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法师兄 > 专业问答 > 拆迁部门和拆迁实施者是同一部门吗?

拆迁部门和拆迁实施者是同一部门吗?

2023-02-19 00:20

该咨询为用户常见问题,经整理发布,仅供参考学习!

我也有类似问题!点击提问

推荐答案

上海在线咨询顾问团

2023-02-19回复

专业分析:

一、谁是拆迁部门? 根据《征补条例》第4条规定“市、县级人民政府负责本行政区域的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市、县级人民政府确定的房屋征收部门(以下称房屋征收部门)组织实施本行政区域的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市、县级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应当依照本条例的规定和本级人民政府规定的职责分工,互相配合,保障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的顺利进行。 我们可以看出拆迁是以市、县级人民政府为主导,由政府确定房屋征收部门来具体实施征收拆迁补偿工作。政府其他有关部门依照其相关职责分工、配合保障工作的顺利进行。从而得出结论政府确定的房屋征收部门是拆迁部门 拆迁部门的职责包括: 1、主要负责该地区征地拆迁的协调工作,协助配合拆迁单位完成征地拆迁工作。 2、组织人员到现场对设计图纸中征地、拆迁的范围、数量进行实地调查,掌握征地拆迁第一手资料。 3、协助联系和督促相关拆迁单位,按施工进度及时提供施工用地。 4、协助拆迁单位进行实地丈量工作。 5、负责做好在施工过程中有关征地拆迁与地方的协调工作,解决因征地拆迁工作而引起的较大矛盾和纠纷。 6、收集征地拆迁资料,建立健全的各类征地拆迁台账,掌握征地拆迁方面的有关情况。 7、审核拆迁单位上报的补征地、临时用地等资料。 8、指导、督促相关单位编竣工文件。 二、谁是拆迁的实施者? 一般情况下政府及房屋征收管理部门并不直接进行拆迁。依据《征补条例》第5条第1款之规定“房屋征收部门可以委托房屋征收实施单位,承担房屋征收与补偿的具体工作。房屋征收实施单位不得以营利为目的。” 所以实际上实施拆迁行为的是被委托房屋征收实施单位,即指依法取得相应资格,接受房屋征收部门的委托,对被拆迁人进行拆迁动员,组织签订和实施补偿、安置协议,组织拆除房屋及其附属物的单位。 根据《征补条例》第5条第2款之规定“房屋征收部门对房屋征收实施单位在委托范围内实施的房屋征收与补偿行为负责监督,并对其行为后果承担法律责任。” 所以房屋征收部门虽然不直接进行拆迁工作,但是依然要对拆迁行为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根据《征补条例》第6条第1款之规定“上级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下级人民政府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的监督。” 所以,上级人民政府在下级人民政府的征收与补偿工作也有监督的法定职责,如果被征收人认为征收与补偿工作存在违法等侵害自身利益的行为,向上级人民政府寻求行政救济。 因此,我们在面临拆迁这一复杂的法律关系,在自己的合法权益得不到保证时维权的前提是找到相应的责任主体。做到“有的放矢”心中有数,也能避免政府及相关部门借助原本征收拆迁这一复杂的关系,从而相互推诿,为被征收人维权增加阻力。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26条第5款之规定“行政机关委托的组织所作的行政行为,委托的行政机关是被告”我们维权时的责任主体依然是房屋征收部门,而不是拆迁行为的实施者,面对拆迁,只有明确对象,才能更好的维护我们的合法权益,才不会因为主体不明耽误了维权时间,从而有效的实现自己维护目的。

展开更多

对内容有疑问,可立即反馈反馈

同类普法

丰培铭律师

天津东方律师事务所

拆迁是以市、县级人民政府为主导,由政府确定房屋征收部门来具体实施征收拆迁补偿工作。所以,政府确定的房屋征收部门是拆迁部门。 拆迁实施者是被委托房屋征收实施单位,即指依法取得相应资格,接受房屋征收部门的委托,对被拆迁人进行拆迁动员,组织签订和实施补偿、安置协议,组织拆除房屋及其附属物的单位。

孟金龙律师

北京市京师律师事务所

可以实施强制拆迁的部门是市、县级人民政府的房屋管理部门。强制拆除权属于建设工程所在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部门的法定职权,县级以上政府可以责成规划、土地、建设、城管等相关部门具体实施强制拆除的法定职权,人民法院不再予以执行。

律师普法更多>>
  • 哪些部门可以实施强制拆迁
    哪些部门可以实施强制拆迁

    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建设工程所在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可以责成有关部门采取查封施工现场、强制拆除等措施。

    2020.03.16 209
  • 哪些部门能够实施强制拆迁
    哪些部门能够实施强制拆迁

    强制拆迁的执法主体是市、县人民政府或者人民法院,但是,在实践中,不可能由市、县政府的工作人员亲自实施强拆,这个工作一般授权或者委托给乡镇、街道、村委会、居委会或者拆迁公司,但是这些单位是不具有法律上强拆主体资格的,如果其没有经过授权或者委托

    2020.04.15 169
  • 拆迁管理部门
    拆迁管理部门

    拆迁管理部门属于国家机关,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负责管理房屋拆迁工作的部门(以下简称房屋拆迁管理部门)对本行政区域内的城市房屋拆迁工作实施监督管理。政府部门划定拆迁范围以后,需要在拆迁范围内的农村进行拆迁公示,同时还要组织村民开听证会,讨论关

    2020.07.28 190
专业问答更多>>
  • 哪些部门可以实施拆迁

    (一)对于违法建筑物、构筑物和设施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责成有关部门或者乡、镇人民政府可以依法组织强拆; (二)对于作出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补偿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经人民法院裁定准予组织强拆; (三)

    2022-03-23 15,340
  • 拆迁办是什么部门,拆迁办在什么部门

    以下是对于拆迁办的主要职责,在了解拆迁时可以参考以下。 1、负责区内房屋拆迁管理,贯彻落实国家、省、市拆迁管理法律、法规。宣传执行市区、开发区房屋拆迁管理办法。 2、受理拆迁申请,审验有关文件、证照资

    2022-08-19 15,340
  • 哪些部门能实施强制拆迁

    (一)对于违法建筑物、构筑物和设施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责成有关部门或者乡、镇人民政府可以依法组织强拆;(二)对于作出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补偿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经人民法院裁定准予组织强拆;(三)依据

    2022-08-24 15,340
  • 什么部门可以实施强制拆迁

    (一)对于违法建筑物、构筑物和设施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责成有关部门或者乡、镇人民政府可以依法组织强拆; (二)对于作出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补偿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经人民法院裁定准予组织强拆; (三)

    2022-05-07 15,340
法律短视频更多>>
  • 拆迁安置不合理找哪个部门 00:53
    拆迁安置不合理找哪个部门

    房屋拆迁赔偿不合理的,可以向拆迁部门的上一级政府机关,或者行政机关来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按照法律规定的程序和方式来诉讼处理。具体情况下,应当根据赔偿不合理的实际原因及矛盾纠纷来处理。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的规定,市、县级人民政府

    4,566 2022.05.11
  • 拆违建是什么部门 01:15
    拆违建是什么部门

    拆违建是城市综合执法局。但是拆违建过程中同时还需要其他部门的配合。城乡规划主管部门作出责令停止建设或者限期拆除的决定后,当事人不停止建设或者逾期不拆除的,建设工程所在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可以责成有关部门,采取查封施工现场、强制拆除等措施。

    2,786 2022.04.17
  • 对门面拆迁补偿不满意怎么办 01:01
    对门面拆迁补偿不满意怎么办

    对门面拆迁补偿不满意,被拆迁人可以通过以下方式来维权: 1、听证:在补偿安置方案公告并发布并征求意见时,被拆迁人可以向有关征收部门申请听证,提出维权的意见; 2、对于评估报告不服的,可以申请复核评估,对于复核评估有异议的,可以向评估专家委员

    358 2022.05.21
有问题
就会有解决办法
在线咨询

离婚、工伤、刑事、债务... 最快3分钟内有答案

法师兄法务
您好,请问有什么可以帮助到您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