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法师兄 > 专业问答 > 刑事证据的侦查调取是什么,刑事证据的侦查机关应当遵守法定程序吗

刑事证据的侦查调取是什么,刑事证据的侦查机关应当遵守法定程序吗

2022-03-14 15:22

该咨询为用户常见问题,经整理发布,仅供参考学习!

我也有类似问题!点击提问

推荐答案

天津在线咨询顾问团

2022-03-14回复

专业分析:

刑事证据的侦查调取是指在刑事诉讼过程中,公安机关、检察机关在发现某单位或者个人持有与案件有关的物证、书证或者视听资料以后,依照法定程序,要求单位或者个人向侦查机关提供相应的物证、书证或者视听资料的活动过程。根据我国刑事诉讼法律的规定,侦查机关在从事相关侦查活动时,必须严格遵守法定程序。侦查机关在从事证据调取行为时,也必须严格遵守相关法律规定。公安机关向有关单位和个人调取实物证据,应当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开具调取证据通知书。在接到调取证据通知书后,被调取单位、个人应当在通知书上盖章或签名,拒绝盖章或签名的,公安机关应当注明。公安机关向有关单位收集、调取的书面证据材料,必须由提供人签名,并加盖单位印章;公安机关向个人收集、调取的书面证据材料,必须由本人确认无误后签名或盖章。检察机关可以凭人民检察院的证明文件,向有关单位和个人调取能够证实犯罪嫌疑人有罪或者无罪的证据材料,并且可以根据需要拍照、录像、复印和复制。对于涉及国家秘密的证据,应当严格保密。人民检察院办理案件,需要向本辖区以外的有关单位和个人调取物证、书证的,办案人员应当携带工作证、单位办案证明和有关法律文书,及时同当地人民检察院联系,当地人民检察院应当配合、协助执行任务。如果需要调取的证据是比较简单的,可以向证据所在地的人民检察院函调。函调证据应当注明取证对象的具体内容和确切地址。协助函调的人民检察院应当及时派员按调查内容进行调查取证,并且在收到函件的一个月内将调查结果送达请调的人民检察院。①《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1999年1月18日)第一百八十七条人民检察院办理案件,需要向本辖区以外的有关单位和个人调取物证、书证的,办案人员应当携带工作证、单位办案证明信和有关法律文书,及时同当地人民检察院联系,当地人民检察院应当配合、协助执行任务。如果需要调取的证据是比较简单的,可以向证据所在地的人民检察院函调。函调证据应当注明取证对象的具体内容和确切地址。协助函调的人民检察院应当及时派员按调查内容进行调查取证,并且在收到函件1个月内将调查结果送达请调的人民检察院。②《关于检察机关侦查工作贯彻刑诉法若千问题的意见》(1996年12月31日)三、关于依法收集和运用视听资料证据 3.收集视听资料证据的程序①收集视听资料证据必须依法进行。遵守刑事诉讼法第一编第五章的有关规定。②检察人员向有关单位和个人收集、调取视听资料证据必须出具《人民检察院调取证据通知书》和《调取证据清单》一式二份。一份交被调取单位和个人保存。一份存卷备案。涉及国家秘密和被调取单位商业、管理秘密的视听资料证据,应当保密。②人民检察院接受和收集、调取视听资料证据应制作接受、收集、调取视听资料证据笔录,让交出或提供视听资料证据的单位和个人详细说明该视听资料证据的形成过程、发现经过、保存地点、原保存人、是否原始资料等。接受和收集、调取视听资料的检察人员、交出或提供人均应在笔录上鉴署姓名和日期。④检察人员在勘验、检查和搜查中发现视听资料证据的应予扣押。扣押视听资料证据,应当制作扣押笔录和清单,一式二份,一份交被扣押人保存,一份留卷备查。扣押笔录应当记明被扣押的视听资料发现经过、原存放地点、数量、特征、主要内容,并责令被扣押物品持有人详细说明该视听资料的来源和获取过程、动机、目的。执行勘验、检查和搜查任务的检察人员及被扣押物品持有人应在扣押笔录上签名。⑤检察人员或检察人员指派的其他人员采取秘密方式获取的视听资料,不能直接作为证据提交法庭,需要提交法庭的,检察人员可以通过讯问或其他方式将其转化为能够公开使用的证据。秘密获取视听资料证据的。获取人应将获取该视听资料证据的时间、地点、经过.获取人的姓名等制作成笔录附卷。检察人员或检察人员指派的其他人获取视听资料证据的,获取人应将获取时间、地点、获取人姓名记载入视听资料中。视听技术设备达不到这种要求,或不便在视听资料中反映的,获取人应将获取该视听资料的起止时间、地点、姓名及制作经过作成笔录附卷。⑥检察人员需要到外地执行获取视听资料任务的。承办案件的检察院必须向执行任务所在地的检察院通报情况。需要所在地检察院配合的,所在地检察院必须配合,不得以任何理由推诿或阻扰。⑦《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1998年5月14日公安部发布)

展开更多

对内容有疑问,可立即反馈反馈

同类普法

章法律师

广东律参律师事务所

术侦查措施被新刑事诉讼法确定为正式的侦查措施并规定相关技术侦查证据材料必须经当庭举证、质证后才能作为证据使用。

章法律师

广东律参律师事务所

根据刑事诉讼法的规定,我国刑事侦查流程包括:询问犯罪嫌疑人、询问证人、被害人、勘验、检查、搜查、扣押物证、书证、鉴定、通缉、拘传、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拘留、逮捕等。

律师普法更多>>
  • 刑事侦查与物证鉴定的关系?
    刑事侦查与物证鉴定的关系?

    物证检验是指对在侦查活动中收集到的物品或者痕迹进行检查、验证,以确定该物证与案件事实之间的关系的一种侦查活动。检验物证,必须认真、细致。需要经专门技术人员进行检验和鉴定的,应指派或聘请鉴定人进行。检验物证,应制作检验笔录,参加检验的人员和见

    2020.11.07 135
  • 刑事侦查程序流程是怎么样的
    刑事侦查程序流程是怎么样的

    刑事侦查程序如下:立案、审问犯罪嫌疑人、询问证人和受害人、调查、检查、搜查、扣押物证、文件证据、鉴定、通缉、羁押传票、保释、居住监视,拘留、逮捕等,已经查明了案件的事实,并且证据确实足以确定犯罪嫌疑人是否犯罪、是否应对他负责刑事责任,可以决

    2022.04.13 1,150
  • 什么是刑事侦查
    什么是刑事侦查

    刑事侦查指的是公安机关和人民检察院对于已经立案的案件,根据法定地程序,进行收集证据,证实犯罪、并查获犯罪人以及在侦查中对犯罪嫌疑人采取的必要的强制措施的诉讼活动。侦查活动包含讯问犯罪嫌疑人,询问证人、勘验、检查、搜查、扣押物证、书证、视听资

    2022.04.13 2,371
专业问答更多>>
  • 刑事证据的侦查扣押是什么?

    是指侦查人员在勘查、搜查的过程中,对于能够证明犯罪嫌疑人有罪或者无罪的物品和文件,依法予以提取、留置、封存的一项侦查措施。扣押物证、书证和视听资料的目的是为了提取和保全证据,以求准确认定案情。刑事证据

    2021-08-10 15,340
  • 刑事案件侦查阶段取得的证据

    1、大概的答案没有任何意义。定罪量刑,根据有证据证明的犯罪构成事实和量刑情节。好的办案结果是办案办出来的,不是猜出来的。 2、律师研究全案证据后才能找到足够多对被告人有利的情节--无罪理据或者二十几个

    2022-03-28 15,340
  • 刑事证据的侦查扣押是什么意思

    是指侦查人员在勘查、搜查的过程中,对于能够证明犯罪嫌疑人有罪或者无罪的物品和文件,依法予以提取、留置、封存的一项侦查措施。扣押物证、书证和视听资料的目的是为了提取和保全证据,以求准确认定案情。刑事证据

    2021-09-30 15,340
  • 刑事侦查的程序是什么?

    刑事侦查流程: 1、讯问犯罪嫌疑人; 二、询问证人; 三、检验、检验; 4、搜查; 五、扣押物证、书证; 6、鉴定; 7、通缉; 8、侦查终结。

    2021-12-24 15,340
法律短视频更多>>
  • 刑事案件侦查期限是多少 01:18
    刑事案件侦查期限是多少

    一般情况下,刑事案件的侦查期限是2个月。但如果案情复杂,两个月期满后仍未侦查完毕,经上一级检察机关批准后,侦查期限可延长1个月。延长后总共期限为3个月。如果存在以下特殊原因,导致案件无法在三个月内侦查终结,则经过省、直辖市或自治区检察院决定

    8,548 2022.05.11
  • 刑事案件侦查立案后怎么办 00:55
    刑事案件侦查立案后怎么办

    刑事案件侦查立案后的处理,分情况而定。撤销案件,根据规定,在侦查过程中,发现不应对犯罪嫌疑人追究刑事责任的,应当撤销案件;移送审查起诉,根据规定,公安机关侦查终结的案件,应当做到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并且写出起诉意见书,连同案卷材料

    1,689 2022.05.11
  • 刑事拘留是有证据了吗 00:50
    刑事拘留是有证据了吗

    刑事拘留就意味着,侦查机关已经有了初步的证据,认为行为人是犯罪嫌疑人。同时,根据我国刑事诉讼法第82条的规定,公安机关只能对现行犯或者重大的嫌疑分子采取刑事拘留的措施。这里所说的现行犯,就是指正在实施犯罪、就被公安机关发现的行为人。这里所说

    5,899 2022.04.17
刑事辩护不同阶段法律问题导航
有问题
就会有解决办法
在线咨询

离婚、工伤、刑事、债务... 最快3分钟内有答案

法师兄法务
您好,请问有什么可以帮助到您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