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法师兄 > 专业问答 > 我国大陆地区离婚诉讼管辖的情况有哪些

我国大陆地区离婚诉讼管辖的情况有哪些

2022-01-26 18:55

该咨询为用户常见问题,经整理发布,仅供参考学习!

我也有类似问题!点击提问

推荐答案

天津在线咨询顾问团

2022-01-26回复

专业分析:

我国大陆地区离婚诉讼管辖的情况:(一)原则性规定:由被告住所地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解释:公民的住所地是指公民的户籍所在地;公民的经常居住地是指公民离开住所地至起诉时已连续居住一年以上的地方)(二)经常性的情况:夫妻一方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另一方起诉离婚的案件,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夫妻双方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一方起诉离婚的案件,由被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没有经常居住地的,由原告起诉时居住地的人民法院管辖。(三)军人特殊情况:非军人对军人提出的离婚诉讼,如果军人一方为非文职军人,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双方都是军人的,由被告住所地或者被告所在的团级以上单位驻地的人民法院管辖。(四)户籍迁出后的情况:当事人的户籍迁出后尚未落户,有经常居住地的,由该地人民法院管辖。没有经常居住地,户籍迁出不足一年的,由其原户籍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超过一年的,由其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五)当事人被监禁时:若被告被劳动教养或被监禁,则一般情况下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若双方当事人都被监禁或被劳动教养的,由被告原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您说的军人作为原告,非军人配偶作为被告的,适用(一),由被告住所地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展开更多

对内容有疑问,可立即反馈反馈

同类普法

张神兵律师

广东律参律师事务所

1.合同的双方当事人可以在书面合同中协议选择被告住所地、合同履行地、合同签订地、原告住所地、标的物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但不得违反本法对级别管辖和专属管辖的规定。 2.约定管辖法院的意思表示必须通过书面方式表达出来;形式可以是合同中的协议管辖条款,也可以是在诉讼前达成的选择管辖的协议。选择的管辖法院的范围是限定的,即只能是在被告住所地、合同履行地、合同签订地、原告住所地、标的物所在地人民法院中进行选择。约定管辖不得违反民事诉讼法对级别管辖和专属管辖的规定,如本应由中级人民法院管辖的案件就不能协议约定由基层人民法院管辖,本应由不动产所在地法院管辖的案件就不能协议约定由不动产所在地之外的法院管辖。

孟金龙律师

北京市京师律师事务所

离婚诉讼一般有以下管辖误区: 一、夫妻分居满二年即可自动离婚; 二、夫妻一方先提出离婚会影响离婚判决; 三、判决离婚会影响父母与子女的关系; 四、出轨会影响共同财产分割。

律师普法更多>>
  • 行政诉讼共同地域管辖有哪些情况
    行政诉讼共同地域管辖有哪些情况

    经过复议的案件,复议机关改变原具体行政行为的,由最初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所在地人民法院或者复议机关所在地人民法院共同管辖;对限制人身自由的强制措施不服提起的行政诉讼案件,由原告所在地或者被告所在地的人民法院共同管辖;如果不动产涉及到两

    2020.12.04 88
  • 离婚诉讼在哪些情况下采用特殊的地域管辖
    离婚诉讼在哪些情况下采用特殊的地域管辖

    诉讼离婚在以下情况下采用特殊的地域管: 1、被告不在领域内居住的; 2、被告下落不明或者宣告失踪的; 3、被告被采取强制性教育措施的; 4、被告被监禁的; 5、被告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或双方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的。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二条规

    2020.02.15 51
  • 诉讼离婚在哪些情况下采用特殊的地域管辖
    诉讼离婚在哪些情况下采用特殊的地域管辖

    诉讼离婚在如下情况下采用特殊的地域管辖: 1、夫妻一方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另一方起诉离婚的; 2、被告不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居住的; 3、被告下落不明或者宣告失踪的; 4、被告被采取强制性教育措施、监禁的; 5、其他情况。

    2020.11.18 54
专业问答更多>>
  • 我国的我国涉外离婚诉讼管辖权有哪些

    1、我国一般原则有关涉外离婚案件应该以“原告就被告”作为地域管辖的一般原则:“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2、一般原则的例

    2022-08-24 15,340
  • 异地离婚诉讼应该在哪里提起诉讼异地离婚诉讼的法律管辖情况有哪些

    (一)被告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的,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双方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的,由被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有经常居住地的由原告起诉时居住地的人民法院管辖。(异地离婚的第一种情况:原告在户口所在

    2022-01-24 15,340
  • 离婚诉讼的法院管辖权是怎样的,离婚诉讼的法定管辖法院有哪些情况

    依据我国民事诉讼法的规定,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基层人民法院管辖第一审民事案件。离婚案件属于普通民事案件,原告要提起离婚诉讼,必须到被告住所地,即公民的户籍所在地基层人民法院

    2022-03-09 15,340
  • 我国涉外离婚诉讼的管辖原则都有哪些

    1、我国一般原则有关涉外离婚案件应该以“原告就被告”作为地域管辖的一般原则:“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2、一般原则的例

    2022-08-24 15,340
法律短视频更多>>
  • 大陆居民往来台湾地区管理办法 00:58
    大陆居民往来台湾地区管理办法

    《中国公民往来台湾地区管理办法》是为保障台湾海峡两岸人员往来,促进各方交流,维护社会秩序制定。由国务院于1991年12月17日发布,自1992年5月1日起实施。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可知,大陆居民前往台湾,凭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部门签发的旅行证件,

    1,742 2022.06.22
  • 诉讼离婚的法定情形有哪些 00:55
    诉讼离婚的法定情形有哪些

    诉讼离婚的法定情形具体如下: 1、夫妻一方重婚或与他人同居的; 2、一方有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3、一方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这里所指的并非一般的赌博、吸毒行为,而必须是达到已成恶习且屡教不改的地步;除了明确列举的赌

    437 2022.10.08
  • 离婚诉讼的证据有哪些 01:12
    离婚诉讼的证据有哪些

    我国民事诉讼法目前规定的证据种类有:物证、书证、证人证言、当事人的陈述、鉴定意见、视听资料、电子数据等。起诉离婚中,原告一方应当收集能够有效证明双方当事人当前情形符合法定判离情形的证据。根据我国婚姻法规定,目前法定的判离情形有以下五个:1、

    1,155 2022.04.15
刑事辩护不同阶段法律问题导航
有问题
就会有解决办法
在线咨询

离婚、工伤、刑事、债务... 最快3分钟内有答案

法师兄法务
您好,请问有什么可以帮助到您的?