弃罪与非罪的一个重要界限。根据我国司法的实践经验,遗弃行为情节恶

    654 2022.04.15
  • 什么是内幕交易、泄露内幕信息罪 01:01
    什么是内幕交易、泄露内幕信息罪

    如果证券、期货交易内幕信息的知情人员,或者非法获取该内幕信息的人员,在证券发行,证券、期货交易或在公开其他对证券、期货交易价格有重大影响的信息前,有下列三种行为之一,并且情节严重的,则构成内幕交易、泄露信息罪。具体包括以下内容:第一,买入或

    1,269 2022.04.15
刑事辩护不同阶段法律问题导航
有问题
就会有解决办法
在线咨询

离婚、工伤、刑事、债务... 最快3分钟内有答案

法师兄法务
您好,请问有什么可以帮助到您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